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003.“应当在一个房子里吃”表相一致的良善和谐共存,好叫它们能一起构成一个良善。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逾越节的晚餐”代表天上彼此生活在一起的天使的组合,以色列人的每家每户则代表具体的一个社群(参看7836, 7891, 7996, 7997节)。天使社群照着良善的种类都彼此不同,无论总体层面、具体层面还是细节层面(参看3241, 4625节)。那些处于相似良善的人彼此生活在一起。他们之所以构成一个良善,是因为每一个完整的整体都不是由一个,而是多个组成部分产生。事实上,各种不同但仍和谐相容的多个部分会产生由于部分中间的和谐而构成一个单一整体的一个形式。天上的和谐是一种属灵的和谐,爱之良善的形式就拥有这种属灵的和谐(参看3241, 3267, 3744-3746, 3986, 4005, 4149, 5598, 7236, 7833, 7836节)。由此明显可知,“应当在一个房子里吃”表示相一致的良善和谐共存,好叫它们一起能构成一个良善。“吃”,即吃逾越节的筵席,表示融入他们当中,或与他们在一起(参看8001节)。
4933.在大人里面,手、臂、肩对应于能力,是因为整个身体及其一切脏腑的力量和能力都与它们联系在一起;因为身体运用臂和手来行使它的力量和能力。也正因如此,在圣言中,“手”、“臂”、“肩”表示能力。关于“手”具有这种含义,可参看前文(878, 3387节);关于“臂”也具有这种含义,这从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如以下经文:
求你每早晨作我们的膀臂。(以赛亚书33:2)
主耶和华必以大能临到,祂的膀臂必为祂掌权。(以赛亚书40:10)
祂用祂有力的膀臂锤成。(以赛亚书44:12)
我的膀臂要审判万民。(以赛亚书51:5)
耶和华的膀臂啊,以能力为衣穿上。(以赛亚书51:9)
我仰望,见无人帮助;所以我自己的膀臂为我施行拯救。(以赛亚书63:5)
那倚靠世人、以血肉为自己膀臂的,这人该受咒诅。(耶利米书17:5)
我用大能和伸出来的膀臂,创造大地、人和牲畜。(耶利米书27:5;32:17)
摩押的角砍断了,摩押的膀臂折断了。(耶利米书48:25)
我必将埃及王的膀臂打断,我必使巴比伦王的膀臂有力。(以西结书30:22, 24-25)
耶和华啊,愿你打断恶人的膀臂。(诗篇10:15)
愿你按你膀臂的大能力,存留那些将要死的人。(诗篇 79:11)
用你大能的手并伸出来的膀臂领你出埃及。(申命记7:19; 11:2-3; 26:8; 耶利米书32:21; 诗篇 136:12)
从这些经文也明显可知,在圣言中,“右手”表示至高的能力,“坐在耶和华右手边”表示全能(马太福音26:63, 64;路加福音22:69; 马可福音14:61, 62;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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