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768

768.“挪亚”表示

768.“挪亚”表示属于该教会的东西,“闪、含、雅弗”表示属于源自该教会的众教会的东西。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他们在此没有像前面(7:7)那样简单地被称为“他的儿子”,而是加了他们的名字。当以这种方式提到他们的名字时,他们表示教会成员。教会成员不仅是指教会本身,还指属于教会的一切。它是一个统称,包含凡属教会之物,如前面对上古教会的阐述,它被称为“人”(64, 339, 477-479节),以及按名提及的其它教会。因此,“挪亚”和“闪、含、雅弗”表示整体上凡属于这个教会和源自它的众教会之物。
这是圣言所用的说话风格和方式。例如,当先知书提到犹大时,它通常表示属天教会,或凡属该教会之物;当提到以色列时,它通常表示属灵教会,或凡属该教会之物;当提到雅各时,它表示外在教会。因为每个教会成员都既有教会的内在方面,也有它的外在方面;内在是真教会所在之处,而外在是源于内在的东西,这后者就是雅各。
当按名提到人时,情况就不同了,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以一种代表的方式与主的国有关。主是唯一的人,是其国度的全部。由于教会是主在地上的国,所以唯独主是教会的全部。教会的全部是爱或仁;因此,一个人,或也可说一个按名被提及的人,表示爱或仁,也就是教会的全部。在这种情况下,“妻子”简单地表示来自它的教会,此处就是这种情况。至于“闪、含、雅弗”表示哪种教会,蒙主的神性怜悯,容后再述。

属天的奥秘 #10047

10047.“洒在坛

10047.“洒在坛的周围”表与神性良善结合。这从要洒在坛周围的“血”的含义和“坛”的代表清楚可知:要洒在坛周围的“血”是指神性真理(10026, 10033节);“坛”是神性良善方面的主的一个代表(9388, 9389, 9714, 9964节)。由此明显可知,“洒在坛的周围”表示使主里面的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合一。
  此处的情形是这样:前面说过,本章所论述的主题是主之人身的荣耀,在代表意义上是一个人被主重生。关于主之人身的荣耀,这荣耀是通过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合一实现的。神性良善,就是耶和华在主里面,如同来自父亲的灵魂在一个人里面,因为祂从耶和华成孕,并通过神性手段,尤其通过试探的争战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真理;祂将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合一到何等程度,就荣耀祂的人身,也就是使它变成神性到何等程度。这种合一就是将血“洒在坛的周围”在至高意义上所表示的。当主在世时,祂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真理,并使它与祂里面的神性良善合一,从而荣耀祂的人身(参看9199e, 9315e节所提到的地方)。耶和华祂的父是指祂里面的神性良善(参看9194节所提到的地方)。
  主怎样荣耀祂的人身,就怎样使人重生。因为就人而言,主以良善通过灵魂,也就是通过内在途径流入,以真理通过听觉和视觉,也就是外在途径流入。人停止作恶到何等程度,主就在何等程度上将良善与真理相结合。这时,良善变成对邻之仁和对神之爱的良善,而真理变成信之真理。主以这种方式创造一个新人,或使他重生;因为如前所述,人的重生通过从邪恶与虚假中洁净,以及良善与真理的植入和它们的结合而实现。人的重生,以及至高意义上主之人身的荣耀就是祭牲和燔祭所代表的(10022节)。
  要知道,在燔祭中,血被洒在坛的周围;在圣体或感恩祭中,同样如此行;但罪愆祭和赎罪祭中,血被洒在坛的底座上。把血洒在坛的周围代表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的完全合一,无论在内在人中还是在外在人中;而把血洒在坛的底座上代表仅外在人中的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的合一。
  对那些已经重生的人来说,结合是外在人中实现的,正如主在约翰福音中所说的话:
  凡洗过澡的人,只需要洗脚就够了,整个人就都干净了。(约翰福音13:9, 10)
  “洗”表示洁净并重生(3147, 9089节);因此,“凡洗过澡的人”表示一个已经洁净并重生的人;“脚”表示属世人或外在人,或说人的属世或外在层面(2162, 3147, 4938-4952, 9406节)。在燔祭中,血被洒在坛的周围(可参看利未记1:5, 11);在感恩祭中也是(利未记3:2, 8, 13);在罪愆祭和赎罪祭中,血被洒在坛的底座上(利未记4:7, 18, 25, 30, 34;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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