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8361

8361.“又行祂眼

8361.“又行祂眼中看为正的事”表照诫命生活。这从“行正的事”和“耶和华眼中”的含义清楚可知:“行正的事”是指照真理的指示生活;“耶和华眼中”是指在主面前,因而是指照着祂的诫命,因为当一个人照主的诫命生活时,主在祂的诫命里面;一个拥有对主之信的人也可以说在“祂眼中”。至于“听从声音”,严格来说,它表示顺服(2542, 3869, 5017节);但当经上如此处那样还提到“行”这个动词时,在这种情况下,“听从”表示信,“行”表示生活,这从主在以下经文中的话可以看出来:

凡听见我这话就去行的,好比一个聪明人;凡听见我这话不去行的,好比一个愚拙的人。(马太福音7:24, 26)

路加福音:

凡到我这里来,听见我的话就去行的,我要告诉你们他像什么人。(路加福音6:47)

又:

那落在好土里的种子,就是人听了圣言,持守在诚实善良的心里,并且忍耐着结实。(路加福音8:15)

又:

耶稣说,听了神的话而遵行的人就是我的母亲,我的弟兄了。(路加福音8:21)

在这些经文中,“听”表示觉知、理解并有信;“行”表示照它们生活。但当经上只提到“听”,没有同时提到“行”时,“听”表示意愿和行为上的信,因而表示顺服。原因在于,所听到的东西进入内视,也就是理解力,在那里被意愿持守,并如同通过一个循环那样进入行为。这解释了为何从它所描述的活动的性质来看,“听”这个词能表示顺服,如我们论到“听”或“听从”某人时所说的那样(参看4652-4660节)。


属天的奥秘 #3022

3022.创世记24

3022.创世记24:3-4.我要叫你指着耶和华,天之神和地之神起誓,不要从我住在他们中间的迦南人的女儿中为我儿子娶一个女子;你要往我的地,我的出生地去,为我的儿子以撒娶一个女子。
“我要叫你指着耶和华,天上的神和地上的神起誓”表示对存在于至高事物和从这些事物降下来的事物中的神性的最神圣义务;“不要从迦南人的女儿中为我儿子娶一个女子”表示凡与真理不一致的情感,神性理性都不可与之结合;“我住在他们中间的”表示那围绕的母亲方面的人身或人性中不一致的事物;“你要往我的地,我的出生地去”表示往主为自己所获得的神性属天和属灵事物去;“为我的儿子以撒娶一个女子”表示能与属于理性层的对良善的情感结合的对真理的情感由此而来,或说祂将在那里找到这种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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