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624.“给它起名叫耶和华尼西”表持续的战争,以及主的保护,以免受那些沉浸于内层邪恶所生虚假之人的伤害。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在教会,古人所取的名字表示当时讨论中的事物的性质和状态,他们还将这些事物包括在名字本身里面(参看340, 1946, 3422, 4298节)。此处所论述之事的性质和状态是,耶和华将世世代代与亚玛力争战;在内义上是,与那些沉浸于内层邪恶所生的虚假之人的争战将持续不断地进行;“耶和华尼西”也表示这一点。在原文,“耶和华尼西”表示“耶和华是我的旌旗或军旗”;在圣言中,“旌旗或军旗”表示集合作战的号召。由于经上说“耶和华争战”,故所表示祂所给予的保护。
“旌旗或军旗”表示集合作战的号召,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可知:当当他们被号召集合时,无论是启程,守节,还是去打仗,他们都会吹号角,同时还在山上竖起旌旗或军旗。至于他们吹号,可参看民数记(10:1-11); 他们竖起一面旌旗或军旗,这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你们要在犹大宣告,使人在耶路撒冷听见说,你们要在地中吹号角,高声呼叫说,你们要集合起来,我们好进入坚固城!要向锡安竖起旌旗,要集合,不要迟延!(耶利米书4:5, 6)
以赛亚书:
世上一切的居民和地上所住的人哪,竖立旌旗的时候,你们要看!吹角的时候,你们要听!(以赛亚书18:3)
又:
祂必竖起旌旗,招远方的列族,发嘶声叫他从地极而来!看哪,他必急速奔来。(以赛亚书5:26)
又:
你们要在高山上竖起旌旗,向他们扬声招手,叫他们进入首领之门。(以赛亚书13:2)
又:
主耶和华如此说,看哪,我必向列族举手,向万民竖起我的旌旗,他们必将你的众子怀中抱来,将你的众女肩上扛来。(以赛亚书49:22)
从这些经文明显可知“旌旗或军旗”表示集合起来。
“旌旗或军旗”当论及主时,还表示保护,这一点明显可见于以下经文:
人从日落之处必敬畏耶和华的名;从日出之地,也必敬畏祂的荣耀。因为祂必像狭急的河流冲来;耶和华的灵必竖起反对他的旌旗;必有一位救赎主来到锡安。(以赛亚书59:19 , 20)
又:
到那日,耶西的根立作万民的旌旗,列族必寻求祂,祂的安息必大有荣耀。(以赛亚书11:10)
由于在原文,“军旗”和“旌旗”用的是同一词,都表示集合起来,并且当论及主时,也表示保护,所以经上明确吩咐,要把在一条铜蛇挂在旗杆上;对此,我们在摩西五经中读到:
耶和华对摩西说,你制造一条蛇,挂在旗杆上,凡被咬的,一望这蛇,就必得活。摩西便制造一条铜蛇,挂在旗杆上,蛇若咬了什么人,那人一望这铜蛇,就又活了。(民数记21:8, 9)
铜蛇代表主(参看约翰福音3:14, 15);它还表示保护,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通过望挂在旗杆上的蛇来得医治表示通过仰望对主的信而从虚假所生的邪恶中得医治。因为主在从约翰福音中所引用的上述经文中说:
摩西在旷野怎样举蛇,人子也必照样被举起来;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翰福音3:14, 15)
10153.“我要住在以色列人中间”表在天堂和教会中,主的同在,以及祂经由良善而来的流注。这从“住”的含义和“以色列人”的代表清楚可知。“住”当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和流入;之所以是指祂通过神性良善而如此行,是因为“住”论及良善(参看2268, 2451, 2712, 3613, 8269, 8309节),这就是为何经上还说“中间”,因为“中间”表示至内在之物,至内在之物就是良善(关于“中间”的这层含义,可参看2940, 5897, 6084, 6103节)。“以色列人”是指教会(参看9340节)。
“住在中间”当论及主时,之所以表示祂的同在和经由神性良善而来的流注,是因为主在人从祂所获得的良善中流入此人并与他同在。良善构成这个人自己,或说此人真正的自我,因为每个人的品性都取决于他的良善。良善要理解为爱,因为凡被爱之物都被称为良善。凡观察别人的人都知道,爱或良善构成这个人;因为当观察别人时,他通过别人的爱而把这个人引向凡他所愿意的任何地方,以至于这个别人在受他的爱支配时,就不再是自己的主人,凡与他的爱不一致的理由对他来说什么都不是,而与他的爱一致的理由则是一切。
事实就是这样,这一点在来世也是显而易见的。在来世,所有灵人都能凭他们的爱被认出来,当受这些爱支配时,他们无法做出违背它们的任何事,因为违背它们行事,就是违背他们自己行事。因此,他们是自己的爱的化身或形式,天堂里的人是天堂之爱和仁的化身或形式,美丽得无法形容;而地狱里的人则是他们自己的爱的化身或形式,这些爱是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所以他们也是仇恨和报复的化身或形式,因而是怪物,可怕到无法形容。
因此,由于一个人的爱如何,整个人就如何,所以显而易见,主不可能与一个陷入恶爱的人同在,只能与一个处于善爱的人同在,因而在他的良善里面。人们以为主存在于被称为信之真理的真理中;但祂并不存在于没有良善的真理里面。相反,在良善存在的地方,主通过这良善而存在于真理里面;并且祂在真理通向良善的程度和它从良善发出的程度内而存在于真理里面。没有良善的真理不能说在一个人里面,它只是在他的记忆中,作为记忆知识住在那里,而这记忆知识在成为此人生活的一部分之前,不会进入这个人,并形成他的一部分。当这个人热爱记忆知识,并出于热爱而照之生活时,它就变成他生命的一部分。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主就与他同住,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所教导的那样: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那人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自己,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约翰福音14:21, 23)
“显现自己”表示用来自圣言的信之真理进行光照;“到他那里去”表示同在,“在他那里作住所”表示住在他的良善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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