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8314

8314.“那时,以

8314.“那时,以东的族长惊惶”表那些由于自我之爱而过着邪恶生活之人的类似感觉。这从“族长”的含义和“以东”的代表清楚可知:“族长”(经上或译首领)是指领袖,因而是指所有和每个人,如下文所述;“以东”是指那些出于自我之爱的邪恶抓住虚假,弃绝真理的人,在从人抽象出来的意义上是指接受虚假、弃绝真理的自我之爱的邪恶,因此“以东”也代表那些过着由这爱,即自我之爱所生的邪恶生活的人。至于“族长”这个词,它表示领袖;在从人抽象出来的意义上是指首要事物,因而是指所有和每个方面。因为当经上提到“族长(或首领)”这个词时,它暗含了在他们之下的每一个和一切人,如当经上提到“王”这个词时,它暗含了其王国的一切臣民;这个群体的名字是从他们当中最有权柄的人那里得来的。当圣言提到“族长”时,所表示的是总体事物,其它一切事物,或首要事物在这些总体事物之下,如“三级兵长” (8150, 8276节);这个词论及良善,在反面意义上论及邪恶。“首领”也表示总体事物,其它事物,或首要事物在这些总体事物之下(1482, 2089, 5044节),但这个词论及真理。
要知道,圣言中有些词属于属灵事物那一类,有些词属于属天事物那一类;也就是说,有些词用来表述诸如属于真理或信仰的那类事物,有些词用来表述诸如属于良善或爱的那类事物。还有些词论及这二者。知道这些事的人一看见或阅读圣言,尤其圣言的原文,就能知道就内义而言,哪里论述的是诸如属于真理的那类事物,哪里论述的是诸如属于良善的那类事物。“族长”和“首领”的情况是这样:“首领”(princes)表示首要事物,论及信之真理;而“族长”(chiefs)表示首要事物,论及爱之良善。就反面意义而言,“首领”论及信之虚假,“族长”论及爱之邪恶。
正因如此,那些在以东掌权的人称作“族长”(创世记36:15-21, 29, 30, 40-43)。原因在于,“以东”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自我之爱的邪恶。但在以实玛利的子孙当中,那些被授权管理其他人的人不是称作“族长”,而是称作首领(创世记25:16),因为“以实玛利”表示那些处于真理的人(3263, 3268, 4747节)。由于同样的原因,那些在以色列掌权的人也称作“首领”(民数记7:2, 10, 18, 24, 30, 36, 42, 48, 54节),因为“以实玛利”代表那些处于信之真理和良善的人。但那些在犹大掌权的人称作“族长”,因为“犹大”代表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如在撒迦利亚书:
让他在犹大像族长。(撒迦利亚书9:7)
又:
犹大的族长必心里说,我要为自己使耶路撒冷的居民倚靠万军之耶和华他们的神;那日,我必使犹大的族长如火炉在木柴中。(撒迦利亚书12:5, 6)

