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474.“不容百姓去”表他们不会离开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这从“容去”的含义和以色列人的代表清楚可知:“容去”是指离开;以色列人,即此处的“百姓”,是指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参看6426, 6637, 6862, 6868, 7035, 7062, 7198, 7201, 7215, 7223节)。
至于此处以色列人所代表的属灵教会,要知道,它既有一个内在部分,也有一个外在部分;那些处于仁之良善的人处在教会的内在部分,而那些处于信之良善的人则处在教会的外在部分。处于仁之良善的,是那些出于对邻之仁来看待信之真理的人;而处于信之良善的,是那些出于信来看待仁,因而出于属信的服从,也就是说,因为信就是如此吩咐的,而非属仁的情感而行善的人。以色列人在此所代表的,正是这些人,因为他们就是在来世被那些沉浸于虚假的人所侵扰的人。那些处于属仁的情感之人不可能被如此侵扰,事实上,沉浸于虚假和邪恶的灵人无法靠近那些处于这良善的人,因为主就在这良善里面。
即便他们受到侵扰,这种侵扰只涉及幻觉和表象,使他们相信非真实的东西是真实的,以及诸如他们的教会当作真理,其实并非真理来教导的那类事物。在来世,这些人愿意弃绝虚假,领受真理;原因是,仁之良善是真理的接受者,因为它热爱并渴慕真理。
由于频繁提到侵扰,所以有必要阐明何为侵扰及其性质。侵扰是通过引入反对真理的虚假实现的;不过,对那些遭受这种侵扰的人来说,这些虚假被来自天堂,也就是从主经由天堂而来的一种流注驳倒。那些经历自己的虚假荒凉之人就被保持在这种状态,直到他们吸收信之真理,逐步吸收更内在的真理。他们吸收这些真理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从侵扰当中解脱出来。侵扰不是试探,因为试探的发生伴随着良心的痛苦。经历试探的人被保持在诅咒的状态,这会给他们带来痛苦和悲伤。
由此明显可知,在来世,那些处于信之良善的人所经历的荒凉是何性质。这些荒凉是虚假的荒凉。但对那些未处于信之良善,只是处于记忆中的某个信之真理,过着一种邪恶生活的人来说,荒凉是真理的荒凉。那些经历虚假荒凉的人逐渐吸收信与仁之真理与良善;而那些经历真理荒凉的人则逐渐脱去真理,披上属于他们生活的邪恶。由此可见在圣言中,荒凉和荒废是什么意思。
关于火星的灵人和居民(续)
3246.“亚伯拉罕把礼物给了亚伯拉罕所拥有的众妾的儿子们”表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的属灵人在主的属灵国度有份,或说有分配的地方。这从“众妾的儿子们”和“礼物”的含义,以及“亚伯拉罕”的代表清楚可知:“众妾的儿子们”是指下文所论述的属灵人;“亚伯拉罕”在此是指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以“亚伯拉罕所拥有的”表示他们,即属灵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亚伯拉罕给他们的“礼物”是指在主的属灵国度中的份,或分配的地方。
前面几个地方(如3235节等)关于那些构成主的属灵国度,被称为属灵的人的描述表明,他们不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本身所生的儿子,而是来自一个不完全是婚约的约。他们的确是从同一个父亲生的,却不是同一个母亲生的。换句话说,他们是从同样的神性良善生的,却不是从同样的神性真理生的。事实上,属天人因来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本身,或说是该婚姻的后代,故拥有良善和植根于这良善的真理。因此,他们从来不问什么是真理,而是出于良善感知它。论到真理,他们只说“是的,是这样”,正如主在马太福音所教导的:
你们的话,是就是是,不是就是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邪恶。(马太福音5:37)
而属灵人因来自一个不完全是婚约的约,或说是该约的后代,故无法出于任何感知知道什么是真理。相反,他们视父母和教师告诉他们是真理的东西为真理。因此,他们里面没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即便如此,如果他们处于生活的良善,或说过着良善的生活,他们因上述原因信以为真理的真理仍被主当作真理来接纳(对此,参看1832节)。这解释了为何属灵人在此被称为“妾的儿子”,这些儿子是指已经提到的基土拉的所有子孙,以及稍后(25:12-18)提到的夏甲的子孙。
在以前的年代,为了能以婚姻代表属天人和属灵人,一个男人除了妻子之外,还可以纳一个小妾。妻子会把这妾送给丈夫;在这种情况下,这妾被称为他的“女人”,或被说成是送给男人作他的女人。例如,撒拉把埃及人夏甲送给亚伯拉罕(创世记16:3),拉结把使女辟拉送给雅各(创世记30:4),利亚把使女悉帕送给雅各(创世记30:9)。她们在这些地方被称为“女人”,但在别处被称为“妾”。埃及人夏甲在本节经文中被称为妾,辟拉在创世记35:22被称为妾,基土拉本人在历代志上1:32被称为妾。
这些古人除了妻子之外也有妾室,不仅亚伯拉罕和雅各是这样,而且他们的后代,如基甸(士师记8:31)、扫罗(撒母耳记下3:7)、大卫(撒母耳记下5:13; 15:16)和所罗门(列王纪上11:3)也是这样。他们被允许这样做,是为了代表的缘故;也就是说,是为了妻子代表属天教会,妾代表属灵教会。他们被允许这样做,是因为他们具有这种性质:他们没有婚姻之爱;因此,对他们来说,婚姻不是婚姻,仅仅是为了繁衍后代的一种肉体交合。纳妾的许可能给予这种人而又不伤害他们的婚姻之爱,因而不伤害他们的婚约;但这些许可在那些处于良善和真理,成为或能成为内在人的人当中是永远不可能的。因为一旦人处于良善和真理,并处于内在事物,这些许可或活动就被断绝了。这就是为何基督徒不像犹太人那样可以在妻子之外纳妾,又为何这样做就是通奸。属灵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这一点从前面关于该主题的阐述和说明可以看出来(2661, 2716, 2833, 283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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