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108.“夜间,在火柱中给他们光明”表当有一种模糊状态时,它就被来自良善的启示缓和。这从“夜间”、“火”和“给光明”的含义清楚可知:“夜间”是指一种模糊的状态(参看1712, 6000节);“火”是指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 6834, 6849, 7324, 7852节);“给光明”是指启示。耶和华或主之所以在日间云柱,夜间火柱中出现或领路,是因为由此可以代表天堂的状态。天堂有永不停止的状态的变动和变化;因为天使不断被完善,若没有状态的这种持续不断的变化,这种完善是不可能实现的。总的来说,这些变动和变化就像世上的周期性变化;如一年四季的循环,即春、夏、秋、冬,又是春;一天四时的循环,即早、午、晚、夜,又是早。当理解力正被主启示时,天上就是早晨和中午;不过那时,这种启示被如同云一样的真理模糊所缓和。理解力变得模糊时,那里就是晚上和夜间;不过,这种模糊被主通过如同发光的火一样的爱之良善所缓和。这些就是在旷野与以色列人同在的日间云柱和夜间火柱所代表的事。
4138.“击鼓、弹竖琴”表在属灵良善方面,也就是说,(出于自我思想)它原以为自己在属灵良善方面会处于的状态。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鼓”和“竖琴”论及良善,不过是论及属灵的良善,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可以看出来。属灵良善就是那被称作信之良善的,是仁;而属天良善则是那称作爱之良善的,是对主之爱。主在天上有两个国度,其中一个被称作祂的属天国度,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人就在这个国度;另一个被称作祂的属灵国度,那些处于对邻之仁的人就在这个国度。这两个国度彼此截然不同,互相分离,然而在天上却行如一体,并构成一体。关于这两个截然不同、互相分离的属天和属灵国度,可参看前面频繁所述。
很早以前的教会都会用到各种各样的乐器,如鼓、弦乐器、管乐器、竖琴、十弦乐器和许多其它乐器。其中一些乐器属于与属天事物有关的那一类,有些则属于与属灵事物有关的那一类。当这些乐器在圣言中被提及时,它们就含有这类属天或属灵事物,以至于一提到乐器就能知道所论述的是哪种良善,是属灵良善还是属天良善。鼓和竖琴就属于与属灵事物有关的那一类,故此处才说“在属灵良善方面”。“竖琴”论及属灵事物,弦乐器表示属灵事物,而管乐器,或吹奏乐器则表示属天事物(参看418-42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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