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8468

8468.“一头一俄

8468.“一头一俄梅珥”表足够每个人的量。这从“一俄梅珥”和“一头”的含义清楚可知:“一俄梅珥”是指足够的量,如下文所述;“一头”是指给每个人。“一俄梅珥”之所以表示足够的量,是因为它是一伊法的十分之一,这从本章最后一节经文明显看出来;而“十”表示完全或完整之物(参看3107节);因此,“十分之一”表示足够的量,在此表示足够给每个人,也就是给一头的。经上只在本章提到“俄梅珥”,在其它地方用的是“贺梅珥”这个词,贺梅珥是一个含十伊法的量,因而表示完全或完整之物,如在何西阿书:
我便用银子十五舍客勒,大麦一贺梅珥半,买一个妇人,一个淫妇。(何西阿书3:1, 2)
此处“一个妇人,一个淫妇”表示以色列的家,在灵义上表示那里的教会;“银子十五舍客勒”和“大麦一贺梅珥”表示全价买她:“银子十五舍客勒”论及真理,“大麦一贺梅珥”论及良善。
以西结书:
你们要用公道天平、公道伊法、公道罢特。伊法与罢特要一个量度。一罢特可盛一贺梅珥的十分之一,一伊法也可盛一贺梅珥的十分之一,你要按贺梅珥来量。你们当献的供物乃是这样:一贺梅珥小麦要献伊法六分之一;一贺梅珥大麦要献伊法六分之一。所分定的油,按油的罢特,一柯珥油要献一罢特的十分之一,一贺梅珥十罢特,因为十罢特就是一贺梅珥。(以西结书45:10, 11, 13, 14)
这论及一个新地和新殿,以此表示主的属灵国度。谁都能看出,那里没有一贺梅珥、一伊法、一罢特、一柯珥,也不会有小麦、大麦或油。由此明显可知,这些事物表示属于属灵国度的那类事物;显然,这类事物是属灵事物,因而是要么与仁之良善有关,要么与信之真理有关的事物。“贺梅珥”论及良善,因为它是量小麦和大麦的一个单位;“伊法”也是。但“罢特”论及真理,因为它是量酒的一个单位。然而,它也是量油的一个单位,故表示爱之良善,经上说,一罢特要与一伊法同是一贺梅珥的一部分,这在灵义上表示属灵国度的一切事物都要与良善有关,而且那里的真理也将是良善。这良善也要足分量地被赐予,因为“一贺梅珥”表示完全或完整之物。
以赛亚书:
必有许多又大又美的房屋成为荒凉,无人居住。十亩葡萄园只出一罢特,一贺梅珥谷种只结一伊法。(以赛亚书5:9, 10)
此处“十亩”表示完全或完整之物,也表示大量,“一贺梅珥”也是;但“一罢特”和“一伊法”表示少量;因为当“十”表示大量时,“十分之一”就表示少量。摩西五经:
人若将他所承受的田产分别为圣,归给耶和华,你要按他的撒种多少估定价值,若撒大麦一贺梅珥,要估价五十舍客勒银子。(利未记27:16)
此处“撒一贺梅珥”,以及“五十舍客勒”表示完全或完整的估价。由于“一贺梅珥”表示完全或完整之物,所以“十贺梅珥”表示过量和多余之物(民数记11:32)。

宇宙星球 #41

41.他们当中有些人

41.他们当中有些人看到主后,被引到右前方;他们往前走的时候,说他们能看到一道光,远比以前所曾看到的更明亮、更纯净,任何光都不可能胜过它。当时此处正是傍晚。还有许多灵人这样说。天堂之光是大光,比地上的正午之光大出许多倍(AC 1117, 1521, 1533, 1619-1632, 4527, 5400, 8644)。天堂所有的光皆出自那里显为太阳的主(AC 1053, 1521, 3195, 3341, 3636, 3643, 4415, 9548, 9684, 10809)。从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并为那里提供所有光(AC 3195, 3222, 5400, 8644, 9399, 9548, 9684)。天堂之光既光照天使的视觉,也光照天使的理解力(AC 2776, 3138)。说天堂处于光和热,意思是说处于智慧和爱(AC 3643, 9399, 9401)

属天的奥秘 #2776

2776.“把他献为

2776.“把他献为燔祭”表示祂要将自己或这理性圣化为神性。这从“燔祭”的代表清楚可知,在希伯来民族和犹太教会中,“燔祭”是他们最神圣的敬拜行为。有燔祭,也有祭物,至于这些代表什么,可参看前文(922, 923, 1823, 2180节)。他们的圣化是通过燔祭和祭物实现的,这就是为何此处“献为燔祭”表示圣化为神性,因为主将祂自己圣化为神性,也就是说,通过试探的争战和胜利将人性与神性合一(参看1663, 1690, 1691e, 1692, 1737, 1787, 1812, 1813, 1820节)。
如今大多数人以为,燔祭和祭物表示主的十字架受难,主通过十字架受难偿还了所有人的罪孽。他们甚至以为祂把这些罪孽都揽到自己身上,从而担当了它们。因此,那些相信的人就以这种方式称义和得救,只要他们认为,即便在临终前的最后一刻认为主为他们受难,不管他们整个一生过着怎样的生活。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十字架受难其实是主所承受的最大程度的试探,祂通过这试探将祂的人性与神性,并神性与人性完全合一,从而荣耀了祂自己。这种合一本身就是那些拥有对主之信,也就是仁之信的人能够得救的手段。因为至高的神性本身无法再抵达人类那里,人类已经如此彻底地与爱的属天事物和信的属灵事物隔绝,甚至不再承认它们的存在,更不用说感知它们了。因此,为了至高的神性能降到处于这种状态的世人那里,主降世并在自己里面将人性与神性合一。这种合一只能通过最严厉的试探的争战和胜利,最后通过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实现。
这就是为何主以其神性人身或人性能光照人类心智,甚至光照那些与爱的属天事物相距甚远的人,只要他们拥有仁之信。因为在来世,主向属天天使显为太阳,向属灵天使显为月亮(1053, 1521, 1529, 1530, 2441, 2495节),一切天堂之光都来自祂。天堂之光具有这种性质:它在光照灵人和天使眼睛的同时,也光照他们的理解力。这种光照理解力的能力也是那光里面所固有的,所以在天上,任何人所拥有的内在之光,也就是理解力的量,与他所拥有的外在之光的量是一样的,或说他拥有的外在之光越多,他拥有的内在之光,或理解力就越多。这表明天堂之光如何不同于世界之光。正是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光照属灵人的眼睛和理解力;但除非主将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合一,否则这是不可能发生的。若非主将它们合一,无论世人,还是天上的任何属灵天使,都将不再拥有任何理解力,或感知良善和真理的能力,因而不再拥有任何祝福和幸福,因此根本没有任何拯救。由此可见,除非主取得人身并荣耀它,否则人类无法得救。
谁都能由此判断出以下观念是否正确,即:人们只要出于某种内在情感认为主为他们受难,担当了他们的罪,就会得救,无论他们怎样生活。而事实上,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获得的天堂之光只能抵达那些过着信之良善,也就是仁爱的生活之人,或也可说,那些拥有良心的人那里。天堂之光能在其中进行运作的这个层面本身,或接受这光的器皿,就是信之良善,或仁爱,因而是良心。属灵人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那里获得拯救(可参看1043, 2661, 2716, 27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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