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877.“我一见这血”表那些施加诅咒的人对这真理的发现。这从“见”和“血”的含义清楚可知:“见”是指理解并发现(参看2150, 2325, 2807, 3764, 4403-4421, 4567, 4723, 5400节),下文将说明,它是指那些施加诅咒之人的一个发现;“血”是指纯真之良善的真理,如前所述(7846节)。
必须说一说何为纯真之良善的真理。纯真的良善是对主之爱的良善;因为那些处于这爱的人拥有纯真在自己里面。这解释了为何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的天使比其他天使拥有更多的纯真,因为他们处于对主之爱。那里的天使由于纯真而在其他人看来就像小孩子,然而,他们却是天上最有智慧的天使(参看2306节);因为纯真居于智慧之中(参看2305, 3494, 4797节)。与他们同在的纯真之良善的真理并非信之真理,而是仁之良善。在第三层天堂的天使不知道何为信,因而不知道何为信之真理;因为他们凭直觉感知构成信的真理,在凭直觉感知它的过程中立刻知道它的确是真理。他们从来不推理它是不是真理,更不会彼此争论它。以直觉的方式所感知到的东西不会落入记忆知识的范畴。在第二层天堂的天使则不然,信之真理把他们引向仁之良善。因此,他们会推理它是不是真理,因为他们不能直觉它是不是真理。于是,真理变成了他们所获利的记忆知识,并被称为构成信的教义事物。
那些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的天使处于这样一种状态:他们能直觉何为信之真理,因而不会把它添加到他们所获利的记忆知识中(参看202, 337, 2715, 2718, 3246, 4448节)。至于为何耶和华说“我一见”,因而指着自己说这话表示那些施加诅咒的人,也就是地狱灵的一个发现,这从前面的说明可以看出来,即:邪恶被归于耶和华或主,尽管邪恶丝毫不来自主,而是来自地狱(2447, 6071, 6991, 6997, 7533, 7632, 7643节)。被许可的邪恶看似来自许可它的主,因为主能除去它。此处就是这种情形,因为经上说埃及人的长子被处死。这事被归于耶和华,因为经上说:
那夜我要巡行埃及地,把埃及地一切头生的都击杀了;到了半夜,耶和华把埃及地所有的长子,就是从坐宝座的法老的长子,直到被关在坑牢里的囚犯的长子,尽都击杀了。(出埃及记12:12, 29)
然而在本节,做这事的人被称为“灭命的”:“这血要在你们所住的房屋上作记号,我一见这血,就越过你们去,灾殃必不临到你们身上作灭命的”。
恶人在来世所经历的荒凉,受到的诅咒并被投入地狱也是这种情形,这些事在内义上由“灾殃”、长子的死和埃及人淹死在红海中来表示。耶和华或主不会使任何人荒凉,更不会诅咒人,或把人投入地狱。相反,是恶灵自己向自己行这一切,也就是说,行这一切的,是他里面的邪恶。这就是为何“我一见血”表示那些施加诅咒之人的一个发现。
至于许可,它是无法以三言两语来说明的,因为它涉及众多奥秘。当恶人遭受诅咒和折磨时,主的许可不像想要它发生之人的许可,而是像不希望它发生,但又无法帮助他们之人的许可,因为祂的目的,就是对整个人类的救赎,是紧迫的,并阻止祂去帮助。事实上,如果祂真的帮助他们,那将是行恶,这完全违反神性。不过,关于这个主题,蒙主的神性怜悯,我们将在别处予以详述。
41.他们当中有些人看到主后,被引到右前方;他们往前走的时候,说他们能看到一道光,远比以前所曾看到的更明亮、更纯净,任何光都不可能胜过它。当时此处正是傍晚。还有许多灵人这样说。天堂之光是大光,比地上的正午之光大出许多倍(AC 1117, 1521, 1533, 1619-1632, 4527, 5400, 8644)。天堂所有的光皆出自那里显为太阳的主(AC 1053, 1521, 3195, 3341, 3636, 3643, 4415, 9548, 9684, 10809)。从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并为那里提供所有光(AC 3195, 3222, 5400, 8644, 9399, 9548, 9684)。天堂之光既光照天使的视觉,也光照天使的理解力(AC 2776, 3138)。说天堂处于光和热,意思是说处于智慧和爱(AC 3643, 9399, 9401)。
3195.“他原住在南地”表示因而处于神性之光。这从“住”和“南地”的含义清楚可知:“住”是指生活(参看1293节),论及良善(2268, 2451, 2712节)。“南地”是指神性之光,因为“南”表示光,事实上表示聪明之光,也就是智慧(1458节);但“南地”表示这光所在的地方和状态;所以此处整个这一节,即“以撒刚从庇耳-拉海-莱回来;他原住在南地”表示理性层的神性良善因从神性真理出生,故处于神性之光。
圣言经常提到“光”,它在内义上表示从良善而来的真理。但在至高意义上,“光”表示主自己,因为祂是良善和真理本身。此外,祂自己也实实在在是天堂里的光,不过这光比世上的光要无限明亮得多(参看1053, 1117, 1521-1533, 1619-1632节)。灵人和天使靠这光看见彼此,存在于天堂中的一切荣耀都通过这光而清晰可见。就其亮度而言,这光似乎和世上的光差不多,但其实并不一样,因为这光不是属世的,而是属灵的。它含有智慧在里面,以至于以这种方式在天堂居民眼前发光的,是纯粹的智慧。因此,天使越智慧,他们所在的光就越明亮(2776节)。此外,这光光照人的理解力,尤其光照重生之人的理解力;只要人活在肉身,他就注意不到这一点,因为那时世界之光占据主导地位。在来世,恶灵也看见彼此,还看见出现在灵人界的许多代表。他们的确凭天堂之光看见;然而,他们的光就像从炭火发出的那种劣质的微光,因为天堂之光抵达他们那里时,就变成这种劣质的光。
