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540.“一俄梅珥是一伊法的十分之一”表那时良善的量。这从“一俄梅珥”和“一伊法”的含义清楚可知:“一俄梅珥”是指足够的量,因为“十”表示完全或完整之物(参看3107节),因此,“十分之一”表示足够的量(8468节);“一伊法”是指良善。“一伊法”之所以表示良善,是因为俄梅珥和伊法用来测量充当食物的干物,如小麦、大麦或细面粉;充当食物的东西表示良善;“罢特”和“欣”用来测量用来喝的液体;因此,这后一种测量单位表示真理。容器从其内容物取得自己的含义。
伊法是一种测量单位,这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你们要用公道的伊法和公道的欣。(利未记19:36)
以西结书:
伊法与罢特要一个量度,因为伊法是贺梅珥的十分之一。(以西结书45:11)
又:
同一先知书:
你们要用公道天平、公道伊法、公道罢特。(以西结书45:10节)
在阿摩司书(8:5),经上也是将它作为一个量度使用。
“伊法”表示良善,这层含义从论述“素祭”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因为用于素祭的面粉或细面是用伊法来量的(利未记5:11; 民数记5:15; 28:5; 以西结书45:24; 46:7, 11)。“素祭”也表示良善(4581节)。这层含义也可从以下撒迦利亚书中的经文明显看出来:
与我说话的天使对我说,你要举目,这出来的是什么?我说,这是什么呢?他说,这出来的是伊法。他又说,这是是他们的眼目,遍行全地。看哪,有一片圆铅被举起来,同时有一个妇人坐在伊法中间。于是他说,这妇人就是邪恶。他就把妇人扔在伊法中间,将那片铅石扔在它的口上。我又举目观看,看哪,有两个妇人出来,在她们翅膀中有风。每一个都有两个翅膀,如同鹳鸟的翅膀,她们将伊法抬起来,悬在天地之间。我问与我说话的天使说,她们要将伊法抬到哪里去呢?他对我说,要往示拿地去,为她盖造房屋。她要预备好,留在那里,在自己的座位上。(撒迦利亚书5:5-11)
若不藉着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一切表示什么。他永远不会知道,除非他从内义知道“伊法”表示什么,“坐在它中间的妇人”、“伊法口上的铅石”、以及“示拿”分别表示什么。一旦这些细节得到解释,那么明显可知所表示的是那时存在于教会中的亵渎。因为“伊法”表示良善;“妇人”表示邪恶,这一点在上述经文中是明确说明的;“铅石”表示封闭它的邪恶所生的虚假,因为“石”表示外在真理,因而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643, 1298, 3720, 6426节),“铅”表示邪恶(8298节)。因此,“坐在伊法中间,铅石所扔的口上的妇人”表示被虚假封闭在良善中的邪恶,这等于是亵渎,因为亵渎就是与良善联结的邪恶(6348节)。“将伊法抬起来,悬在天地之间的两个妇人”是指诸教会(252, 253节),亵渎被它们逐出;“在伊法中的妇人被抬往的示拿”是指含有亵渎在里面的外在敬拜(1183, 1292节)。
木星的灵人和居民-续
2776.“把他献为燔祭”表示祂要将自己或这理性圣化为神性。这从“燔祭”的代表清楚可知,在希伯来民族和犹太教会中,“燔祭”是他们最神圣的敬拜行为。有燔祭,也有祭物,至于这些代表什么,可参看前文(922, 923, 1823, 2180节)。他们的圣化是通过燔祭和祭物实现的,这就是为何此处“献为燔祭”表示圣化为神性,因为主将祂自己圣化为神性,也就是说,通过试探的争战和胜利将人性与神性合一(参看1663, 1690, 1691e, 1692, 1737, 1787, 1812, 1813, 1820节)。
如今大多数人以为,燔祭和祭物表示主的十字架受难,主通过十字架受难偿还了所有人的罪孽。他们甚至以为祂把这些罪孽都揽到自己身上,从而担当了它们。因此,那些相信的人就以这种方式称义和得救,只要他们认为,即便在临终前的最后一刻认为主为他们受难,不管他们整个一生过着怎样的生活。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十字架受难其实是主所承受的最大程度的试探,祂通过这试探将祂的人性与神性,并神性与人性完全合一,从而荣耀了祂自己。这种合一本身就是那些拥有对主之信,也就是仁之信的人能够得救的手段。因为至高的神性本身无法再抵达人类那里,人类已经如此彻底地与爱的属天事物和信的属灵事物隔绝,甚至不再承认它们的存在,更不用说感知它们了。因此,为了至高的神性能降到处于这种状态的世人那里,主降世并在自己里面将人性与神性合一。这种合一只能通过最严厉的试探的争战和胜利,最后通过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实现。
这就是为何主以其神性人身或人性能光照人类心智,甚至光照那些与爱的属天事物相距甚远的人,只要他们拥有仁之信。因为在来世,主向属天天使显为太阳,向属灵天使显为月亮(1053, 1521, 1529, 1530, 2441, 2495节),一切天堂之光都来自祂。天堂之光具有这种性质:它在光照灵人和天使眼睛的同时,也光照他们的理解力。这种光照理解力的能力也是那光里面所固有的,所以在天上,任何人所拥有的内在之光,也就是理解力的量,与他所拥有的外在之光的量是一样的,或说他拥有的外在之光越多,他拥有的内在之光,或理解力就越多。这表明天堂之光如何不同于世界之光。正是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光照属灵人的眼睛和理解力;但除非主将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合一,否则这是不可能发生的。若非主将它们合一,无论世人,还是天上的任何属灵天使,都将不再拥有任何理解力,或感知良善和真理的能力,因而不再拥有任何祝福和幸福,因此根本没有任何拯救。由此可见,除非主取得人身并荣耀它,否则人类无法得救。
谁都能由此判断出以下观念是否正确,即:人们只要出于某种内在情感认为主为他们受难,担当了他们的罪,就会得救,无论他们怎样生活。而事实上,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获得的天堂之光只能抵达那些过着信之良善,也就是仁爱的生活之人,或也可说,那些拥有良心的人那里。天堂之光能在其中进行运作的这个层面本身,或接受这光的器皿,就是信之良善,或仁爱,因而是良心。属灵人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那里获得拯救(可参看1043, 2661, 2716, 27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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