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368.之所说“为了他自己和属于他的人”,是因为他与这些人合而为一,这些人也与他合而为一。例如,当有人做事是为了他的妻子、儿子、孙子、女婿和儿媳时,他就是为自己而做的,因为他们是属于他的。为赞同他的爱并由此与他结合的亲朋好友而做事的人也是如此。因为他们通过这种结合与他合而为一,也就是说,在他里面关注他们自己,在他们自己里面关注他。
5610.“你可以从我手中追讨他”表只要在它的能力范围内,它(良善之真理)就不会被夺走。这从“手”和“从他追讨他”的含义清楚可知:“手”是指能力(参看878, 3387, 4931-4937, 5327, 5328, 5544节),它之所以表示在它的能力范围内,是因为作保或担保不会超出教会的良善,内义在此解释了真理,以及这个问题的性质;“从他追讨他”是指不被夺走,因为被另一个人所负责的人必依附于他,不会与他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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