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7673

7673.“你伸手”

7673.“你伸手”表能力的行使。这从“伸”和“手”的含义清楚可知:“伸”论及掌控,如下文所述;“手”是指能力(参看878, 3387, 4931-4937, 5327, 5328, 5544, 6292, 6947, 7011, 7188, 7189, 7518节)。“伸手”之所以表示能力的行使,是因为手或臂在伸出时拥有能力,因此,当经上论及耶和华说,“祂伸出手或臂膀”时,所表示的是在运行中的无穷或无限能力。这解释了为何当要行神迹时,耶和华如此频繁地对摩西说,他要“伸手或杖”,如在以下经文中:
  伸手在埃及的水以上,它们就会变作血。(出埃及记7:19)
  又:
  把你的手伸出来在溪以上,使青蛙上来。(出埃及记8:1,2)
  又:
  伸出你的杖击打地上的尘土,使尘土变作虱子。(出埃及记8:12)
  又:
  你向天伸手,埃必有冰雹。(出埃及记9:22)
  若非“伸手”在至高意义上表示耶和华的全能,这些话永远不这么说的。
  约书亚被吩咐要“伸出他的短枪”表示同样的事物,如我们在约书亚记所读到的:
  耶和华对约书亚说,你向艾城伸出手里的短枪;约书亚就向艾城伸出手里的短枪,伏兵就从他们的地方急忙起来,他一伸手,他们就跑进城去,夺了它;约书亚没有收回伸出短枪的手,直到把艾城的一切居民尽行杀灭。(约书亚记8:18-19, 26)
  由于这是神之全能的代表,故这个代表行为和其它一切代表行为一样,当在那个时代被吩咐时,就拥有力量。
  在许多经文中,“耶和华伸手”或“祂张手”或“张开臂膀”,也描述了全能。在以下经文中,“耶和华伸手”就描述了全能:
  耶和华的怒气向祂的百姓发作,祂向他们伸手,击打他们,群山就震动。(以赛亚书5:25)
  以西结书:
  我必向他伸手,将他除灭。(以西结书14:9,13)
  又:
  我伸手攻击你,将你交给列族作为掳物。(以西结书25:7)
  又:
  我必伸手攻击以东,把人与牲畜从其中剪除,我必伸手攻击非利士人,剪除……(以西结书25:13,16)
  还有其它地方(以西结书35:3;以赛亚书31:3; 西番雅书1:4; 2:13)。在以下经文中,“伸出手”描述了全能:
  耶和华的手向众族伸出,谁能转回呢?(以赛亚书14:26-27)
  耶利米书:
  我要在怒气、忿怒中,用伸出来的手,并大能的膀臂,与你们争战。(耶利米书21:5)
  以赛亚书:
  祂的手仍然伸出。(以赛亚书9:12, 17; 10:4)
  在这些经文中,“伸出来的膀臂”也描述了全能:
  我用大能和伸出来的膀臂,创造大地和人、牲畜。(耶利米书27:5)
  同一先知书:
  你曾用大能和伸出来的膀臂创造天地,在你面前没有难成的事。(耶利米书32:17)
  在这些经文中,“伸出来的膀臂”明显表示全能;在其它许多经文中也是如此,在那里,经上说“用大能的手和伸出来的膀臂”(如申命记4:34; 5:15; 7:19; 9:29; 11:2; 26:8; 列王纪上8:42; 列王纪下17:36; 耶利米书32:21; 以西结书20:33, 34)。
  也有些地方,经上论到耶和华说,“祂铺张穹苍”;在这些地方,“铺张”也表示全能;也就是说,祂扩张天界,使那里的居民充满生命和智慧,如在以下经文:
  耶和华铺张穹苍如幔子,展开诸天如可住的帐棚。(以赛亚书40:22)
  又:
  耶和华铺张穹苍,将地一并铺开,赐灵魂给地上的人,又赐灵性给行在其上的人。(以赛亚书42:5)
  耶利米书:
  耶和华用能力创造大地,用智慧建立世界,用聪明铺张穹苍。(耶利米书51:15)
  撒迦利亚书:
  耶和华铺张诸天,建立地基,形成人中间他的灵。(撒迦利亚书12:1)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以赛亚书44:24; 45:12; 诗篇104:2)。
  由此可见摩西为何被吩咐伸手和杖,当他如此行时,神迹就行出来了;因此,“伸手”表示能力的行使,在至高意义上表示全能。
  

属天的奥秘 #10153

10153.“我要住

10153.“我要住在以色列人中间”表在天堂和教会中,主的同在,以及祂经由良善而来的流注。这从“住”的含义和“以色列人”的代表清楚可知。“住”当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和流入;之所以是指祂通过神性良善而如此行,是因为“住”论及良善(参看2268, 2451, 2712, 3613, 8269, 8309节),这就是为何经上还说“中间”,因为“中间”表示至内在之物,至内在之物就是良善(关于“中间”的这层含义,可参看2940, 5897, 6084, 6103节)。“以色列人”是指教会(参看9340节)。
  “住在中间”当论及主时,之所以表示祂的同在和经由神性良善而来的流注,是因为主在人从祂所获得的良善中流入此人并与他同在。良善构成这个人自己,或说此人真正的自我,因为每个人的品性都取决于他的良善。良善要理解为爱,因为凡被爱之物都被称为良善。凡观察别人的人都知道,爱或良善构成这个人;因为当观察别人时,他通过别人的爱而把这个人引向凡他所愿意的任何地方,以至于这个别人在受他的爱支配时,就不再是自己的主人,凡与他的爱不一致的理由对他来说什么都不是,而与他的爱一致的理由则是一切。
  事实就是这样,这一点在来世也是显而易见的。在来世,所有灵人都能凭他们的爱被认出来,当受这些爱支配时,他们无法做出违背它们的任何事,因为违背它们行事,就是违背他们自己行事。因此,他们是自己的爱的化身或形式,天堂里的人是天堂之爱和仁的化身或形式,美丽得无法形容;而地狱里的人则是他们自己的爱的化身或形式,这些爱是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所以他们也是仇恨和报复的化身或形式,因而是怪物,可怕到无法形容。
  因此,由于一个人的爱如何,整个人就如何,所以显而易见,主不可能与一个陷入恶爱的人同在,只能与一个处于善爱的人同在,因而在他的良善里面。人们以为主存在于被称为信之真理的真理中;但祂并不存在于没有良善的真理里面。相反,在良善存在的地方,主通过这良善而存在于真理里面;并且祂在真理通向良善的程度和它从良善发出的程度内而存在于真理里面。没有良善的真理不能说在一个人里面,它只是在他的记忆中,作为记忆知识住在那里,而这记忆知识在成为此人生活的一部分之前,不会进入这个人,并形成他的一部分。当这个人热爱记忆知识,并出于热爱而照之生活时,它就变成他生命的一部分。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主就与他同住,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所教导的那样: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那人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自己,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约翰福音14:21, 23)
  “显现自己”表示用来自圣言的信之真理进行光照;“到他那里去”表示同在,“在他那里作住所”表示住在他的良善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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