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615.“直到日落”表当这种状态,即与内层邪恶所生的虚假争战的状态即将结束时。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白天的各个时间段,从日升到日落,再到日升,表示那些在来世的人所经历的状态变化。日落之时表示这种状态的结束,因此,“直到日落”表示当这种状态即将结束时。白天的各个时间段,从日升到日落,表示状态及其变化(参看5672, 5962, 6110, 8426节)。
凡仔细思考的人都能看出,这几节所记载的事含有并未显现在字面上的奥秘,如摩西站在小山上,手里拿着一根杖;当摩西举手时,约书亚就得胜,当摩西垂手时,亚玛力就得胜;他们将一块石头放在他下面,他就坐在上面;亚伦与户珥扶着他的手,一直扶到日落。若非这些事当中的每一件都对应于天上的事,它们根本不可能有助于与亚玛力的争战。对应关系拥有绝对的全部能力,并且如此之大,以致在地上照着对应关系所行的在天上也有力量;因为对应关系来源于神性。
那些处于爱与信之良善的人就处于这种对应关系,神性构成与他们同在的一切,因为神性是爱之良善和信之良善的源头。圣言中所记载的一切神迹都是通过对应关系实现的。圣言是以这种方式写成的:其中的一切细节,甚至最小的细节,都对应于天上的事物。因此,圣言拥有神性力量;它将天与地联结起来。因为当圣言在地上被人阅读时,天上的天使就会被包含在内义中的圣洁所打动。这一切的发生是由于圣言中的一切细节所具有的对应关系。
2803.神性真理是“儿”,神性良善是“父”。这从“儿”和“父”的含义,以及真理从良善成孕和出生的事实清楚可知:“儿”是指真理(参看489, 491, 533, 1147, 2633节);“父”是指良善。前面多次说明,真理只能从良善存在或显现。“儿”在此之所以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是因为神性本质与人身本质,并人身本质与神性本质的合一就是良善与真理,并真理与良善的神性婚姻;天上的婚姻就来自这神性婚姻。因为耶和华或主里面只有无限之物,既然如此,那么就只能以这种观念来理解祂:祂是一切良善和真理的存在和显现,换句话说,祂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良善本身是“父”,真理本身是“子”。由于神性婚姻是良善与真理,并真理与良善的婚姻,如前所述,所以父在子里面,子在父里面,如主自己在约翰福音所教导的:
耶稣对腓力说,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10-11)
同一福音书:
耶稣对犹太人说,你们即使不信我,也当信这些工作;叫你们又知道又相信,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37-38)
又:
我为他们祈求,因为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使他们都合而为一,正如父你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约翰福音17:9,10,21)
又:
如今人子得了荣耀,神在祂身上也得了荣耀;如果神在祂身上得了荣耀,那么神也要因自己荣耀祂。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儿子,使儿子也荣耀你。(约翰福音13:31-32; 17:1)
由此可见神性与人性在主里面的合一是何性质,即:它是相互和交替的,或是互惠的;这种合一就是那被称为神性婚姻的,天上的婚姻便从神性婚姻降下;而天上的婚姻就是主的天国本身,主在约翰福音如此论到这国: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又:
我为他们祈求,使他们都合而为一,正如父你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使他们也在我们里面为一,我在他们里面,你在我里面;使你所爱我的爱在他们里面,我也在他们里面。(约翰福音17: 21-23, 26)
这天上的婚姻就是良善与真理,并真理与良善的婚姻(可参看2508, 2618, 2728, 2729 节等)。
没有神性真理,神性良善不可能存在并显现;没有神性良善,神性真理也是如此;相反,这一个总是靠近并回应那一个,所以很明显,神性婚姻自永恒就存在,也就是说,父在子里面,子在父里面,如主自己在约翰福音所教导的:
父啊,现在求你用你自己,用未有世界以先,我与你同享的荣耀荣耀我。(约翰福音17:5, 24)
但自永恒所生的神性人身或人性也生在时间中;说它生在时间中,和说它被荣耀是一样的。这就是为何主多次说,祂要往差祂来的父那里去,也就是说,祂正在回到父那里。约翰福音:
起初有圣言(圣言就是神性真理本身),圣言与神同在,圣言就是神。这圣言起初与神同在。万物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充满了恩典和真理。(约翰福音1:1-3, 14)
也可参看约翰福音3:13; 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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