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458.“有一样小圆物”表最初形式的真理之良善。这从“小”和“圆”的含义清楚可知:“小”论及真理;“圆”论及良善。因此,“小圆物”论及真理之良善。存在于属灵教会成员身上的良善被称为“真理之良善”;这种良善不仅始于真理,而且本质上就是真理。它被人视为真理,但被感觉为良善。因此,它作为真理形成心智的理解力部分,作为良善形成新的意愿部分。因为一个人的理解力因以下事实而有别于意愿:理解力将事物以一个形式呈现给自己,以便它能如在光中那样看见它们;而意愿则形成对它们的一种情感,以便它能同时感觉它们是一种快乐,因而是良善,并且照着这个形式的品质而如此行。“小”论及真理,“圆”论及良善,这一点可追溯到真理和良善在来世的显现。当真理和良善以一种可见的形式呈现出来时,如它们在来世以一种清晰、可感知的方式呈现在灵人和天使眼前那样,真理就以一定的数量呈现出来,因而照着真理的性质而呈现为某种或大或小的事物。此外,真理还呈现为某种棱角形的东西;也呈现为某种白色事物。但那里的良善以不确定的数量呈现出来,因而不是呈现为某种或大或小的事物。良善也呈现为某种圆形物,呈现为一种不间断的形状,在颜色上呈现为蓝、黄、红。当良善和真理显为可见时,它们就呈现出这些不同的表象,因为它们在本质上是不同的;当任何一个的本质变得可见时,它就以一种刚才所描述的属世形式来表达并表现自己。正因如此,世界上类似这些形式的事物要么表示真理,要么表示良善,因为就其本质而言,宇宙中不存在与良善或真理无关的东西。
7873.“又要审判埃及一切的神明”表他们那即将受到诅咒的虚假。这从“神明”和“审判”的含义清楚可知:“神明”(gods)是指虚假,如下文所述;“审判”是指受到诅咒,因为审判或作出审判要么指向生命,要么指向死亡,指向生命的审判表示拯救,指向死亡的审判表示诅咒。在圣言中,经上经常提到“神明”。当天使被称为“神明”时,所表示的是真理(参看4295, 4402, 7268节);因此,“列族的神明”表示虚假(4402, 4544节)。真理之所以被称为“神明”,是因为真理是从神自己发出的,本身就是属神(God)的。因此,那些接爱这真理的人被称为“神明”。倒不说他们是神明,而是说与他们同在的真理是属神的。这解释了为何在原文,神被称为复数形式的“耶洛因”。神本身是神性良善,但从发祂发出的,是充满整个天堂的神性真理。“神明”因表示真理,故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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