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770.“叫他们男人向他的同伴,女人向她的同伴要金器银器”表真理和良善的记忆知识必从属于教会的恶人那里被夺走,并赐给属于教会的善人。这从“银器和金器”的含义清楚可知,“银器和金器”是指真理和良善的记忆知识。“银”表示真理,“金”表示良善(参看1551, 1552, 2954, 5658, 6112节);“器(皿)”是指记忆知识(3068, 3079节)。记忆知识被称为真理和良善的器皿,因为它们包含它们。有人以为真理和良善的记忆知识是信之真理和良善本身;但它们并不是。构成信的,是对真理或良善的情感,这些情感流入记忆知识,如同流入它们的器皿。向埃及人要这些东西表示夺走它们,并将它们归与自己,这是显而易见的。这就是为何在前面的章节(3:22),经上说他们要“掠夺埃及人”;在后面的章节(12:36),经上说他们要“掠夺他们”。经上之所以说“男人向他的同伴,女人向她的同伴要”,是因为“男人”关乎真理,也表示真理,“女人”关乎良善,也表示良善。
至于此中情形如何,可参看对出埃及(3:21)的解释(6914-6917节)。这段解释说明,那些属于教会,认识信的奥秘,然而却过着邪恶生活的人所拥有的真理和良善的记忆知识本身被转到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那里。至于这种转移是如何实现的,可参看前文(6914节)。这些事由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话来表示:
主对那去把一千藏在地里的人说,夺过他这一千来,给那有十千的。因为凡有的,还要给他,叫他充足有余。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从他夺过来。把这无用的仆人,丢在外面黑暗里。(马太福音25:25, 28-30;路加福音19:24-26)
在马太福音中还有类似的话:
凡有的,还要加给他,叫他有余;凡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去。(马太福音13:12;马可福音4:24-25)
原因在于,恶人所拥有的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被用于邪恶的目的或功用,而善人所拥有的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被用于良善的目的或功用。知识或认知是一样的,但人把它们所投入的目的或功用却赋予它们具体的品质。这些知识或认知好比世俗的财富,一个人把财富投入良善的目的或功用,而另一个人则把它们投入邪恶的目的或功用;因此,各人财富的性质取决于他将财富所投入的目的或功用。这段解释还说明,恶人所拥有的这些知识或认知,就像这些财富一样,能为善人所拥有,并服务于良善的目的或功用。由此可见,以下吩咐代表什么,即:以色列人要向埃及人要银器和金器,要由此抢劫和掠夺他们。耶和华永远不会吩咐这种抢劫或掠夺,除非它代表灵界的这种事。
以赛亚书中所写的就表示类似的事:
推罗的货财和淫资最后必归耶和华为圣,必不积攒存留;但她的货财必为住在耶和华面前的人所吃,使他们饱足,穿耐久的衣服。(以赛亚书23:18)
这论及“推罗”,“推罗”表示良善和真理的认知或知识(1201节);“货财”和“淫资”是指被投入邪恶目的或功用的知识或认知;“她的货财必为住在耶和华面前的人所吃,使他们饱足,穿耐久的衣服”表示这些知识或认知要被赋予将它们投入良善目的或功用的善人。
弥迦书中所写的也是如此:
锡安的女子哪,起来踹吧!我必使你的角成为铁,使你的蹄成为铜。你必打碎多民。我将他们的获利献与耶和华,将他们的财富献与全地的主。(弥迦书4:13)
“打碎多民”表示使他们荒凉;“被献与耶和华和全地的主的获利”是指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大卫将他从所治服的各族所得来的金银分别为圣,献给耶和华,就是从亚兰、摩押、亚扪人、非利士人、亚玛力人所夺来的,以及从哈大底谢所掠之物(撒母耳记下8:11-12);所罗门把他父分别为圣的东西放在耶和华殿的宝库里(列王纪上7:51)也包含类似的事。
9684.“把灯台安在居所朝南的那一边,与桌子相对”表属灵国度通过发自主之神性人身的神性真理对那些处于良善之人的光照。这从“灯台”、“桌子”和“在居所朝南的那一边”的含义清楚可知:“灯台”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而是指从祂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和赋予祂的属灵国度的光照,如下文所述;对着灯台的摆放陈设饼或脸饼的“桌子”是指属天良善方面的主,因而是指该良善本身,主从这良善并通过它流入属灵国度,也就是中间天堂,也如下文所述;“在居所朝南的那一边”是指在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住在最大的光中所在的天堂中。因为灯台所在的帷帐之外的居所是指中间天堂(9594节),“南”或“正午”是指神性真理住在自己的光中所在的地方(参看9642节)。居所里的灯台要靠近帷帐,摆放陈设饼或脸饼的桌子也要靠近帷帐;灯台在朝南的那一边,桌子在朝北的那一边;这些指示都是无法清楚显明的天堂奥秘,除非人们知道居所代表天堂,居所里的事物代表存在于天堂中的属天和属灵事物。前面已说明灯台代表什么(9548节),“摆放陈设饼或脸饼的桌子”代表什么(9527, 9545节),“南”或“正午”代表什么(9642节),“北”又代表什么(3708节)。由此可见“在居所朝南的那一边的灯台”表示属灵国度通过发自主之神性人身的神性真理发出的光照。
