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8102

8102.无需进一步

8102.无需进一步解释这些话,因为它们在前面(创世记50:24, 25)已经解释过了,那里有类似的话(参看6590, 6952节)。
8102a.出埃及记13:20-22.他们从疏割起行,在旷野边的以倘安营。日间,耶和华在云柱中走在他们前面,领他们的路;夜间,在火柱中给他们光明,使他们日夜都可以行走。日间云柱,夜间火柱,总不离开百姓的面前。
“他们从疏割起行,在以倘安营”表他们被释放后的第二个状态。“旷野边的”表试探的第一个状态。“耶和华走在他们前面”表主始终同在。“日间,在云柱中”表当有一种启示状态时,它就被真理的模糊缓和。“领他们的路”表神性指引。“夜间,在火柱中给他们光明”表当有一种模糊状态时,它就被来自良善的启示缓和。“使他们日夜都可以行走”表由此处于这两种状态下的生活。“日间云柱,夜间火柱,总不离开百姓的面前”表主的同在是永恒的。

属天的奥秘 #5071

5071.左边的之所

5071.左边的之所以被称为“咒诅的人”,对他们的惩罚是“永火”,如以下经文所说:“王又要向那左边的说,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以及“这些人,要往永刑里去”,是因为他们转离良善与真理,转向邪恶与虚假。就圣言的内义而言,“咒诅”表示一种转离(245,379,1423,3530,3584节)。他们要离开所进入的“永火”不是属世之火,也不是良心的折磨,而是对邪恶的贪欲。因为在人里面,像这样的贪欲就是属灵之火;这火在他活在肉身期间就吞噬他,在来世则折磨他。由于这些火在他们里面燃烧,所以地狱居民利用可怕的手段彼此折磨。
  显然,“永火”不是属世之火;它之所以不是良心的折磨,是因为凡陷入邪恶的人都没有良心,那些活在肉身期间就没有良心的人在来世也不可能有任何良心。不过,它之所以是一种贪欲,是因为人里面的一切生命之火皆由他的爱所点燃;天堂之火由对良善与真理的爱点燃,地狱之火由对邪恶与虚假的爱点燃;或也可说,天堂之火由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点燃,地狱之火由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点燃。若注意这个问题,谁都能看出,人里面所燃烧的一切火或热都是被他的爱所点燃的。这也解释了为何爱被称为属灵之热,“火”与“热”在圣言中并没有其它含义(934e,1297,1527,1528,1861,2446,4906节)。恶人里面的生命之火具有这样的性质:当他们感觉到非常强的欲望时,也有一种火在他们里面燃烧,这火激起他们折磨他人的强烈而又狂怒的渴望。但善人里面的生命之火具有这样的性质:当更高层次的情感存在于他们里面时,一种火也在他们里面燃烧。但这火却激起他们向别人行善的一种爱和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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