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080.“凡你儿子中头生的人,你都要赎回”表将要被归于主的,不是信之真理,而是信之良善。这从“头生的”、“儿子”和“赎回”的含义清楚可知:“头生的”是指信(参看352, 2435, 6344, 7035, 8042节);“儿子”是指真理(489, 491, 533, 1147, 2623, 3373节);“赎回”是指给予某种其它事物来代替,如前所述(8074, 8078节)。这些信之真理不会被归于,这一点从这些话所包含的全部信息可推知,即:“凡你儿子中头生的人,你都不要归给(也就是不可献为祭),而要赎回”。“不要归给”是指不归于,如前所述(8074, 8078节)。由此明显可知,“凡你儿子中头生的人,你都要赎回”表示将要被归于主的,不是信之真理,而是代替它们的某种其它事物。这某种其它事物就是信之良善,这一点从这一事实可以看出来:“头生的”一般表示信之真理,如前所示(8042, 8043节)。但由于经上在此说“他儿子中头生的人”,故所表示的是信之真理;因为既有信之真理,也有信之良善。
信之良善,或仁就是那要代替信之真理而被归于主的某种其它事物,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以色列人头生的不被接纳;代替他们的是利未人;这是因为“利未人”代表信之良善,或仁(3875, 4497, 4502, 4503节);利未支派代替一切头生的被接纳(参看民数记3:12, 13, 40直到末尾;8:16-18)。信之良善就是那要被归于主的某种其它事物,这一点还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无仁之信并非信(654, 724, 1162, 1176, 2231, 2343, 2349, 2429, 2839, 2982, 3146, 3325, 3849, 3865, 4368, 5351, 7039, 7082-7084, 7342e, 7950节);信之良善实际上占据第一位,而信之真理只是表面上占据第一位(3539, 3548, 3556, 3563, 3570, 3576, 3603, 3701, 4925, 4926, 4928, 4930, 4977, 5351, 6256, 6269, 6272, 6273节);因此,仁才是头生的,或长子(3325, 3494, 4925, 4926, 4928, 4930节)。
就本身而言,没有信之良善的信之真理之所以不会被归于主,也就是被给予祂,或被承认是来自祂,是因为信之真理在变成信之良善之前,没有任何生命在里面;信之真理通过意愿并行出它而变成信之良善(7835节)。因此,当它变成信之良善时,主就承认它是祂的,因为主间接通过信之良善赐下信。此外,当属灵教会成员正在重生时,他所拥有的一切信之真理也会变成信之良善。直到这时,它才首次成为主的。
制定关于赎回头生的人或说人之长子的律法是为了防止他们将自己的儿子献为祭,这种做法已经在外邦人中使用了,因为他们中间还保留着古教会的条例;而古教会是一个代表性教会,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教会完全被玷污了。将头生的或长子分别为圣归给神是古教会的条例之一;但他们开始将“分别为圣”理解为“献祭”。雅各的后代也倾向于这种做法;所以这条律法展现在他们面前,为他们标记出来。为防止他们这样做,利未人取代头生的而被接纳,如前所述。在灵界,这条律法照其相对应的含义而被展现或标记出来,这层含义就是,信之真理并不神圣,因而不会被分别为圣或归给主;被分别为圣或归给主的,是信之良善。后来,人们以这种方式来理解分别为圣:他们要将头生的或长子献给耶和华,将他献为祭,正如路加福音所说的:
按摩西律法满了洁净的日子,他们带着耶稣上耶路撒冷去,要把他献与主。正如主的律法上所记,凡打开子宫的男子必称圣归主,并献上祭品。(路加福音2:22-24)
1785.“这些话以后,耶和华的话在异象中临到亚伯兰”表示童年时期的争战过后随之而来的启示,这从“话”、“耶和华临到亚伯兰的话”和“异象”的含义清楚可知。在希伯来语,“话”表示真实的事,或实际的事,在此表示已经完成的事,即前一章所描述的主的试探的争战。“耶和华临到亚伯兰的话”仅仅是指主对自己说的话,或说主在自己里面的话;但在童年时期和试探的争战期间,当(人性或人身与神性)两种本质还没有合而为一时,这话只能被视为一种启示。当内在之物进入外在之物时,在外在之物远离核心的状态和时刻期间,这是内在之物显现的唯一方式。这就是被称为主的谦卑状态的状态。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