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080.“凡你儿子中头生的人,你都要赎回”表将要被归于主的,不是信之真理,而是信之良善。这从“头生的”、“儿子”和“赎回”的含义清楚可知:“头生的”是指信(参看352, 2435, 6344, 7035, 8042节);“儿子”是指真理(489, 491, 533, 1147, 2623, 3373节);“赎回”是指给予某种其它事物来代替,如前所述(8074, 8078节)。这些信之真理不会被归于,这一点从这些话所包含的全部信息可推知,即:“凡你儿子中头生的人,你都不要归给(也就是不可献为祭),而要赎回”。“不要归给”是指不归于,如前所述(8074, 8078节)。由此明显可知,“凡你儿子中头生的人,你都要赎回”表示将要被归于主的,不是信之真理,而是代替它们的某种其它事物。这某种其它事物就是信之良善,这一点从这一事实可以看出来:“头生的”一般表示信之真理,如前所示(8042, 8043节)。但由于经上在此说“他儿子中头生的人”,故所表示的是信之真理;因为既有信之真理,也有信之良善。
信之良善,或仁就是那要代替信之真理而被归于主的某种其它事物,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以色列人头生的不被接纳;代替他们的是利未人;这是因为“利未人”代表信之良善,或仁(3875, 4497, 4502, 4503节);利未支派代替一切头生的被接纳(参看民数记3:12, 13, 40直到末尾;8:16-18)。信之良善就是那要被归于主的某种其它事物,这一点还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无仁之信并非信(654, 724, 1162, 1176, 2231, 2343, 2349, 2429, 2839, 2982, 3146, 3325, 3849, 3865, 4368, 5351, 7039, 7082-7084, 7342e, 7950节);信之良善实际上占据第一位,而信之真理只是表面上占据第一位(3539, 3548, 3556, 3563, 3570, 3576, 3603, 3701, 4925, 4926, 4928, 4930, 4977, 5351, 6256, 6269, 6272, 6273节);因此,仁才是头生的,或长子(3325, 3494, 4925, 4926, 4928, 4930节)。
就本身而言,没有信之良善的信之真理之所以不会被归于主,也就是被给予祂,或被承认是来自祂,是因为信之真理在变成信之良善之前,没有任何生命在里面;信之真理通过意愿并行出它而变成信之良善(7835节)。因此,当它变成信之良善时,主就承认它是祂的,因为主间接通过信之良善赐下信。此外,当属灵教会成员正在重生时,他所拥有的一切信之真理也会变成信之良善。直到这时,它才首次成为主的。
制定关于赎回头生的人或说人之长子的律法是为了防止他们将自己的儿子献为祭,这种做法已经在外邦人中使用了,因为他们中间还保留着古教会的条例;而古教会是一个代表性教会,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教会完全被玷污了。将头生的或长子分别为圣归给神是古教会的条例之一;但他们开始将“分别为圣”理解为“献祭”。雅各的后代也倾向于这种做法;所以这条律法展现在他们面前,为他们标记出来。为防止他们这样做,利未人取代头生的而被接纳,如前所述。在灵界,这条律法照其相对应的含义而被展现或标记出来,这层含义就是,信之真理并不神圣,因而不会被分别为圣或归给主;被分别为圣或归给主的,是信之良善。后来,人们以这种方式来理解分别为圣:他们要将头生的或长子献给耶和华,将他献为祭,正如路加福音所说的:
按摩西律法满了洁净的日子,他们带着耶稣上耶路撒冷去,要把他献与主。正如主的律法上所记,凡打开子宫的男子必称圣归主,并献上祭品。(路加福音2:22-24)
