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7456

7456.“他们岂不

7456.“他们岂不拿石头打死我们吗”表他们将由此拆毁与敬拜有关的信之真理。这从“拿石头打死”的含义清楚可知。“拿石头打死”是指拆毁并除灭虚假;但在反面意义,当由恶人来行时,是指拆毁并除灭信之真理。如果前面(7454节)所说的地狱的肮脏和污秽真的流入那些处于敬拜的神圣之人中间,敬拜的神圣就遭到毁灭。原因在于,当人处于敬拜的神圣时,他就会退离这类事物,那些处于信仰和生活的良善之人就从这类事物所在的感官层被提升上去。但当这类物体流入时,存在于感官层或感官心智的污秽之物,也就是如刚才所述,人在处于敬拜的神圣时所退离,以及那些处于良善的人从中被提升上去的事物就被激起来,于是,敬拜的神圣被毁灭。经历也明显证明了这一点,因为如果一个人在向神献上敬拜时,某个污秽物体出现,并且没有被移除,那么只要它存在,敬拜就会终止并被毁。这就是说这句话的意思,即:那些沉浸于由邪恶所生的虚假之人若在附近,就会拆毁与敬拜有关的信之真理。
  至于“拿石头打死”的含义,要知道,有一个教会的代表建立于其中的以色列人和犹太人有两种死刑:一种是拿石头打死,一种是挂在木头上。如果有人想摧毁所吩咐的敬拜的真理,就会用石头打死他,如果有人想摧毁生活的良善,就会把他挂起来。那些想摧毁敬拜的真理之人之所以用石头打死,是因为“石头”表示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643, 1298, 3720, 6426节)。而那些想摧毁生活的良善之人之所以被挂在木头上,是因为“木头”表示良善,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属恶欲的邪恶(643, 2784, 2812, 3720节)。
  如果有人摧毁与敬拜有关的真理,就会用石刑,这一事实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最后他们必让一帮人上来攻击你,用石头打死你,用剑将你割碎。(以西结书16:40)
  这论及悖逆的耶路撒冷和通过虚假对信之真理的毁灭。这就是为何经上说他们要“用石头打死”,以及“用剑割碎”;因为“剑”表示与虚假进行争战并摧毁它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与真理进行争战并摧毁它的虚假(2799, 4499, 6353, 7102节)。
  类似的话出现在以西结书的另一段经文中:
  我必让一帮人上来攻击她们,这帮人必用石头打死她们,用剑把她们砍碎。(以西结书23:46-47)
  这论及耶路撒冷和撒玛利亚,它们表示教会:“耶路撒冷”表示属天-属灵教会,“撒玛利亚”表示属灵教会;本章描述了信之良善与真理如何在他们里面遭到毁灭的。
  摩西五经:
  牛若抵了男人或是女人,以致死亡,那牛必须用石头打死。(出埃及记21:28)
  “抵了男人或是女人”表示与真理和良善进行争战并摧毁它们的虚假,因为“角”表示进行争战的虚假,还表示虚假的能力(2832节);而“男人”和“女人”在圣言中表示真理和良善。由此明显可知这条诫命的内义是什么,以及牛要用石头打死的原因。
  又:
  那亵渎耶和华名的,必被治死,全会众要用石头打死他。(利未记24:16)
  “亵渎耶和华名”表示通过恶毒的虚假向敬拜的真理和良善施暴。“耶和华的名”表示用来敬拜耶和华、在一个综合体中的一切事物(参看2724, 3006节),因而表示信与仁的一切事物(6674节)。这也解释了为何以色列妇人的儿子亵渎了耶和华的名,就被营外,用石头打死(利未记24:11, 14, 23)。此外,经上还吩咐:那些事奉别神的人 (申命记17:3, 5);以及那些勾引其他人事奉别神的人(申命记13:7-11) 要用石头打死。“事奉别神”表示亵渎敬拜,真理的敬拜通过这种敬拜而被毁。
  如果一个少女被娶,却在她身上没有找到贞洁的凭据,她就要用石头打死,因为她在父家行了淫乱,在以色列中做了丑事(申命记22:20, 21)。这是因为“淫乱”表示对真理的歪曲,因而表示对它的毁灭(2466, 4865节)。若有人在城里与已经许配人的少女、处女同寝,他们就要用石头打死(申命记22:23, 24),原因是一样的,即因为淫乱,因为属灵的淫乱就是对真理的歪曲。
  路加福音:
  他们彼此商议说,我们若说约翰的洗礼是从天上来的,祂必说,你们为什么不信他呢?若说从人间来的,所有的百姓都要用石头打死我们。(路加福音20:5-6)
  此处“用石头打死”也论及对真理的反对。犹太人之所以想用石头打死耶稣,因祂说,还没有亚伯拉罕,就有祂(约翰福音8:58, 59),是因为祂与祂的父为一(约翰福音10:30-33);因为他们认为这是亵渎,如这几节经文所说的。由此可见,何为“用石头打死”,为何经上吩咐“用石头打死”,以及石刑自古时就在埃及,因为它源于古教会的代表。
  

