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013.“本地人和寄居在你们中间的寄居者同归一个律法”表凡在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上接受教导,领受它们,并照之生活的人应被视为教会里已经受了教导,并照着信与仁的诫命生活的人。这从“同归一个律法”、“本地人”和“寄居在你们中间的寄居者”的含义清楚可知:“同归一个律法”是指一项类似的权利,因而是指它必如同在另一个人那里一样;“本地人”是指一个出生在教会里,并在教义和生活上拥有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人,如刚才所述(8011节);“寄居在你们中间的寄居者”是指一个在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上接受教导,领受它们,并照之生活的人,如前所述(8007节)。
之所以说“照着信与仁的诫命”是由于区别;因为重生之前,人照着信之诫命生活;但重生之后,便照着仁之诫命生活。重生之前,没有人出于情感,只出于教义知道何为仁;这时,此人照着教义的诫命,也就是所谓的信之诫命生活。但重生之后,他出于情感知道何为仁,因为这时他爱他的邻舍,发自内心向他意愿良善;并且此时他也照着写在他心上的一条律法生活;事实上,他出于仁之情感行事。这种状态完全不同于之前的状态。处于第一种状态的人在信之真理和良善上处于昏暗的光中,而那些处于后一种状态的人则相对处于明亮的光中。这些人看见真理,并在一种启示或光照的状态下证实它们,而前者看不见真理,也不在一种启示或光照的状态下证实它们,而是出于说服相信教会的教导是真理。他们因不在一种启示或光照的状态下看见它们,所以能像证实真理一样证实虚假,并且一经证实,就把它们完全视作真理。由此可见,照信之诫命生活是什么意思,照仁之诫命生活又是什么意思。
至于寄居的,在圣言中,经上数次吩咐不要把“本地人”和“寄居在他们中间的寄居者”区别开来。因为寄居者所来自的外邦人,在被教导并并领受信之真理后,和那些教会里的人一样被接入天堂。关于来世的外邦人,可参看前文(932, 1032, 1059, 2049, 2284, 2589-2604, 2861, 2863, 3263, 4190, 4197节)。这就是为何经上吩咐“本地人怎样,寄居的也要怎样”,如以下经文:
若有一个寄居的寄居在你们中间,要将馨香的火祭献给耶和华,你们怎样办理,他也要怎样办理。至于会众,你们和寄居的寄居者都归一例,作为你们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在耶和华面前你们怎样,寄居的也要怎样。你们并与寄居在你们中间的寄居者,当有一样的律法一样的典章。(民数记15:14-16)
利未记:
寄居在你们中间的寄居者,你们要看他如你们本地人一样。(利未记19:34)
又:
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同归一个典章。(利未记24:22)
民数记:
若有一个寄居的寄居在你们中间,要向耶和华守逾越节,他要照逾越节的条例、典章照样地行,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同归一个条例。(民数记9:14)
4215.“亲吻他儿子和女儿”表承认这些真理,以及对这些真理的情感。这从“亲吻”、“儿子”和“女儿”的含义清楚可知:“亲吻”是指出于情感的结合(参看3573, 3574节),因而是指承认,因为哪里有通过良善与真理的结合,哪里就有对它们的承认;“儿子”是指真理和真实事物(489, 491, 533, 1147, 2623, 3773节);“女儿”,就是此处的拉结和利亚,是指对这些真理的情感(3758, 3782, 3793, 3819节)。
“亲吻”表示出于情感的结合是出于对应;因为天堂与人体的一切器官并肢体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如各章末尾所说明的。人的内在事物与脸上的各个部位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因此他的面部表情能显示他的总体心态,而他的眼睛则能显示这种心态,就是其内在心智的内层。心智的思维与情感和身体的行为与姿势之间也存在一种对应关系;就那些自然的行为和姿势,以及那些非自然的行为和姿势而言,这是众所周知的。例如,内心的谦卑会使人屈膝下跪,这是一种身体的外在姿势;更大和更内在的谦卑甚至使他俯伏在地。内心的欢喜快乐会引发歌唱和欢呼声;而难过和内在悲伤则会导致哭泣和哀号。但出于情感的结合会产生亲吻的动作。
由此明显可知,由于这种外在行为与内在美德相对应,所以它们是内在事物的可见迹象;作为可见迹象的它们含有某种内在事物在里面,而它们就从这内在事物取得自己的品质或特性。然而,对那些渴望通过外在行为给人以他们拥有这些内在美德的印象之人来说,他们的外在行为同样是可见的迹象,但却是伪装、虚伪和欺骗的迹象。这就是亲吻的情形,因为人人都想通过亲吻来表达他对另一个人由衷的爱。事实上,凡给人以他拥有内在美德之人都知道,亲吻源于内心或出自这种爱,是出于情感联结的标志。他想凭着亲吻使他的邻人确信,他是由于他里面的良善而爱他;而事实上,这全都是为他自己,为了他自己的地位、利益和名声,因而不是为了良善,而是为了邪恶。因为凡以自己为目的、而不是为促进良善的中间目的,并希望与别人联结以达到该目的之人,都陷入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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