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796.“摩西、亚伦在法老面前行了这一切奇事”表这些荒凉的阶段和随之对他们陷入邪恶的确证通过从神发出的真理实现。这从“摩西、亚伦”的代表和在埃及或“在法老面前所行的奇事”的含义清楚可知:“摩西、亚伦”是指神之真理,“摩西”是指直接从神发出的真理,“亚伦”是指间接发出的真理(参看7010, 7089, 7382节);在埃及或“在法老面前所行的奇事”是指那些曾属于教会,却过着邪恶生活之人的众多荒凉阶段。“埃及的奇事”具有这种含义,这一点从每个奇事的含义可以看出来。它们也是这些人没有信,而是被邪恶主宰的确证(参看刚才7795节)。经上说“摩西、亚伦行了这一切奇事”,而事实上,这些奇事不是他们,而是神行出的。但之所以如此说,是因为“摩西和亚伦”代表神之真理,奇事是由神通过从祂自己发出的真理来行的;因为神自己所行的一切事都是通过从祂自己发出的真理来行的。神自己就是一切事物的存在(或实体),而从祂发出的真理是一切事物的显现(或彰显);良善本身,也就是神的存在(或实体)通过它的真理产生一切事物。荒凉的阶段通过从神发出的真理实现这句话要这样来理解,神性真理不是它们的原因,因为神不使任何人荒凉。相反,是恶人通过顽固反对神的真理,清除、弃绝或败坏它,并通过将不断流入的神之良善变成邪恶而使自己荒凉。此时,这邪恶就是那使他荒凉的;由此明显可知,它的原因在哪里,即:来自神的良善和真理的流注不是原因,因为没有它们的流注,就没有生命;原因是他们转变为邪恶和虚假,这就是陷入邪恶的人所行的事。
9338.“承受那地为业”表直到处于良善,因而重生之时。这从“承受”和“地”的含义清楚可知:“承受”是指作为一个继承人去接受,如下文所述;“地”,即此处的迦南地,是指主的国度,因而是指天堂(参看1413, 1437, 1607, 1866, 3038, 3481, 3686, 3705, 4240, 4447节)。因此,“承受那地为业”表示作为一个继承人去接受天堂。当论及天堂时,“一个继承人”尤指一个从主拥有生命的人(2658, 2851, 3672, 7212节),因而是指一个处于从主所获得的良善,从而已经重生的人。当一个人处于从主所获得的良善时,他就在天堂中,因而重生了(参看9274节,以及那时所引用的章节)。
“承受”当论及天堂时,就具有这种含义,这一点明显可见于马太福音:
于是王要向那在祂右手边的说,你们这蒙我父赐福的,可来承受那创世以来为你们所预备的国。因为我饿了,你们给我吃。渴了,你们给我喝。这些事你们既作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马太福音25:34, 35, 40)
此处“承受主的国或天堂”是指着那些处于良善的人说的;实际的仁之良善也按次序被列举出来;最后经上说“这些事你们既作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因而那些行善的人被称为主的“弟兄”(6756节);因为良善就是与一个人同在的主。这就是为何经上说“你们既作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而不是说“弟兄中的一个身上”。
启示录:
得胜的,必承受这些为业。我要作他的神,他要作我的儿子。(启示录21:7)
这化
论到那些得胜的人,经上说他们“必承受这些为业”,他们还被称为“儿子”,因为他们就是继承人;“得胜”表示用良善和真理去争战;因为邪恶通过良善被战胜;虚假通过真理被战胜。
诗篇:
神要拯救锡安,建造犹大的城邑。他们要在那里居住,得以为业。祂仆人的种要承受为业。爱祂名的人也要住在其中。(诗篇69:35, 36)
此处“得以为业”论及那些处于属天良善的人;“承受为业”论及那些处于属灵良善的人。属天良善是对主之爱的良善,属灵良善是对邻之仁的良善(9277节)。以赛亚书:
那投靠我的必承受地土,必得我的圣山为业。(以赛亚书57:13)
由此明显可知被划分为十二份地业给以色列十二支派的迦南地表示什么(约书亚记14到19章;以西结书47:13-22;以及48章)。因为“迦南地”表示主的国度,或天堂(1413, 1437, 1607, 1866, 3038, 3481, 3686, 3705, 4240, 4447节);“十二支派”表示一切良善和真理,无论总体还是细节(3858, 3862, 3926, 3939, 4060, 6335, 6337, 6397, 6640节)。因此,十二份地业表示天堂及其众天堂和其中的社群,它们根据爱之良善和由此而来的信之真理而彼此分隔开(7836, 7891, 7996节);因此,这些地业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源于主,因而就是天上的主的良善本身。
因为天堂无非是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天上的天使是接受良善中的真理者;他们在何等程度上接受它,就在何等程度上构成天堂。而且(这是一个奥秘),主不会与一位天使同住,除非住在与这位天使同在的祂自己的东西中。主以同样的方式与一个人同住;因为神性真理必住在属神之物中,而不住在属任何人的自我之物中。在约翰福音,主论到祂自己与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结合时所说的话就表示这一点: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人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话,我们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约翰福音14:20, 23)
同一福音书:
你所赐给我的荣耀,我已赐给他们,使他们合而为一,像我们合而为一。使你所爱我的爱在他们里面,我也在他们里面。(约翰福音17:22,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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