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463.“摩西说,看哪,我要从你这里出去”表神的真理在他们当中的显现的移除。这从“摩西”的代表和“出去”的含义清楚可知:“摩西”是指神之律法(参看6723, 6752节),因而也指神的真理(7014, 7382节);“出去”是指移除,如前所述(7404节)。因为法老召摩西、亚伦表示神之真理的出现(7451节);因此,“从他这里出去”在此表示移除。至于恶人当中的神之真理的出现和移除,要知道,从神来的真理有时向他们显现,是通过一位天使在他们附近出现而如此行的;但对他们来说,从神来的真理不像良善那样经由内层而流入,因为他们的内层已经关闭;它只影响他们的外层。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他们充满恐惧,由此充满谦卑,因为从神来的真理的出现使他们不安,并将恐惧灌进他们的内心,这种恐惧就像对死亡的恐惧。但当从神来的真理被移除时,他们就回到以前的状态,没有了恐惧。这一切就是神之真理的显现的出现和移除所表示的。这一切也由法老来代表,当摩西与他同在时,他就谦卑自己,并答应容百姓去祭祀耶和华;但当摩西从他这里出去时,他就使自己的心发沉(8:28)。因为如前所示,摩西代表神的律法或神的真理。
神的律法和神的真理是一回事,这是因为神的律法表示圣言,因而表示神的真理。“律法”表示圣言,因而表示神的真理,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你们的律法上岂不是写着,我曾说你们是神吗?经上的话是不能废的。若那些承受圣言的人,尚且称为神。(约翰福音10:34-35)
“律法上写着”表示这些话在圣言中的出现,因为它们写在诗篇中。同一福音书:
众人说,我们从律法上听说,基督是永存的。(约翰福音12:34)
这句话也写在诗篇中。同一福音书:
耶稣说,这要应验他们律法上所写的:他们无故恨我。(约翰福音15:25)
这句话也在诗篇。路加福音:
这是照主的律法所写:凡开胎首生的男性必称圣归主;又要照主的律法上所写,或用一对斑鸠,或用两只雏鸽献祭。(路加福音2:23-24, 39)
这条诫命在摩西五经。同一福音书:
有一个律法师试探耶稣,说,我该做什么才可以承受永生?耶稣对他说,律法上写的是什么?你念的是怎样呢?(路加福音10:25-26)
同一福音书:
律法和先知到约翰为止,从那时起,神国的福音传开了;天地废去较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16-17)
此外还有其它经文,在这些经文中,圣言被称为“律法和先知”(马太福音5:18; 7:12; 11:13; 22:40)。以赛亚书:
你要卷起法版,为我门徒封住律法。(以赛亚书8:16)
“律法”表示圣言。同一先知书:
说谎的儿女,不肯听从耶和华律法的儿女。(以赛亚书30:9)
又:
祂要在地上设立公理,海岛都期待祂的律法。(以赛亚书42:4)
这论及主;“祂的律法”表示主。同一先知书:
耶和华使律法为大为尊。(以赛亚书42:21)
耶利米书:
耶和华如此说,你们若不听从我,不遵行我设立在你们面前所立的律法,不听我仆人众先知的话。(耶利米书26:4-5)
此处“律法”表示圣言;此外还有其它许多经文。由此明显可知,“律法”表示圣言,它因表示圣言,故表示神的真理,如耶利米书:
耶和华说,那些日子以后,我要与以色列家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中间,写在他们心上。(耶利米书31:33)
此处“耶和华的律法”表示神的真理。
“律法”在广泛意义上是指整部圣言,在不怎么广泛的意义上是指圣言的历史部分,在狭义上是指摩西所写的圣言,在严格意义上是指十诫(参看6752节)。由此可见为何说摩西代表神的律法和神的真理这二者。
