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017.“正当那日”表主同在的一种状态。这从“日”的含义清楚可知,“日”是指时间和状态(参看23, 487, 488, 493, 893, 2788, 3462, 3785, 4850, 7680节)。之所以表示主同在的一种状态,是因为这是逾越节的日子,而“逾越节”表示主的同在,以及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从属灵的囚禁和诅咒中所得的释放(7867节)。那时的释放由本节接下来的话来表示,即:“正当那日,耶和华将以色列人按着他们的军队,从埃及地领出来”。这是在逾越节之后的那日,或说逾越节的次日,这一点从摩西五经明显看出来:
正月十五日,就是逾越节的次日,以色列人在一切埃及人眼前从埃及起行,那时,埃及人正葬埋他们被击杀的长子。(民数记33:3-4)
主的同在将那些处于良善的人从诅咒当中释放出来,给那些陷入邪恶的人带来诅咒(参看7926, 7989节)。
3877.“于是给他起名叫利未”表它的根本性质。这从“名”和“起名”的含义清楚可知,“名”和“起名”是指根本性质,如前所述(3872节)。这种性质就包含在这些话中:“这次我男人必与我联合,因为我给他生了三个儿子”,如刚才所述(3875, 3876节)。这种性质就是“利未”和以他命名的支派所表示的,这是教会的第三个普遍属性,或人正在重生或变成教会时的第三个发展阶段,也就是仁爱。至于仁爱,情况是这样:它包含对真理的意愿在里面,并通过对真理的意愿而包含对真理的理解在里面。因为凡处于仁爱的,都拥有这些意愿并理解真理的能力。人在到达仁爱之前,必须经历一个外在阶段,也就是说,先理解真理,然后意愿真理,直到最后他拥有对真理的情感,也就是仁爱。当仁爱存在于人里面时,他注目于主,主在至高意义上由雅各的第四个儿子“犹大”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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