至于光的源头本身,它自永恒就唯独从主存在,因为光的源头,即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本身,就是主。自永恒就存在的神性人身或人性(约翰福音17:5)就是这光本身。由于这光无法再影响如此远离良善和真理,因而远离这光,并将自己投入黑暗的人类,所以主愿意出生,披上人身或人性本身。事实上,祂这样做不仅能光照人的理性事物或概念,还能光照他的属世事物或概念。主在自己里面将理性层和属世层都变成了神性,以便祂对那些坐在如此幽暗中的人来说,也可以是光,或说这些人也能拥有光。
主就是光,也就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因而一切聪明和智慧,以及随之而来的一切拯救都来自祂,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清楚看出来,如约翰福音: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圣言就是神;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约翰来为光作见证;他不是那光,乃是要为光作见证。那是真光,照亮一切来到世上的人。(约翰福音1:1, 4, 7-9)
“圣言”是指神性真理,因而是指神性人身或人性方面的主自己;论到它,经上说:“圣言与神同在,圣言就是神。”
同一福音书:
审判乃是这样:光来到世界,世人不爱光倒爱黑暗。(约翰福音3:19)
此处“光”表示神性真理。又:
耶稣说,我是世界的光。跟从我的,必不在黑暗里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约翰福音8:12)
又:
光在你们中间还有不多的时候,你们应当趁着有光的时候行走,免得黑暗临到你们。你们应当趁着有光,信从这光,使你们成为光明之子。(约翰福音12:35-36)
又:
看见我的,就是看见那差我来的。我作为光到世界上来,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里。(约翰福音12:45-46)
路加福音:
我的眼睛已经看见你的拯救,就是你在众民面前所预备的,是启示外邦人的光,又是你民以色列的荣耀。(路加福音2:30-32)
这是西面关于出生后的主的预言。
马太福音:
那坐在黑暗里的百姓,看见了大光;有光向那些坐在死荫之地的人出现。(马太福音4:16; 以赛亚书9:2)
从这些经文很清楚地看出,就神性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良善与真理而言,主被称为“光”,这一点也可见于旧约的预言部分,如以赛亚书:
以色列的光必变成火,祂的圣者必成为火焰。(以赛亚书10:17)
同一先知书:
我耶和华以公义召你,必使你作人民的约,作列族的光。(以赛亚书42:6)
又:
我要使你作列族的光,叫你可以作我的拯救,直到地极。(以赛亚书49:6)
又:
兴起,发光,因为你的光已经来到,耶和华的荣耀已经升现照耀着你。列族要走来就你的光,列王要走来就你升现的光辉。(以赛亚书60:1, 3)
启示录上说,一切天堂之光,因而智慧和聪明都来自主:
圣城新耶路撒冷由神那里从天而降,预备好了,就如新妇妆饰整齐,等候丈夫。那城不需要日月照耀它,因有神的荣耀光照它,又有羔羊为城的灯。(启示录21:2, 23)
经上进一步论到这城说:
那里不再有黑夜,他们也不需要灯、日光,因为主神给他们光。(启示录22:5)
以赛亚书:
日头必不再作你白昼的光,月亮必不再以光辉向你发光;耶和华却要作你永远的光,你神要为你的荣耀。你的日头不再下落,你的月亮也不退缩,因为耶和华必作你永远的光。(以赛亚书60:19-20)
“日头必不再作你白昼的光,月亮必不再以光辉向你发光”表示我们不会看到属于属世之光的事物,而是看到属于属灵之光的事物,后者由“耶和华必作永远的光”来表示。在旧约,此处和别处提到的“耶和华”都是指主(参看1343, 1736, 2156, 2329, 2921, 3023, 3035节)。
祂在变像时也向三个门徒,即彼得、雅各和约翰显示,祂就是天堂之光,当时:
祂的脸面明亮如日头,衣裳洁白如光。(马太福音17:2)
“如日头的脸面”表示神性良善,“如光的衣裳”表示神性真理。由此可知摩西祝福时所说的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愿耶和华使祂的脸光照你,施怜悯给你。(民数记6:25)
“耶和华的脸”就是怜悯、平安和良善(参看222, 223节);“日头”表示神性之爱;因此,主的神性之爱在天使天堂显为一轮太阳(参看30-38, 1053, 1521, 1529-1531, 2441, 249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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