属天的奥秘 #1001

1001.“血”表示

1001.“血”表示仁爱,这从许多考虑清楚可知。因此,它表示重生的属灵人从主那里所获得的新的意愿部分;这新的意愿部分与仁爱是一样的,因为新意愿是由仁爱形成的。事实上,仁或爱是意愿的本质要素或生命,因为没有人会说他意愿某事,除非他乐在其中或热爱它。说思考某事并不意味着意愿这事,除非意愿隐含在思考中。属于仁爱的这个新意愿就是此处的“血”,这意愿不属于人自己,而是属于与人同住的主。它因属于主,故绝不可与属于人自己的意愿的东西混在一起;前面说过,人的意愿太肮脏了。这就是为何在代表性教会,人们被吩咐不可吃带灵魂的肉,即不可吃血。也就是说,他们不可将两者混在一起。
“血”因表示仁爱,故表示神圣之物;“肉”因表示纯人类的意愿,故表示亵渎之物或不神圣之物。由于这些事物是对立的,因而完全分离,所以人们被禁止吃血。事实上,在那些时代,“吃带血的肉”在天堂代表亵渎,或将神圣之物和亵渎之物混在一起;在天堂,这种代表只能让天使们惊恐万分。因为在那个时代,发生在教会成员当中的一切事件,都会照着这类事在内义上所具有的含义而在天使当中转化为相对应的属灵代表。由于一切事物的性质皆取决于它们所论及的那个人的性质,所以“血”的含义也是如此。当论及重生的属灵人时,“血”表示对邻之仁或爱;当论及重生的属天人时,它表示对主之爱;但当论及主时,它表示祂的整个人性本质或人身本质,因而表示爱本身,也就是祂对人类的怜悯。因此,“血”因一般表示爱和属于爱的东西,故表示唯独属于主的天堂事物;所以论及人时,它表示人从主那里所获得的天堂事物。重生的属灵人从主那里所获得的天堂事物是属天-属灵的。关于这些事物,蒙主的神性怜悯,我们将在别处予以论述。
“血”表示天堂事物,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的人身或人性本质,因而表示爱本身,或祂对人类的怜悯,这一点从犹太代表教会被要求持有血明显看出来。因此,血被称为“立约的血”,并洒在那百姓身上,还与膏油一起被洒在亚伦和他儿子身上。一切燔祭和祭牲的血都被洒在祭坛上面和周围(出埃及记12:7, 13, 22-23; 24:6, 8; 利未记1:5, 11, 15; 4:6-7, 17-18, 25, 30, 34; 5:9; 16:14-15, 18-19; 民数记18:17; 申命记12:27)。
由于血被视为如此神圣,而人的意愿又如此亵渎,所以吃血被严厉禁止,这种行为代表对神圣之物的亵渎。如摩西五经:
在你们一切的住处,脂肪和血都不可吃,这要成为你们世代永远的定例。(利未记3:17)
此处“脂肪”表示属天的生命,“血”表示属天-属灵的生命。属天-属灵之物就是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属灵之物;如在上古教会,对主之爱对他们来说是属天的,因为这爱已植入他们的意愿;而属天-属灵之物对他们来说,是从这爱而生的信(对此,参看30-38, 337, 393, 398节)。然而,对属灵人来说,属天之物是不存在的,只有属天-属灵之物是存在的,因为仁已植入其心智的理解力部分。摩西五经:
凡以色列家中的人,或是寄居在他们中间的外侨,若有吃任何血的,我必向那吃血的灵魂变脸,把他从他的民中剪除,因为肉体的灵魂是在血中,我把这血赐给你们,可以在坛上为你们的灵魂赎罪,因血本身可以为灵魂赎罪。所有肉体的灵魂,就是它的血;凡吃了血的,必被剪除。(利未记17:10-11, 14)
此处明确说明,肉体的灵魂在血中,肉体的灵魂就是血,或属天之物,也就是神圣并属于主之物。
又:
只是你要确定不吃血,因为血是灵魂,不可将灵魂与肉同吃。(申命记12:23-25)
从这些话也明显看出,血被称为灵魂,也就是属天的生命或属天之物,并由那教会的燔祭和祭牲来代表。同样,不可将属天之物,也就是主的自我,与人的自我混为一谈;唯独主的自我是属天和神圣的,而人的自我是亵渎的;这一点也由以下吩咐来代表,即:不可将祭牲的血和发酵之物一同献上(出埃及记23:18; 34:25)。发酵之物表示败坏和污秽之物。
血之所以被称为灵魂,并表示仁之神圣,在犹太教会还代表爱之神圣,是因为肉体的生命在于血。由于肉体的生命在于血,所以血是肉体的终级灵魂或最外层的灵魂,因此我们可以说血是肉体灵魂,或人的肉体生命所居之地,或说肉体生命的载体。由于在代表性教会,外在事物代表内在事物,所以血代表灵魂或天堂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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