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361.“又行祂眼中看为正的事”表照诫命生活。这从“行正的事”和“耶和华眼中”的含义清楚可知:“行正的事”是指照真理的指示生活;“耶和华眼中”是指在主面前,因而是指照着祂的诫命,因为当一个人照主的诫命生活时,主在祂的诫命里面;一个拥有对主之信的人也可以说在“祂眼中”。至于“听从声音”,严格来说,它表示顺服(2542, 3869, 5017节);但当经上如此处那样还提到“行”这个动词时,在这种情况下,“听从”表示信,“行”表示生活,这从主在以下经文中的话可以看出来:
凡听见我这话就去行的,好比一个聪明人;凡听见我这话不去行的,好比一个愚拙的人。(马太福音7:24, 26)
路加福音:
凡到我这里来,听见我的话就去行的,我要告诉你们他像什么人。(路加福音6:47)
又:
那落在好土里的种子,就是人听了圣言,持守在诚实善良的心里,并且忍耐着结实。(路加福音8:15)
又:
耶稣说,听了神的话而遵行的人就是我的母亲,我的弟兄了。(路加福音8:21)
在这些经文中,“听”表示觉知、理解并有信;“行”表示照它们生活。但当经上只提到“听”,没有同时提到“行”时,“听”表示意愿和行为上的信,因而表示顺服。原因在于,所听到的东西进入内视,也就是理解力,在那里被意愿持守,并如同通过一个循环那样进入行为。这解释了为何从它所描述的活动的性质来看,“听”这个词能表示顺服,如我们论到“听”或“听从”某人时所说的那样(参看4652-4660节)。
内义
4337.在前几章论及“雅各”的地方,就内义而言,所论述的主题是属世层中真理的获取,这种获取是为了这真理能与良善结合,因为一切真理都是为这个目的而存在的。就内义而言,“雅各”就是这真理,“以扫”则是与该真理结合的良善。在这结合实现之前,真理看似占据第一位;但结合之后,良善实际上占据第一位(参看3539, 3548, 3556, 3563, 3570, 3576, 3603, 3701, 3995节)。这也是以撒对以扫的预言所表示的:
你必倚靠刀剑生活,又必事奉你的兄弟;到你掌权的时候,你必从颈项上挣开他的轭。(创世记27:40)
现在这一章描述的就是这种状态。这就是为何雅各称以扫为他的“主”,自称是以扫的“仆人”(33:5, 8, 13, 14)。
要知道,雅各在此代表真理的良善。但就其本身而言,真理的良善仅仅是真理;因为真理只要唯独存在于记忆中,就被称作真理。不过,一旦存在于意愿,由此存在于行为中,它就被称作真理的良善,因为真理的实践并非别的。凡从意愿发出的,皆被称为良善,因为意愿的本质就是爱和从爱流出的情感;出于爱及其情感所行的一切被冠以良善之名。真理也无法与经由内在人流入、在源头上为神性的良善结合(这良善在此由“以扫”来代表),直到真理成为存在于意愿和行为中的真理,也就是真理的良善。因为经由内在人流入、在源头上为神性的良善流入意愿,在那里与经由外在人所引入的真理之良善会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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