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573.“摩西就呼求耶和华说”表深切的悲伤和代求。这从“呼求”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人们在痛苦和悲伤中所要求的神性帮助时,“呼求”是指深切的悲伤(参看7782节),以及代求(8179节)。由于“摩西呼求耶和华”表示“摩西”所代表的神性真理的代求,故必须简要阐述一下何为代求及其性质。不知道何为代求的人不可能对它形成任何概念,只是认为主不断向父祷告,为虔诚祈求并承诺悔改的罪人代求。事实上,简单人会以为主与父坐在一起,为罪人向父求情,恳求祂将这个罪人赐给自己,好叫此人能在祂的国度里享有永恒的幸福。对于圣言中所提到的代求,许多人都持有这种观念;在圣言中,经上说主会为他们祈求祂的父。但谁看不出这些话是照着人类的思维观念来说的?事实上,那个时候,和今天的许多人一样,每个人都只能像思想地上的国度那样思想天国,因为他们通过后者获得对前者的概念。这一点从主的门徒自己很明显地看出来,即雅各和约翰要求在祂的国里,一个坐在祂右边,一个坐在祂左边(马可福音10:35-37);这一点也可从其余的门徒明显看出来,他们起了争论,即在祂的国中,他们当中哪一个算为最大,于是主对他们说,他们要在祂的国里,坐在祂的席上吃喝,并且坐在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路加福音22:24, 30)),因此他们要与祂同作王。很明显,祂所说的这些话适合他们的思维方式,因而适合他们的理解力;但就内层意义而言,这些话却有不同的含义,这在当时是无法让人们知道的。至于门徒所要坐的“十二个宝座”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2129, 6397节)。
至于代求的性质,情况是这样:一切爱都含有代求在里面,一切怜悯也是如此,因为怜悯是爱的特征。凡有爱或有怜悯之心的人都在不断代求,这一点从下面的例子可以看出来:一个爱妻子的丈夫希望妻子能受到别人的友好接待,并得到很好的对待;他没有用实际的话语来表达自己的愿望,但却不断思想它,因此在默默地祈求它,为妻子代求。父母对待他们所爱的孩子也是这样。那些处于仁爱的人对自己的邻舍,以及那些处于友情的人对待自己的朋友同样如此。这些例子表明,代求不断存在于一切爱中。主为人类,尤其为那些处于信之良善和真理的人代求也是如此;因为神性,也就是无限的爱向他们显示;神性,也就是无限的怜悯也向他们显示。倒不是说主为他们向父祷告,以这种方式代求,因为这样祂就会以一种完全人性化的方式行事。相反,祂不断原谅,不断宽恕,因为祂不断怜恤人;这一切是主自己做的,因为主与父为一(约翰福音14:8-12)。
“代求”这个词里面还隐藏着一个更深的奥秘,也必须提一下这个奥秘。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不断以上述方式代求,因为它从神性之爱发出。
当主在世时,祂是神性真理;但由于祂得了荣耀,这荣耀是在祂复活时实现的,所以祂是神性良善(7499节)。在圣言中,“父”在内义上所表示的,就是神性良善;“子”所表示的,则是神性真理(2803, 3704, 7499节)。由于从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含有不断的代求在里面,所以经上说子祈求父,并为人代求。这后一种观念能被人理解,但前一种观念很难被人理解。
41.他们当中有些人看到主后,被引到右前方;他们往前走的时候,说他们能看到一道光,远比以前所曾看到的更明亮、更纯净,任何光都不可能胜过它。当时此处正是傍晚。还有许多灵人这样说。天堂之光是大光,比地上的正午之光大出许多倍(AC 1117, 1521, 1533, 1619-1632, 4527, 5400, 8644)。天堂所有的光皆出自那里显为太阳的主(AC 1053, 1521, 3195, 3341, 3636, 3643, 4415, 9548, 9684, 10809)。从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并为那里提供所有光(AC 3195, 3222, 5400, 8644, 9399, 9548, 9684)。天堂之光既光照天使的视觉,也光照天使的理解力(AC 2776, 3138)。说天堂处于光和热,意思是说处于智慧和爱(AC 3643, 9399, 9401)。
2776.“把他献为燔祭”表示祂要将自己或这理性圣化为神性。这从“燔祭”的代表清楚可知,在希伯来民族和犹太教会中,“燔祭”是他们最神圣的敬拜行为。有燔祭,也有祭物,至于这些代表什么,可参看前文(922, 923, 1823, 2180节)。他们的圣化是通过燔祭和祭物实现的,这就是为何此处“献为燔祭”表示圣化为神性,因为主将祂自己圣化为神性,也就是说,通过试探的争战和胜利将人性与神性合一(参看1663, 1690, 1691e, 1692, 1737, 1787, 1812, 1813, 1820节)。
如今大多数人以为,燔祭和祭物表示主的十字架受难,主通过十字架受难偿还了所有人的罪孽。他们甚至以为祂把这些罪孽都揽到自己身上,从而担当了它们。因此,那些相信的人就以这种方式称义和得救,只要他们认为,即便在临终前的最后一刻认为主为他们受难,不管他们整个一生过着怎样的生活。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十字架受难其实是主所承受的最大程度的试探,祂通过这试探将祂的人性与神性,并神性与人性完全合一,从而荣耀了祂自己。这种合一本身就是那些拥有对主之信,也就是仁之信的人能够得救的手段。因为至高的神性本身无法再抵达人类那里,人类已经如此彻底地与爱的属天事物和信的属灵事物隔绝,甚至不再承认它们的存在,更不用说感知它们了。因此,为了至高的神性能降到处于这种状态的世人那里,主降世并在自己里面将人性与神性合一。这种合一只能通过最严厉的试探的争战和胜利,最后通过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实现。
这就是为何主以其神性人身或人性能光照人类心智,甚至光照那些与爱的属天事物相距甚远的人,只要他们拥有仁之信。因为在来世,主向属天天使显为太阳,向属灵天使显为月亮(1053, 1521, 1529, 1530, 2441, 2495节),一切天堂之光都来自祂。天堂之光具有这种性质:它在光照灵人和天使眼睛的同时,也光照他们的理解力。这种光照理解力的能力也是那光里面所固有的,所以在天上,任何人所拥有的内在之光,也就是理解力的量,与他所拥有的外在之光的量是一样的,或说他拥有的外在之光越多,他拥有的内在之光,或理解力就越多。这表明天堂之光如何不同于世界之光。正是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光照属灵人的眼睛和理解力;但除非主将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合一,否则这是不可能发生的。若非主将它们合一,无论世人,还是天上的任何属灵天使,都将不再拥有任何理解力,或感知良善和真理的能力,因而不再拥有任何祝福和幸福,因此根本没有任何拯救。由此可见,除非主取得人身并荣耀它,否则人类无法得救。
谁都能由此判断出以下观念是否正确,即:人们只要出于某种内在情感认为主为他们受难,担当了他们的罪,就会得救,无论他们怎样生活。而事实上,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获得的天堂之光只能抵达那些过着信之良善,也就是仁爱的生活之人,或也可说,那些拥有良心的人那里。天堂之光能在其中进行运作的这个层面本身,或接受这光的器皿,就是信之良善,或仁爱,因而是良心。属灵人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那里获得拯救(可参看1043, 2661, 2716, 27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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