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093.“神却不领他们从非利士人之地的路走”表神性确保他们不可转向并非源于良善的信之真理。这从“神不领他们从路走”的含义和“非利士人”的代表清楚可知:“神不领他们从路走”是指神性确保他们不可转向,因为当由神来“领”时,“领”表示天命,“路”表示真理(参看627, 2333节),在此是指转向真理;“非利士人”是指那些拥有关于信之认知的记忆知识,却没有过仁爱生活的人(1197, 1198, 3412, 3413节),因而是指那些拥有并非源于良善的信之真理的人。“非利士人”和“非利士人之地”具有这种含义,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到它们的经文,尤其从耶利米书(47章)描述它们的地方,以及约珥书(3:5, 6)明显看出来,同样从描述以色列人和非利士人之间的战争,以及他们被非利士人征服,然后非利士人又被以色列人征服的圣言历史明显看出来。在这些地方,“非利士人”代表那些陷入分离之信的人,也就是说,对这些人来说,最重要的是关于信之认知的记忆知识,而不是照之的生活;因此,“非利士人”代表那些教导并相信唯信得救的人。
关于唯信或分离之信的观点并不是新的,或是唯独属于这个时代的某种东西。它早就存在于古代教会中,并随着生活的邪恶而变得愈发强大。在圣言中,经上也在各个地方描述了它,不过是通过名字来描述的:首先通过“该隐”,因为他杀了他兄弟亚伯(参看337, 340, 1179节);就这个故事的内在代表意义而言,“该隐”是指这种信,而“亚伯”是指仁。这信也通过被父亲诅咒时的“含”来描述(1062, 1063节);后来通过“流便”来描述,因为他上了他父亲的床榻(3870, 4601节);又通过“西缅和利未”来描述,因为他们杀了哈抹和示剑人,因此被他们的父亲诅咒(3870, 6352节)。这信也通过“埃及人”和他们的长子被杀(参看7766, 7778节),以及埃及人淹死在红海中来描述。这信还通过“非利士人”来描述(3412, 3413节),同样通过先知书各处的“推罗和西顿”来描述,在那里,“非利士人”表示关于信之认知的记忆知识,“推罗和西顿”表示这些认知本身,无论内层的还是外层的。最后,这信由三次否认主时的“彼得”来代表(6000, 6073e节)。不过,可参看前面关于这信的说明(36, 379, 389, 916, 1017, 1076, 1077, 1162, 1176, 1798, 1799, 1834, 1844, 2049, 2116, 2228, 2231, 2261, 2343, 2349, 2364, 2383, 2385, 2401, 2435, 2982, 3146, 3242, 3325, 3412, 3413, 3416, 3427, 3773, 4663, 4672, 4673, 4683, 4721, 4730, 4766, 4783, 4925, 5351, 5820, 5826, 6269, 6272, 6273, 6348, 6353, 7039, 7097, 7127, 7317, 7502, 7545, 7623-7627, 7724, 7779, 7790, 7950节)。
41.他们当中有些人看到主后,被引到右前方;他们往前走的时候,说他们能看到一道光,远比以前所曾看到的更明亮、更纯净,任何光都不可能胜过它。当时此处正是傍晚。还有许多灵人这样说。天堂之光是大光,比地上的正午之光大出许多倍(AC 1117, 1521, 1533, 1619-1632, 4527, 5400, 8644)。天堂所有的光皆出自那里显为太阳的主(AC 1053, 1521, 3195, 3341, 3636, 3643, 4415, 9548, 9684, 10809)。从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并为那里提供所有光(AC 3195, 3222, 5400, 8644, 9399, 9548, 9684)。天堂之光既光照天使的视觉,也光照天使的理解力(AC 2776, 3138)。说天堂处于光和热,意思是说处于智慧和爱(AC 3643, 9399, 9401)。
2776.“把他献为燔祭”表示祂要将自己或这理性圣化为神性。这从“燔祭”的代表清楚可知,在希伯来民族和犹太教会中,“燔祭”是他们最神圣的敬拜行为。有燔祭,也有祭物,至于这些代表什么,可参看前文(922, 923, 1823, 2180节)。他们的圣化是通过燔祭和祭物实现的,这就是为何此处“献为燔祭”表示圣化为神性,因为主将祂自己圣化为神性,也就是说,通过试探的争战和胜利将人性与神性合一(参看1663, 1690, 1691e, 1692, 1737, 1787, 1812, 1813, 1820节)。
如今大多数人以为,燔祭和祭物表示主的十字架受难,主通过十字架受难偿还了所有人的罪孽。他们甚至以为祂把这些罪孽都揽到自己身上,从而担当了它们。因此,那些相信的人就以这种方式称义和得救,只要他们认为,即便在临终前的最后一刻认为主为他们受难,不管他们整个一生过着怎样的生活。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十字架受难其实是主所承受的最大程度的试探,祂通过这试探将祂的人性与神性,并神性与人性完全合一,从而荣耀了祂自己。这种合一本身就是那些拥有对主之信,也就是仁之信的人能够得救的手段。因为至高的神性本身无法再抵达人类那里,人类已经如此彻底地与爱的属天事物和信的属灵事物隔绝,甚至不再承认它们的存在,更不用说感知它们了。因此,为了至高的神性能降到处于这种状态的世人那里,主降世并在自己里面将人性与神性合一。这种合一只能通过最严厉的试探的争战和胜利,最后通过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实现。
这就是为何主以其神性人身或人性能光照人类心智,甚至光照那些与爱的属天事物相距甚远的人,只要他们拥有仁之信。因为在来世,主向属天天使显为太阳,向属灵天使显为月亮(1053, 1521, 1529, 1530, 2441, 2495节),一切天堂之光都来自祂。天堂之光具有这种性质:它在光照灵人和天使眼睛的同时,也光照他们的理解力。这种光照理解力的能力也是那光里面所固有的,所以在天上,任何人所拥有的内在之光,也就是理解力的量,与他所拥有的外在之光的量是一样的,或说他拥有的外在之光越多,他拥有的内在之光,或理解力就越多。这表明天堂之光如何不同于世界之光。正是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光照属灵人的眼睛和理解力;但除非主将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合一,否则这是不可能发生的。若非主将它们合一,无论世人,还是天上的任何属灵天使,都将不再拥有任何理解力,或感知良善和真理的能力,因而不再拥有任何祝福和幸福,因此根本没有任何拯救。由此可见,除非主取得人身并荣耀它,否则人类无法得救。
谁都能由此判断出以下观念是否正确,即:人们只要出于某种内在情感认为主为他们受难,担当了他们的罪,就会得救,无论他们怎样生活。而事实上,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获得的天堂之光只能抵达那些过着信之良善,也就是仁爱的生活之人,或也可说,那些拥有良心的人那里。天堂之光能在其中进行运作的这个层面本身,或接受这光的器皿,就是信之良善,或仁爱,因而是良心。属灵人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那里获得拯救(可参看1043, 2661, 2716, 27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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