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439.“容我的百姓去,好叫他们事奉我”表他们要离开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好叫这些人能在自由中敬拜他们的神。这从“容去”和“事奉耶和华”的含义,以及以色列人的代表清楚可知:“容去”是指离开或释放;以色列人,即此处“我的百姓”,是指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6426, 6637, 6862, 6868, 7035, 7062, 7198, 7201, 7215, 7223节);“事奉耶和华”是指敬拜。他们要在自由中敬拜,这一点从下文(8:21-23)和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系真正敬拜的一切敬拜必在自由中进行。
以色列人被称为“耶和华的百姓”,不是因为他们比其它民族更好,而是因为他们代表耶和华的子民,也就是那些属于主的属灵国度的人。他们并不比其它民族好,这一点从他们在旷野的生活明显看出来;在旷野,他们根本不信耶和华,而是从心里信埃及人的神,这从他们为自己所铸的金牛犊清楚可知,他们称这金牛犊为领他们从埃及地出来的神(出埃及记32:8)。这一点也可从他们随后在迦南地的生活,如圣言的历史所描述的,以及先知书对他们的论述,最后从主对他们的论述明显看出来。这也解释了为何他们当中很少有人在天堂,因为他们在来世照着他们的生活接受自己的命运。所以,不要相信他们优先于其他人被拣选上天堂。凡如此相信的人,都不相信死后各人的生活与他同在。他们也不相信人必须通过在世上的整个一生为天堂做好准备;尽管这一切是靠主的怜悯实现的,但没有人单靠怜悯,而不论他们在世上过着怎样的生活而进入天堂。他们对天堂和主的怜悯的这种观点就是由唯信和唯信得救、无需善行的教义造成的;因为持这种教义的人对生活漠不关心。因此,他们以为邪恶能被冲洗干净,就像污垢被水冲洗干净一样,进而以为人能在一瞬间进入良善的生命,从而被允许进入天堂。因为他们不知道,恶人若真的被剥夺邪恶的生命,就不会有任何生命;那些过着邪恶生活的人若真的被允许进入天堂,就会觉得天堂像地狱,并且越深入天堂,感觉越糟糕。
由此可见,以色列人和犹太人根本没有被拣选,只是为了代表属于天堂的事物而蒙接纳;并且他们必须在迦南地做这一切,因为主的教会自上古时代起就在那里,那里的所有地方由此成为天堂和神性事物的代表。以这种方式圣言也能被写就,圣言里的名就能用来表示诸如属于主及其国度的那类事物。
7839.“就是一岁的儿子要给你们”表一个完整的状态。这从“儿子”和“一岁”的含义清楚可知:“儿子”是指真理(参看489, 491, 533, 1147, 2623, 2803, 2813, 3373, 3704节);“一岁”是指从开始到结束的一个完整时期(2906节),因而是指一个完整状态。必须解释一下什么叫一个完整状态。当良善具有这样的性质,即它不缺乏用来接受纯真流注所需要的任何东西时,一个状态可称作“完整的”。与仁之良善结合的信之真理使得良善具有这种性质;因为属灵良善从信之真理接受其具体品质。这一切就是此处“一岁的儿子”所表示的“一个完整状态”的意思。不过,当真理尚未给良善带来具体品质,以使它接受相对应的纯真状态时,状态就不是完整的。当人们出于良善看待真理时,这种状态就开始变得完整;当人们出于真理来看待良善时,这种状态仍不是完整的。那些正在重生的人就处于这后一种状态,而那些已经重生的人则处于前一种状态。正在经历重生的人处于引向良善的真理,而已经重生的人则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也就是说,前者活在对真理的顺从中,后者则活在对行真理的情感中。因此,前者是外在教会成员,而后者是内在教会成员。由于“一岁的儿子”表示一个完整的状态,所以经上多次吩咐要将一只羔羊,或一只小山羊,就是“一岁的儿子”献为祭(如出埃及记29:38; 利未记9:3; 12:6; 14:10; 23:12, 18, 19; 民数记6:12; 7:15, 87, 88; 15:27; 28:9, 11);还有在以西结书论述新殿的地方:
每日,君王要预备一只无残疾的羔羊,就是满一岁的儿子,献与耶和华为燔祭,要每早晨预备。(以西结书46:13)
此处“新殿”表示主的属灵国主度;“君王”是指那些知道纯正真理,并被这些真理引向良善的人;“献一只羔羊为燔祭”是指源于纯真良善的对主的敬拜;“一岁的儿子”是指一个完整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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