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463.“摩西说,看哪,我要从你这里出去”表神的真理在他们当中的显现的移除。这从“摩西”的代表和“出去”的含义清楚可知:“摩西”是指神之律法(参看6723, 6752节),因而也指神的真理(7014, 7382节);“出去”是指移除,如前所述(7404节)。因为法老召摩西、亚伦表示神之真理的出现(7451节);因此,“从他这里出去”在此表示移除。至于恶人当中的神之真理的出现和移除,要知道,从神来的真理有时向他们显现,是通过一位天使在他们附近出现而如此行的;但对他们来说,从神来的真理不像良善那样经由内层而流入,因为他们的内层已经关闭;它只影响他们的外层。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他们充满恐惧,由此充满谦卑,因为从神来的真理的出现使他们不安,并将恐惧灌进他们的内心,这种恐惧就像对死亡的恐惧。但当从神来的真理被移除时,他们就回到以前的状态,没有了恐惧。这一切就是神之真理的显现的出现和移除所表示的。这一切也由法老来代表,当摩西与他同在时,他就谦卑自己,并答应容百姓去祭祀耶和华;但当摩西从他这里出去时,他就使自己的心发沉(8:28)。因为如前所示,摩西代表神的律法或神的真理。
神的律法和神的真理是一回事,这是因为神的律法表示圣言,因而表示神的真理。“律法”表示圣言,因而表示神的真理,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你们的律法上岂不是写着,我曾说你们是神吗?经上的话是不能废的。若那些承受圣言的人,尚且称为神。(约翰福音10:34-35)
“律法上写着”表示这些话在圣言中的出现,因为它们写在诗篇中。同一福音书:
众人说,我们从律法上听说,基督是永存的。(约翰福音12:34)
这句话也写在诗篇中。同一福音书:
耶稣说,这要应验他们律法上所写的:他们无故恨我。(约翰福音15:25)
这句话也在诗篇。路加福音:
这是照主的律法所写:凡开胎首生的男性必称圣归主;又要照主的律法上所写,或用一对斑鸠,或用两只雏鸽献祭。(路加福音2:23-24, 39)
这条诫命在摩西五经。同一福音书:
有一个律法师试探耶稣,说,我该做什么才可以承受永生?耶稣对他说,律法上写的是什么?你念的是怎样呢?(路加福音10:25-26)
同一福音书:
律法和先知到约翰为止,从那时起,神国的福音传开了;天地废去较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16-17)
此外还有其它经文,在这些经文中,圣言被称为“律法和先知”(马太福音5:18; 7:12; 11:13; 22:40)。以赛亚书:
你要卷起法版,为我门徒封住律法。(以赛亚书8:16)
“律法”表示圣言。同一先知书:
说谎的儿女,不肯听从耶和华律法的儿女。(以赛亚书30:9)
又:
祂要在地上设立公理,海岛都期待祂的律法。(以赛亚书42:4)
这论及主;“祂的律法”表示主。同一先知书:
耶和华使律法为大为尊。(以赛亚书42:21)
耶利米书:
耶和华如此说,你们若不听从我,不遵行我设立在你们面前所立的律法,不听我仆人众先知的话。(耶利米书26:4-5)
此处“律法”表示圣言;此外还有其它许多经文。由此明显可知,“律法”表示圣言,它因表示圣言,故表示神的真理,如耶利米书:
耶和华说,那些日子以后,我要与以色列家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中间,写在他们心上。(耶利米书31:33)
此处“耶和华的律法”表示神的真理。
“律法”在广泛意义上是指整部圣言,在不怎么广泛的意义上是指圣言的历史部分,在狭义上是指摩西所写的圣言,在严格意义上是指十诫(参看6752节)。由此可见为何说摩西代表神的律法和神的真理这二者。
