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737

737.“挪亚是六百

737.“挪亚是六百岁的儿子”表示他的试探的最初状态。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从此处直到第11章,数字、年龄或名字只表示真实事物,如第5章提到的年龄和所有名字。此处的“六百岁”表示试探的最初状态,这一点从数字600的因子明显可知,它是6和10相乘再乘10的结果。只要涉及相同的因子,所得出的数字是大是小没什么区别。至于数字10,前面(创世记6:3)已经说明,它表示余剩(576节);而此处的6表示劳碌和争战,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因为情况是这样:前面论述的主题是被称为“挪亚”的人为试探所作的准备,也就是说,主给他提供了理解力的真理和意愿的良善。这些真理和良善就是余剩,在这个人重生之前,它们不会被带出来以得到承认。对那些正通过试探重生的人来说,一个人里面的余剩是为了与他同在的天使。他们从这些余剩中提取出一些用来保护他的事物,使他免受激活他里面的虚假,并以这种方式攻击他的恶灵的伤害。正因“十”表示余剩,“六”表示争战,所以经上说“六百岁”;600的主要因子是10和6,故600表示一种试探的状态。
至于数字“六”尤表争战,这从创世记第一章清楚可知,那里描述了人在变得属天之前的六日重生。这六日之内有持续不断的争战,但到了第七日,就可以安息了。因此有六日劳碌,第七日是安息日,安息日表示休息。这就是为何希佰来的奴仆要服侍六年,第七年可以自由(出埃及记21:2; 申命记15:12; 耶利米书34:14);以及为何这六年里,他们要耕种土地,收集地的出产,但在第七年,他们不耕不种(出埃及记23:10-12)。这同样适用于葡萄园。这也是为何在第七年,地要守圣安息,就是向耶和华守的安息(利未记25:3-4)。“六”因表示劳碌和争战,故也表示虚假的驱散,如以西结书:
看哪,有六个人从朝北的上门方向而来,各人手拿驱散的兵器。(以西结书9:2)
在同一先知书,论到歌革:
我必使你转过来,把你分成六个,使你从北方的极处上来。(以西结书39:2)
此处“六”和“分成六个”表示驱散;“北方”表示虚假;“歌革”表那些基于外在事物抓取教义事务,由此摧毁内在敬拜的人。约伯记:
你六次遭难,祂都必救你;到第七次,灾祸必不触及你。(约伯记5:19)
这表示试探的争战。
但“六”也出现在圣言中并非表示劳碌、争战,或虚假的驱散的地方;在那里,它表示信的神圣。在这些地方,它与“十二”有关,“十二”表示信和整体上信的一切事物;它也与“三”有关,“三”表示神圣;数字“六”的真正含义即源于此,如在以西结书(40:5),那人用来量以色列圣城的苇竿长六肘;以及其它地方。有这种衍生的原因在于,信的神圣存在于试探的争战中,而且六日劳碌和争战着眼于神圣的第七日。

属天的奥秘 #3246

3246.“亚伯拉罕

3246.“亚伯拉罕把礼物给了亚伯拉罕所拥有的众妾的儿子们”表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的属灵人在主的属灵国度有份,或说有分配的地方。这从“众妾的儿子们”和“礼物”的含义,以及“亚伯拉罕”的代表清楚可知:“众妾的儿子们”是指下文所论述的属灵人;“亚伯拉罕”在此是指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以“亚伯拉罕所拥有的”表示他们,即属灵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亚伯拉罕给他们的“礼物”是指在主的属灵国度中的份,或分配的地方。
前面几个地方(如3235节等)关于那些构成主的属灵国度,被称为属灵的人的描述表明,他们不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本身所生的儿子,而是来自一个不完全是婚约的约。他们的确是从同一个父亲生的,却不是同一个母亲生的。换句话说,他们是从同样的神性良善生的,却不是从同样的神性真理生的。事实上,属天人因来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本身,或说是该婚姻的后代,故拥有良善和植根于这良善的真理。因此,他们从来不问什么是真理,而是出于良善感知它。论到真理,他们只说“是的,是这样”,正如主在马太福音所教导的:
你们的话,是就是是,不是就是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邪恶。(马太福音5:37)
而属灵人因来自一个不完全是婚约的约,或说是该约的后代,故无法出于任何感知知道什么是真理。相反,他们视父母和教师告诉他们是真理的东西为真理。因此,他们里面没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即便如此,如果他们处于生活的良善,或说过着良善的生活,他们因上述原因信以为真理的真理仍被主当作真理来接纳(对此,参看1832节)。这解释了为何属灵人在此被称为“妾的儿子”,这些儿子是指已经提到的基土拉的所有子孙,以及稍后(25:12-18)提到的夏甲的子孙。
在以前的年代,为了能以婚姻代表属天人和属灵人,一个男人除了妻子之外,还可以纳一个小妾。妻子会把这妾送给丈夫;在这种情况下,这妾被称为他的“女人”,或被说成是送给男人作他的女人。例如,撒拉把埃及人夏甲送给亚伯拉罕(创世记16:3),拉结把使女辟拉送给雅各(创世记30:4),利亚把使女悉帕送给雅各(创世记30:9)。她们在这些地方被称为“女人”,但在别处被称为“妾”。埃及人夏甲在本节经文中被称为妾,辟拉在创世记35:22被称为妾,基土拉本人在历代志上1:32被称为妾。
这些古人除了妻子之外也有妾室,不仅亚伯拉罕和雅各是这样,而且他们的后代,如基甸(士师记8:31)、扫罗(撒母耳记下3:7)、大卫(撒母耳记下5:13; 15:16)和所罗门(列王纪上11:3)也是这样。他们被允许这样做,是为了代表的缘故;也就是说,是为了妻子代表属天教会,妾代表属灵教会。他们被允许这样做,是因为他们具有这种性质:他们没有婚姻之爱;因此,对他们来说,婚姻不是婚姻,仅仅是为了繁衍后代的一种肉体交合。纳妾的许可能给予这种人而又不伤害他们的婚姻之爱,因而不伤害他们的婚约;但这些许可在那些处于良善和真理,成为或能成为内在人的人当中是永远不可能的。因为一旦人处于良善和真理,并处于内在事物,这些许可或活动就被断绝了。这就是为何基督徒不像犹太人那样可以在妻子之外纳妾,又为何这样做就是通奸。属灵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这一点从前面关于该主题的阐述和说明可以看出来(2661, 2716, 2833, 283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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