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74.“一切野兽,各从其类”表示一切属灵良善,“(一切)牲畜,各从其类”表示一切属世良善,“爬在地上的(一切)爬行物,各从其类”表示一切感官和肉体的良善。这在前面已经说明(45, 46, 142, 143, 246节)。乍一看,“野兽”似乎不可能表示属灵良善。然而,从以下思路清楚可知,这的确是真正的含义,即:首先提到的是表示该教会成员的“他们”,接下来提到的是“野兽”,然后是“牲畜”,最后是“爬行物”。因此,“野兽”所体现的事物比“牲畜”所体现的更高贵、更优秀;原因在于,在希伯来语,“野兽”还表示一个含有活灵魂的活物或动物。所以它在此不是指一个野兽,而是指一个含有活灵魂的活物或动物,因为这是同一个词。“活物或动物”、“牲畜”和“爬在地上的爬行物”表示属于意愿的事物,这在前面已经阐述和说明,在接下来论述鸟的地方还会进一步说明。
3223.有两种光照耀世人,即:世界之光和天堂之光。世界之光来自太阳,而天堂之光来自主。世界之光是为属世人或外在人,因而是为存在于属世人中的事物而设的。这些事物虽看似不属这光,但仍属于它,因为属世人若不通过诸如存在并显现于太阳界的那类事物,因而通过这世界的光明和阴影所赋予它的某种可见形式,就不能理解任何事物。一切时空概念也都属于世界之光;这些概念在属世人中扮演如此重要的角色,以至于若没有它们,他就不能思考。但天堂之光是为属灵人或内在人而设的。人的内层心智含有被称为非物质的直觉思维或概念在里面,它就住在这光中。人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尽管他称自己的智力为视觉,并将光归于它。他之所以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是因为只要沉浸于世俗和肉体事物,他就只感知到诸如属于世界之光的那类事物,却感知不到诸如属于天堂之光的那类事物。天堂之光唯独来自主,整个天堂都沐浴在这光中。
这光(即天堂之光)比世界之光无限完美得多。在世界之光中构成一条光线的事物在天堂之光中构成无数条光线。天堂之光含有聪明和智慧在里面。这光就是那流入外在人或属世人中的世界之光,并使他以其感官感知物体的。除非天堂之光流入,否则人不会有任何感知,因为属于世界之光的事物从这光获得自己的生命。当外在人或属世人与内在人或属灵人构成一体时,也就是当外在人顺从或服务于内在人时,一种对应关系就存在于这两种光之间,也就是存在于属于天堂之光的事物和属于世界之光的事物之间。在这种情况下,出现在世界之光中的事物就是出现在天堂之光中的那类事物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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