属天的奥秘 #9824

9824.“以弗得”

9824.“以弗得”表那里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内层事物就终止于其中。这从“以弗得”的含义清楚可知,“以弗得”是指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以弗得”之所以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亚伦的圣衣代表属灵国度里在其适当次序中的神性真理(参看9522节);“以弗得”是这三样衣服的最外层;亚伦供祭司职分的衣服是以弗得、外袍和杂色内袍。最外在的事物不仅包含内层事物,而且内层事物还终止于其中。人体,因而众天堂也是这种情况,因为人体的各个方面都对应于众天堂。这同样适用于真理和良善,因为它们构成众天堂。
  由于以弗得代表主的属灵国度最外在的部分,所以它比其余的衣服更神圣,它上面是含有乌陵和土明的胸牌,来自神性的答复通过乌陵和土明给出。最外在的部分之所以比内在事物更神圣,是因为最外在的事物包含在其适当次序中的一切内层事物。它以一种如此完美的外在形式和关联包含它们,以致如果最外在的事物被拿走,内在事物就会分崩离析;因为内在事物不仅终止于最外在的事物,还一起存在于那里。这一事实是能被那些知道连续事物和同步事物是怎么回事的人认识到的;也就是说,按其适当次序行进并彼此跟随的连续事物仍一起存在于最后和最低层。以目的、原因和结果为例。在次序上目的是第一位的,原因是第二位的,结果是最后和最低的;因此,它们也一个接一个发展、行进。然而,原因同时显现在最后的结果里面;目的则如此显现在原因里面。所以结果是内层或在先事物的完成,内层或在先事物汇集在一起,并寄住在结果里面。
  人的意愿、思维和行为也是这种情况。意愿首先到来,思维其次,行为最后。行为也是结果,结果则拥有共存于它里面的两种在先或内层事物。因为行为在何等程度上包含此人的所思所愿,内层事物就在何等程度上包含在一种形式和关联中。这解释了为何圣言说,人照自己的行为或作为受审判,这意味着他将照他的思维和意愿受审判,因为这些就存在于他的行为里面,如同灵魂存在于它的身体里面。由于内层事物共存于最后和最低之物里面,故可知,如前所述,如果次序是完美的,那么最后和最低之物就视为比内层事物更神圣,因为内层事物的神圣完整或完全地存在于它里面。
  由于内层事物共存于最后和最低事物中,就像刚才所举的例子一样,即人的思维和意愿(或其属灵层面上的信和爱)共存于他的行为或作为里面,所以主爱约翰胜过其余的门徒,约翰也挨近祂怀里(约翰福音13:23; 21:20, 22)。这是因为这个门徒代表仁爱的行为(参看创世记18和22章序言,以及3934节)。由此也明显可知为何在一个完美次序中的最外在或最后之物比与它分离的单独的内在事物更神圣。因为当主存在于最后和最低之物里面时,祂同时存在于一切事物里面;当祂存在于最后和最低之物里面时,内层事物就一起被保持在其适当次序、关联和形式中,照主的美意而在祂的掌控和指引之下。这就是9360节所说的奥秘,如你所看到的。
  这就是以弗得因是主的属灵国度最后和最低的部分而被视为比属祭司职分的其它衣服更为神圣的原因。因此,以弗得是大祭司的祭服,由金线在蓝色、紫色、染过两次的朱红色和捻的细麻布中间织成(出埃及记39:3);但其余的祭司则穿着细麻布的以弗得(撒母耳记上2:18; 22:18)。这解释了为何“以弗得”表示一个祭司的全部祭服,又为何经上说他“穿着以弗得”,以此表示他是一个祭司(撒母耳记上2:28; 14:3)。这也解释了为何胸牌系在以弗得上,又为何通过上面的乌陵和土明给出答复。也就是说,这件祭服是主的属灵国度最低部分的一个代表;从神来的答复就呈现在最后和最低的事物中;事实上,它们经过了一个接一个的一切内层事物,在最后和最低事物中将自己表明出来,因为它们在那里终止。当祭司穿上以弗得时,答复就会给出,这一点从撒母耳记上(23:6-13; 30:7, 8)明显看出来,也可见于何西阿书:
  以色列人也必多日独居,无君王、无首领、无祭祀、无柱像、无以弗得、无家中的神像。(何西阿书3:4)
  “家中的神像”表示来自神的答复,因为在过去,答复通过它们给出(撒迦利亚书10:2)。此外,在原文,“以弗得”一词源自“包裹一切内层事物”这一词根,这从这个词(出埃及记29:5; 利未记8:7)的含义明显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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