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873.“又要审判埃及一切的神明”表他们那即将受到诅咒的虚假。这从“神明”和“审判”的含义清楚可知:“神明”(gods)是指虚假,如下文所述;“审判”是指受到诅咒,因为审判或作出审判要么指向生命,要么指向死亡,指向生命的审判表示拯救,指向死亡的审判表示诅咒。在圣言中,经上经常提到“神明”。当天使被称为“神明”时,所表示的是真理(参看4295, 4402, 7268节);因此,“列族的神明”表示虚假(4402, 4544节)。真理之所以被称为“神明”,是因为真理是从神自己发出的,本身就是属神(God)的。因此,那些接爱这真理的人被称为“神明”。倒不说他们是神明,而是说与他们同在的真理是属神的。这解释了为何在原文,神被称为复数形式的“耶洛因”。神本身是神性良善,但从发祂发出的,是充满整个天堂的神性真理。“神明”因表示真理,故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
2497.本章论述了当主首先在仁与信的教义方面接受教导时,祂的状态。这种状态本身由“加低斯和书珥”来表示;信之教义由“基拉耳王亚比米勒”来表示(1-2节)。一开始,祂认为当请教理性(2节),但最终没有请教它(3-4, 8-9节)。祂这样认为的原因(5-6, 10-13节)。仁与信的教义是属灵的,来自一个属天源头(7节)。这就是祂接受教导的方式;在此期间,一切理性概念和一切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都像一个遮盖物或衣服一样为祂服务(14-16节)。以这种方式教义是完美的(17节)。如果教义来自理性,情况就不同了(18节)。
内 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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