40.有些灵人从天堂被告知,水星灵曾被应许他们会看到主。于是,我周围的灵人就问他们,他们是否记得这应许。他们说,他们的确回想起来了,但他们不知道这应许是不是以不容置疑的方式作出的。就在他们彼此议论这一点的时候,天堂的太阳向他们显现了。只有那些至内在或第三层天堂的人才能看到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其他人只能看到由此而来的光。一看到这太阳,他们说,这不是主神,因为他们没有看见祂的脸。与此同时,灵人继续彼此交谈,但我没有听见他们说的话。这时,太阳忽然又出现了,主就在它中间,被太阳的光环围绕。一看到这一幕,水星灵深深谦卑下来,并沉了下去。这时,主也从那太阳向这个星球的灵人显现,这些灵人为人时,曾在世上看到过祂。他们所有人,一个接一个,因而许多人依次承认,这是主自己;他们当着所有会众的面承认这一点。然后,主还从那太阳出来,向木星灵显现;他们大声宣称,这是主自己;当宇宙之神向他们显现时,他们曾在自己的星球看见过祂。主是天堂的太阳,是那里一切光的源头(AC 1053, 3636, 4060)。主向那些在其属天国度的人如此显现,在那里,对主的爱居于主导地位(AC 1521, 1529-1531, 1837, 4696)。祂出现在右眼层面上方的中等高度处(AC 4321, 7078)。因此,在圣言中,“太阳”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AC 2495, 4060, 7083)。灵人和天使看不见尘世太阳,取而代之的是一团黑暗,这黑暗不是在前面,而是在后面,与天堂太阳,也就是主相对立(AC 9755)。
4527.我曾与一些离世后几天的人交谈过,那时他们因初来乍到,故所在的光和尘世的光几乎没什么区别,这使他们怀疑他们是不是从其它源头获得这光。因此缘故,他们被带到天堂的入口,那里的光更明亮;他们便从那里与我交谈。他们说,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这种光;然而,这光即便在我们的太阳落下后仍会出现。此时,令他们感到惊讶的是以下事实:灵人居然有用来看见的眼睛,因为他们活在肉身时,以为灵人的生命是纯粹的思维,完全脱离了任何主体。他如此认为的原因在于,他们不能思想任何思维的主体,因为他们没有看到它。既如此,他们就不可避免地认为,灵人因是纯粹的思维,故必与包含它的身体一道消散,犹如一阵风或一团火,除非主以奇迹般的方式把它凝聚起来,并使其保持存在。那些被带到天堂入口的灵人还发现,对于死后生命,有学问的人如何轻易陷入错误;除了亲眼所看到的外,他们比其他所有人都更不信任何事物。因此,他们惊奇地发现,他们不仅拥有思维,还拥有视觉和其它一切感觉。更令他们惊讶的是,他们觉得自己完全就像人,能看,能听,能彼此交谈,能触摸并感觉到自己的身体部位,并且这一切比活在肉身时更敏锐、更完美。对此,他们感到震惊的是,活在世上的人竟然对这一切一无所知,他们为人类因不信这类事而对它们的无知感到遗憾,尤其同情那些比其他人拥有更多光明的人,也就是那些身在教会并拥有圣言的人。
其中有些人认为人死后就像鬼魂,他们因自己所听说的鬼魂而确认这种观点是真的。但他们由此得出的结论是:鬼魂无非是某种粗俗的生命本能,先从身体生命散发出来,而后又沉入尸体,并在这个过程中熄灭了。然而,有人认为,他们不会复活,直到最后审判之时,就是这个世界被毁灭的时候;届时,他们将与身体一同复活,尽管这身体已化为灰尘,但那时仍能聚拢起来;他们便以这种方式与他们的骨肉一同复活。他们因对于最后的审判或世界的毁灭已徒劳等候了数个世纪,故陷入一种错误想法:他们根本不会复活;永远不会思想他们从圣言所学到,并且有时还会引用的东西;声称当人死亡时,他的灵魂就交在神的手里,至于是在幸福的人当中还是在不幸的人当中,则取决于他已经习惯的生活;他们也想不起主所说关于财主和拉撒路的话。但这些新来的灵人被告知,每个人死后即面临最后的审判;那时,他觉得自己被赋予一个身体,和在世时一样,并享有如此处那样的各种感觉,只是更加纯粹、敏锐和完美;因为肉体事物对它不再有任何限制,属尘世之光的事物也不再使属天堂之光的事物变暗。因此,他现在如同生活在一个被净化的身体中;在来世,他绝无可能携带一具诸如在世时所拥有的那种骨肉之躯,因为这会使他再度被地上的尘埃所包裹。
我曾与一些人谈论这个话题,就在他们的尸体被埋葬的当天;透过我的眼睛,他们看到自己的尸体,棺材和葬礼。然后,他们说,他们正在抛弃这具身体;这身体曾为他们在世时履行功用而服务于他们,而如今他们活在一具为在如今的世界履行功用而服务于他们的身体中。他们也很想让我把这些话告诉他们那正在哀悼的亲人;但我得到的答复是,如果我真这么做了,他们只会嘲笑,因为凡无法亲眼看到的东西,他们都认为不存在;因此,他们会把我说的话视为幻觉。事实上,人们无法被引领相信,正如世人用自己的眼睛看见彼此,灵人也是用自己的眼睛看见彼此;世人若不用自己的灵眼,就看不见灵人;当主打开他的内视时,他就会看到他们,如向先知们所行的,他们就看见了灵人和天使,还看到天上的众多事物。不过,值得怀疑的是,现在活着的人即便那时也看到它们,会不会相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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