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8066

8066.“这要在你

8066.“这要在你手上给你作记号”表它必始终在他们的意愿里。这从“记号”和“手”的含义清楚可知。“记号”是指不断想起,因为充当一个记号或一个纪念的物体会起到不断提醒或想起的作用;在手上作记号的目的是每当动手,或做任何事时,他们都能想起它;“在两眼之间作纪念”的目的是每当看见任何东西时,他们能想起它。“手”是指能力(参看878, 3387, 4931-4937, 5327, 5328, 5544, 6292, 6947, 7011, 7188, 7189, 7518, 7673节),在此是指意愿,因为用手所做的一切行动和所行使的行动能力都是从意愿发出。

属天的奥秘 #2542

2542.“在他们耳

2542.“在他们耳边将这一切话都说了”表示对来自这个源头的确认作出的劝告,甚至直到它们顺从,或说劝告理性概念和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提供支持,甚至直到顺从。这从内义上的整个思路,以及“耳”的含义清楚可知。从整个思路可知:凡理性承认的事都有许多具有确认性质的事物,或说凡理性承认的事都有许多支持性的论据;事实上,理性的承认完全是由于这些确认性的事物,或说没有证据,理性不会承认任何事。这就是为何当理性概念被带入顺从的状态时,就会对确认性的事物或支持性的论据作出劝告,因为它们总是准备就绪,可以说正在起来。从“耳”的含义可知:就圣言的内义而言,“耳”表示顺从,这是由于听与顺从之间存在的对应关系。此外,这种对应关系就潜藏在“听”,尤其“听从”这个词中。这种对应关系源于来世;在那里,那些愿意顺从的人属于耳朵这个区域,事实上就对应于听觉本身,这是一个至今不为人知的奥秘。蒙主的神性怜悯,这些事等到后面论述对应关系时会看得更清楚。“耳”具有这种含义,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目前只能从以赛亚书引用以下经文:
要使这百姓心蒙脂油,耳朵发沉,将他们的眼涂抹掉,免得他们眼睛看见,耳朵听见,心里明白。(以赛亚6:10)
此处“眼睛看见”是指理解,“耳朵听见”是指用情感来感知,因而是指顺从。主说下面这句话时也没有别的意思:
有耳可听的,就应当听。(马太福音11:15, 13:9, 43; 路加福音8:8;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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