38.水星灵来拜访一个我们地球来的灵人,他在世时因学问而颇负盛名(他就是克里斯蒂安·沃尔夫);他们渴望从他那里获得关于各种主题的信息。但他们发觉,他所说的并未超出属世人的感官印象,因为他在说话时思想的是他的名声,并且和在世时一样(在来世,每个人都保持原来的秉性),想把各种事物串在一起,再把它们与其它东西联起来,不断形成新的结论。由于他试图产生长长的论据链,而这些论据都是基于他们没有看见或不承认为真理的事物,所以他们声称,这些链子既没有连起来,也没有得出他的结论,他们称其为权威的模糊。于是,他们不再向他提问题,只是问:“这叫什么?那叫什么?”由于他还是以物质概念,而非属灵概念回答这些问题,所以他们离开了他。在来世,每个人越属灵地或以属灵的概念来说话,在世时就越曾信神,并且越不以物质概念来信祂。
我想借此机会在此讲述以下经历,以说明在来世,出于自己的深思而获得聪明的学者是何情形,这种深思为了真理,因而为了从世俗考虑中抽离出来的功用而被认识真理的爱所点燃;以及寻求从其他人那里获得聪明,未经自己任何思考的人又是何情形,如那些渴望认识真理,仅仅是为了学问上的名声并由此获得世上的荣誉或利益,也就是说,不是为了从世俗考虑中抽离出来的功用之人。我感觉有一个声音从下面穿透上来,靠近我的左侧,直达我的左耳。我发现,他们是在那里试图挣脱的灵人,只是我不知道他们是哪类灵人。然而,他们挣脱出来后,便与我交谈,自称是逻辑学家和形而上学者;他们曾将自己的思维深深沉浸于这些学科,没有其它目的,只是为了被视为有学问,由此获得荣誉和财富。他们抱怨说,他们现在过着悲惨的生活,因为他们在学习这些学科时没有其它目的,因而没有由此培育自己的理性能力。他们说话缓慢,声音低沉。
与此同时,两个灵人在我头顶上彼此交谈;我问他们是谁,被告知,其中一个在学术界是非常有名的,我得以认为他是亚里士多德(我没有被告知另一个是谁)。那时,他被带入在世时所处的状态;谁都能很容易地被带回他在世时所处的状态,因为他以前的一切生命状态都与他同在。令我惊讶的是,他靠近我的右耳,在那里说话,声音虽然嘶哑却很理智。我从他的讲话主旨发觉,他的秉性和先上来的经院学者们的迥然不同;事实上,他从自己的思维发展出他所写的东西,因而产生自己的哲学。因此,他所发明并加到思想观念上的术语,都是他用来描述内在观念的词语形式。如我所得知的,他以此为乐,并在这乐趣,以及知道关乎思维和理解之物的渴望驱使下有了这些发现;他顺从凡他的灵所指示的。这就是为何他靠近我的右耳,不像他的追随者,也就是所谓的经院学者们;他们不是从思维到术语,而是从术语到思维,这是一条反路。他们当中有许多人甚至都没有行进到思维,只局限于术语。他们若运用这些术语,就能随心所欲地证明一切,并照着他们说服人的欲望把真理的表象强加到虚假上。对他们来说,哲学就这样变成一条通向疯狂,而非智慧的道路,并使他们陷入黑暗而不是光明。
后来,我和他讨论分析学。我说,一个小男孩能在半小时内讲得比亚里士多德在一本书里描述得更具哲理性、分析性和逻辑性,因为整个人类思想及其所产生的言论都是分析性的,其法则来自灵界;想从术语人为地发展到思维的人,颇像一个跳舞者,试图通过他的运动纤维和肌肉的知识来学习跳舞;他若跳舞时专注于此,几乎不可能迈开脚。事实上,没有这类知识,他也能活动全身的所有运动纤维,适当激活他的肺、膈肌、肋胁、手臂、颈部,以及身体的其它器官,整本书都不足以描述这一切。我说,那些想出于术语思考的人差不多也是这样。他赞成这些话,并说,以这种方式学习思考,正好走反了。他补充说,若有人想变成傻瓜,就让他这样行吧;不过,他应不断思想功用,并出于内在之物来思考。
接着,他向我展示了他原来对至高无上的神所持的观念,即:他把这位神描绘为有一张人脸,头上有光环围绕。现在他知道了,这个人就是主,光环是从祂发出的神性,不仅流入天堂,还流入宇宙,掌管并统治其中的一切事物。凡掌管并统治天堂的,也掌管并统治宇宙,因为这一个与另一个不可分离。他还说,他信一位独一神,但祂的属性和品质却被指定各种名称,这些名称被其他人拜为神明。
一个女人出现在我面前,她伸出手来,想抚摸他的脸颊。当我对此表示惊讶时,他说,他在世时,这个女人经常向他显现,似乎抚摸他的脸颊,她的手很美。天使灵们说,很早以前的人曾看见过这个女人,并给她起名叫帕拉斯;她向那些住在地上时以观念为快乐,并专注于思考,而非哲学的灵人中的某一个显现。这类灵人与亚里士多德同在,喜爱他,因为他出于内在思考;于是,他们便展示出这样的女人。
