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439.“容我的百姓去,好叫他们事奉我”表他们要离开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好叫这些人能在自由中敬拜他们的神。这从“容去”和“事奉耶和华”的含义,以及以色列人的代表清楚可知:“容去”是指离开或释放;以色列人,即此处“我的百姓”,是指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6426, 6637, 6862, 6868, 7035, 7062, 7198, 7201, 7215, 7223节);“事奉耶和华”是指敬拜。他们要在自由中敬拜,这一点从下文(8:21-23)和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系真正敬拜的一切敬拜必在自由中进行。
以色列人被称为“耶和华的百姓”,不是因为他们比其它民族更好,而是因为他们代表耶和华的子民,也就是那些属于主的属灵国度的人。他们并不比其它民族好,这一点从他们在旷野的生活明显看出来;在旷野,他们根本不信耶和华,而是从心里信埃及人的神,这从他们为自己所铸的金牛犊清楚可知,他们称这金牛犊为领他们从埃及地出来的神(出埃及记32:8)。这一点也可从他们随后在迦南地的生活,如圣言的历史所描述的,以及先知书对他们的论述,最后从主对他们的论述明显看出来。这也解释了为何他们当中很少有人在天堂,因为他们在来世照着他们的生活接受自己的命运。所以,不要相信他们优先于其他人被拣选上天堂。凡如此相信的人,都不相信死后各人的生活与他同在。他们也不相信人必须通过在世上的整个一生为天堂做好准备;尽管这一切是靠主的怜悯实现的,但没有人单靠怜悯,而不论他们在世上过着怎样的生活而进入天堂。他们对天堂和主的怜悯的这种观点就是由唯信和唯信得救、无需善行的教义造成的;因为持这种教义的人对生活漠不关心。因此,他们以为邪恶能被冲洗干净,就像污垢被水冲洗干净一样,进而以为人能在一瞬间进入良善的生命,从而被允许进入天堂。因为他们不知道,恶人若真的被剥夺邪恶的生命,就不会有任何生命;那些过着邪恶生活的人若真的被允许进入天堂,就会觉得天堂像地狱,并且越深入天堂,感觉越糟糕。
由此可见,以色列人和犹太人根本没有被拣选,只是为了代表属于天堂的事物而蒙接纳;并且他们必须在迦南地做这一切,因为主的教会自上古时代起就在那里,那里的所有地方由此成为天堂和神性事物的代表。以这种方式圣言也能被写就,圣言里的名就能用来表示诸如属于主及其国度的那类事物。
1835.“亚伯兰就把它们赶走了”表示主把它们赶跑了,这从前面的阐述清楚可知。这也是教会的情形:当它刚刚开始离开仁爱时,邪恶和由此衍生的虚假很容易被赶跑,因为教会仍处于离仁爱没有那么远的状态,所以人们的心智还是相当柔顺的,很容易被弯过来。但随着时间推移,邪恶和由此衍生的虚假逐渐增长,从而被确认和强化。我将在后面论述这个问题。
主尽可能地不断赶跑邪恶和虚假,但都是通过良心赶跑的。当良心的约束松动时,主能流入所经由的渠道或媒介就不存在了,因为与人同在的主的流注是一种经由仁爱进入良心的流注。不过,一个新的渠道或媒介被形成以取代这仁爱;该渠道或媒介是外在的,也就是说,现在流注经由害怕法律、丧失生命、地位和财富并由此而来的名声而来。但这些不是良心的约束,仅仅是外在约束;外在约束只能使一个人与其他人在同一个社区一起生活,表面上显得很友好,无论他里面是什么样。
这种渠道或媒介,或说这些约束在来世毫无效果,因为在来世,外在事物都被除去,每个人都保持他内在的样子。有非常多的人曾过着道德、文明的生活,没有伤害过任何人,也表现出友好、礼貌的行为,甚至向许多人行过善事;但他们这样做只是为了自己,为了地位和财富等等。在来世,这些人就在地狱居民当中,因为他们里面毫无良善和真理,只有邪恶和虚假,事实上有仇恨、报复、残忍和通奸;它们没有显现在世人面前,也就是说,在刚才所提到的害怕,也就是外在约束占上风的情况下没有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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