不过,为揭示这些奥秘本身,必须说一说天堂的整个情况。主向那些属于属天国度的天使显为一轮太阳,但向那些属于属灵国度的天使显为一轮月亮。主如太阳出现在对着右眼的一个中等高度处;如月亮出现在对着左眼的一个中等高度处。在主的属天国度中的天使从显为太阳的主那里获得自己的光,在主的属灵国度中的天使则从显为月亮的主那里获得自己的光(关于这两个国度,可参看9277节所提到的地方)。天堂里的光是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当被属灵国度的天使接受时,这真理被称为源于对邻之仁的良善的信之真理。被称为属灵天堂的中间天堂就由这良善和这真理构成。居所里的灯台代表月亮,属于属灵国度的天使从这月亮获得自己的光;因此,它代表那里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为如前所述,主向属于该国度的天使显为一轮月亮。由此可见为何灯台朝南安放,因为“南”或“正午”是指神性真理住在光中所在的地方(参看9642节);又为何摆放陈设饼或脸饼的桌子朝北安放,因为“北”是指神性真理住在模糊中所在的地方(3708节)。这张桌子上的“饼”所表示的神性良善也是这种情况。该良善通过接受神性真理,如同接受发自月亮的光而变成属灵良善。这些就是灯台及其朝南安放,以及摆放陈设饼或脸饼的桌子及其朝北安放所表示的奥秘。
“灯台”表示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这一点从启示录明显看出来:
我看见七个金灯台,七灯台中间有一位好像人子,身穿长衣,直垂到脚,胸间束着金带。(启示录1:12, 13)
“人子”是指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2803, 2813, 3704节)。在启示录的另一处:
神的荣耀光照圣城耶路撒冷,又有羔羊为城的灯。(启示录21:23)
“神的荣耀”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9429节);“为灯的羔羊”,也就是主,是指信,以及随之而来的对真理的聪明理解和对良善的智慧洞察,这一切唯独来自主(9548节);“新耶路撒冷”是指主的新教会(参看2117节)。
主向属天国度里的天使显为一轮太阳,向属灵国度里的天使显为一轮月亮(参看1053, 1521, 1529-1531, 3636, 3643, 5097, 7083, 7173, 7270, 8644, 8812节);因此,在圣言中,“太阳”表示属天良善方面的主,“月亮”表示属灵良善方面的主(1529, 1530, 2441, 2495, 4060, 4696, 7083, 8644节);主如太阳出现在对着右眼的一个中等高度处,如月亮出现在对着左眼的一个中等高度处(1531, 4321e, 7078, 7171节)。正因如此,在天堂,东方是主显为太阳的地方,南方是主显为月亮的地方。来自显为太阳和月亮的主的光是从祂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1053, 1521-1533, 1619-1632, 2776, 3094, 3138, 3167, 3190, 3195, 3222, 3223, 3337, 3339, 3341, 3636, 3643, 3862, 3993, 4060, 4180, 4302, 4408, 4414, 4415, 4419, 4527, 4598, 5400, 6032, 6313, 6315, 6608, 6907, 7174, 8644, 8707, 8861, 9399, 9407节)。由于来自显为太阳和月亮的主的光是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所以来自在那里显为太阳的主的热是祂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3338, 3339, 3636, 3643, 5215, 6032节)。
由此可见就接受神性真理而言,主的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之间的区别是何性质,即:这就像是阳光和月光之间的区别。就信之真理和仁之良善而言,属灵国度的人相比其他人,住在模糊中(参看2708, 2715, 2718, 2831, 2849, 2935, 2937, 3241, 3833, 6289, 6500, 6945, 7233节);靠主降世而得救的,主要是这些人(2661, 2716, 3969, 6373, 6854, 6914, 7035, 7091, 7828, 7932a, 8018, 8054, 8159, 8321, 9596节);他们所拥有的光照在主的神性人身中(2716, 2833, 2834节);但属于属灵教会的人当中得救的,是那些基于信之真理过着一种良善生活的人(2954, 6435, 6647, 6648, 7977, 7992, 8643, 8648, 8658, 8685, 8690, 870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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