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363.“守祂一切的律例”表照信之真理,也就是教会的外在事物生活。这从“守”和“律例”的含义清楚可知:“守”也指生活;“律例”是指圣言的外在真理,如前所述(3382, 8357节),因而是指作为教会外在事物的信之真理。在圣言中,许多地方提到律例和诫命,当这一个与那一个一同被提及时,“律例”表示教会的外在之物,“诫命”表示教会的内在之物。
5604.“你打发童子与我同去”表他要依附于他,也就是说,依附于“犹大”所代表的教会良善。这从“打发与他同去”的含义和便雅悯的代表清楚可知:“打发与他同去”是指依附于他,而非其他人,因为下文经上说“我为他作保。你可以从我手中追讨他”;便雅悯,即此处的“童子”,是指内层真理,如刚才所述(5600节)。之所以用“童子”这个词,是因为在圣言中,当与外在事物相比时,内层事物被称为“童子”或孩子,因为内层中的纯真超过外层中的,纯真由“小孩子或婴孩”,以及“童子或孩子”来表示(523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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