42.要知道,灵人根本看不见世上的太阳,或来自它的任何光。这太阳的光对灵人和天使来说如同黑暗。灵人在世时曾见过这太阳,但只保留对它的概念,把它设想为一个暗斑,并且这暗斑在后面相当远的一段路程处,略高于头部那个层面。太阳系之内的星球照着相对于太阳的固定位置而显现。水星在后面,靠右一点;金星在左边,靠后一点;火星在左前方;木星也在左前方,只是距离更远;土星在正前方相当长的距离处;月球在左边相当高的位置;每颗行星的卫星都在它的左边。这就是灵人和天使所设想的这些星球的位置;灵人还在他们星球附近,但在它之外显现。然而,水星灵尤其不在一个固定方向或一段固定距离处显现;他们时而在前面,时而在左边,时而靠后一点。原因在于,他们被允许周游宇宙,以获取知识。
2776.“把他献为燔祭”表示祂要将自己或这理性圣化为神性。这从“燔祭”的代表清楚可知,在希伯来民族和犹太教会中,“燔祭”是他们最神圣的敬拜行为。有燔祭,也有祭物,至于这些代表什么,可参看前文(922, 923, 1823, 2180节)。他们的圣化是通过燔祭和祭物实现的,这就是为何此处“献为燔祭”表示圣化为神性,因为主将祂自己圣化为神性,也就是说,通过试探的争战和胜利将人性与神性合一(参看1663, 1690, 1691e, 1692, 1737, 1787, 1812, 1813, 1820节)。
如今大多数人以为,燔祭和祭物表示主的十字架受难,主通过十字架受难偿还了所有人的罪孽。他们甚至以为祂把这些罪孽都揽到自己身上,从而担当了它们。因此,那些相信的人就以这种方式称义和得救,只要他们认为,即便在临终前的最后一刻认为主为他们受难,不管他们整个一生过着怎样的生活。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十字架受难其实是主所承受的最大程度的试探,祂通过这试探将祂的人性与神性,并神性与人性完全合一,从而荣耀了祂自己。这种合一本身就是那些拥有对主之信,也就是仁之信的人能够得救的手段。因为至高的神性本身无法再抵达人类那里,人类已经如此彻底地与爱的属天事物和信的属灵事物隔绝,甚至不再承认它们的存在,更不用说感知它们了。因此,为了至高的神性能降到处于这种状态的世人那里,主降世并在自己里面将人性与神性合一。这种合一只能通过最严厉的试探的争战和胜利,最后通过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实现。
这就是为何主以其神性人身或人性能光照人类心智,甚至光照那些与爱的属天事物相距甚远的人,只要他们拥有仁之信。因为在来世,主向属天天使显为太阳,向属灵天使显为月亮(1053, 1521, 1529, 1530, 2441, 2495节),一切天堂之光都来自祂。天堂之光具有这种性质:它在光照灵人和天使眼睛的同时,也光照他们的理解力。这种光照理解力的能力也是那光里面所固有的,所以在天上,任何人所拥有的内在之光,也就是理解力的量,与他所拥有的外在之光的量是一样的,或说他拥有的外在之光越多,他拥有的内在之光,或理解力就越多。这表明天堂之光如何不同于世界之光。正是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光照属灵人的眼睛和理解力;但除非主将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合一,否则这是不可能发生的。若非主将它们合一,无论世人,还是天上的任何属灵天使,都将不再拥有任何理解力,或感知良善和真理的能力,因而不再拥有任何祝福和幸福,因此根本没有任何拯救。由此可见,除非主取得人身并荣耀它,否则人类无法得救。
谁都能由此判断出以下观念是否正确,即:人们只要出于某种内在情感认为主为他们受难,担当了他们的罪,就会得救,无论他们怎样生活。而事实上,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获得的天堂之光只能抵达那些过着信之良善,也就是仁爱的生活之人,或也可说,那些拥有良心的人那里。天堂之光能在其中进行运作的这个层面本身,或接受这光的器皿,就是信之良善,或仁爱,因而是良心。属灵人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那里获得拯救(可参看1043, 2661, 2716, 27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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