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123.这些行为之所以属于对邻之仁,是因为每个人都是邻舍,但各自都以不同于其他人的方式为邻舍(参看6818节);一个或小或大的社区是较大的邻舍(6819, 6820节);我们的国家是更大的邻舍(6819, 6821节);教会是还要更大的邻舍(6819, 6822节);主的国度是甚至还要更大的邻舍(6819, 6823节);而主是最大的邻舍(6819, 6824节)。就普遍意义而言,从主发出的良善就是邻舍(6706, 6711节),因而公义和公平也是邻舍。因此,人若为良善而行良善,为公义而行公义,就是热爱邻舍并实行仁爱,因为他出于对良善的爱和对公义的爱,因而出于对良善和公义居于其中的那些事物的爱而行事。但人若为自我利益,无论哪种形式的而行不义的事,就是仇恨邻舍。
3636.这是一个最普遍并包罗万象的真理,即:主是天堂的太阳,来世的一切光都来自这太阳;天使和灵人,或那些在来世的人,根本看不见来自世界之光的任何事物;而且来自其太阳的世界之光在天使看来,只是幽暗。从天堂的太阳,或主而来的,不仅有光,还有热;但这些是属灵之光和属灵之热。在天使眼里,这光显为光,但包含聪明和智慧在里面,因为它来自这太阳。这热被他们的感官感觉为热,但包含爱在里面,因为它来自这太阳。正因如此,爱也被称为属灵之热,同样构成人的生命之热;而聪明被称为属灵之光,同样构成人的生命之光。其它一切对应关系都源于这包罗万象的对应关系,因为每一个事物都关乎属于爱的良善和属于聪明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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