最后,他向我勾勒出他对人的灵魂或灵所曾设想的概念。他把灵魂或灵称为气(pneuma,希腊语为呼吸),也就是说,它是一个不可见的生命力,就像些许以太。他说,他早就知道他的灵死后会活着,它既是他的内在本质,就不可能死亡,因为它能思考。此外,他一直无法清晰地思考灵魂或灵,只有一些模糊的概念,因为除了他出于自己所思考的外,他还没有从其它任何源头形成任何有关它的想法,甚至从古人那里知道得也很少。另外,在来世,亚里士多德在明智的灵人中间,而他的许多追随者则在愚蠢的灵人中间。
2776.“把他献为燔祭”表示祂要将自己或这理性圣化为神性。这从“燔祭”的代表清楚可知,在希伯来民族和犹太教会中,“燔祭”是他们最神圣的敬拜行为。有燔祭,也有祭物,至于这些代表什么,可参看前文(922, 923, 1823, 2180节)。他们的圣化是通过燔祭和祭物实现的,这就是为何此处“献为燔祭”表示圣化为神性,因为主将祂自己圣化为神性,也就是说,通过试探的争战和胜利将人性与神性合一(参看1663, 1690, 1691e, 1692, 1737, 1787, 1812, 1813, 1820节)。
如今大多数人以为,燔祭和祭物表示主的十字架受难,主通过十字架受难偿还了所有人的罪孽。他们甚至以为祂把这些罪孽都揽到自己身上,从而担当了它们。因此,那些相信的人就以这种方式称义和得救,只要他们认为,即便在临终前的最后一刻认为主为他们受难,不管他们整个一生过着怎样的生活。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十字架受难其实是主所承受的最大程度的试探,祂通过这试探将祂的人性与神性,并神性与人性完全合一,从而荣耀了祂自己。这种合一本身就是那些拥有对主之信,也就是仁之信的人能够得救的手段。因为至高的神性本身无法再抵达人类那里,人类已经如此彻底地与爱的属天事物和信的属灵事物隔绝,甚至不再承认它们的存在,更不用说感知它们了。因此,为了至高的神性能降到处于这种状态的世人那里,主降世并在自己里面将人性与神性合一。这种合一只能通过最严厉的试探的争战和胜利,最后通过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实现。
这就是为何主以其神性人身或人性能光照人类心智,甚至光照那些与爱的属天事物相距甚远的人,只要他们拥有仁之信。因为在来世,主向属天天使显为太阳,向属灵天使显为月亮(1053, 1521, 1529, 1530, 2441, 2495节),一切天堂之光都来自祂。天堂之光具有这种性质:它在光照灵人和天使眼睛的同时,也光照他们的理解力。这种光照理解力的能力也是那光里面所固有的,所以在天上,任何人所拥有的内在之光,也就是理解力的量,与他所拥有的外在之光的量是一样的,或说他拥有的外在之光越多,他拥有的内在之光,或理解力就越多。这表明天堂之光如何不同于世界之光。正是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光照属灵人的眼睛和理解力;但除非主将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合一,否则这是不可能发生的。若非主将它们合一,无论世人,还是天上的任何属灵天使,都将不再拥有任何理解力,或感知良善和真理的能力,因而不再拥有任何祝福和幸福,因此根本没有任何拯救。由此可见,除非主取得人身并荣耀它,否则人类无法得救。
谁都能由此判断出以下观念是否正确,即:人们只要出于某种内在情感认为主为他们受难,担当了他们的罪,就会得救,无论他们怎样生活。而事实上,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获得的天堂之光只能抵达那些过着信之良善,也就是仁爱的生活之人,或也可说,那些拥有良心的人那里。天堂之光能在其中进行运作的这个层面本身,或接受这光的器皿,就是信之良善,或仁爱,因而是良心。属灵人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那里获得拯救(可参看1043, 2661, 2716, 27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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