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865

865.“他放出一只

865.“他放出一只乌鸦,乌鸦出去,飞来飞去”表示虚假仍制造麻烦。这从接下来所论述的“乌鸦”和“飞来飞去”的含义清楚可知。此处描述的是要重生的人经历试探后的第二个状态,这时,信之真理像第一缕微光那样开始出现。这是一种虚假不断制造麻烦的状态,所以它类似于朦胧的夜色仍挥之不去时的曙光。故这种状态在此用“乌鸦”来表示。与属灵人同住的虚假,尤其在他重生之前,就像一片片厚厚的乌云。原因在于,他若不藉着圣言所揭示的事物,就不能知道任何信之真理;而圣言是以一种概括性的方式来阐述一切事物的;概述无非是片片云朵,因为每一个概述都包含成千上万个个体概念,而每个个体概念又包含成千上万个细节。构成个体概念的细节,就是那照亮概述的。这些从未揭示给人类,因为它们既无法描述,也无法理解,因而既不能被承认,也不能被相信。事实上,它们与支配人,并且人不会轻易同意被摧毁的感官幻觉相反。
属天人则完全不同,他从主获得感知,因为个体概念和这些概念的细节能被植入他。例如:真正的婚姻是一个男人与一个妻子的婚姻;这种婚姻代表了天上的婚姻,所以天上的幸福能在这样的婚姻中,但永远不可能在一个男人与数个妻子的婚姻中。属灵人从主的圣言知道这一点,默认它,从而获得一种良心,这种良心指示娶数个妻子是一种罪。但他的认识仅止于此。然而,属天人却感知到确认这一点的成千上万个细节,以致他一想到娶多个妻子,就不寒而栗。由于属灵人只知道大概,并且他的良心由这些大概知识形成,还由于圣言的概述适应感官幻觉,所以显而易见,无法被驱散的无数虚假会附着在他们身上,慢慢钻进去。这些虚假在此用“乌鸦出去,飞来飞去”来表示。

属天的奥秘 #10569

10569.“要在什

10569.“要在什么事上得以知道我和你的百姓在你眼中蒙恩呢?岂不是因你与我们同去”表如果神性在他们当中显现,优先于其他人的接纳。这从“得以知道”、“在耶和华眼中蒙恩”和“与我们同去”的含义清楚可知:“得以知道”当论及他们当中的神性时,是指被揭示;“在耶和华眼中蒙恩”是指被接纳(参看10563节),在此是指优先于其他人被接纳,因为接下来的话说明,如果被接纳,“我和你的百姓将比地面上的所有人民都要尊贵”;“与我们同去”当论及耶和华时,是指进行引领的神性,在此是指领进迦南地的神性(10567节)。由此明显可知“要在什么事上得以知道我和你的百姓在你眼中蒙恩呢?岂不是因你与我们同去”表示如果神性在他们当中显现,优先于其他人的接纳。
  当经上说“在耶和华的眼中”时,意思是主的神性在与地上的世人和天上的天使同住的信和爱的真理和良善里面的存在。主之所以存在于信和爱的真理和良善里面,是因为这些来源于主自己;当主存在于与世人或天使同住的这些事物里面时,祂就存在于与他们同住的祂自己的东西里面,而不是存在于他们自己的东西,或他们的自我里面,因为这是邪恶。也正因如此,在圣言中,“眼睛”当论及接受主的神性事物的世人时,表示信,以及一种乐于接受的理解力;因为理解力是内在的眼睛;信是被看见并感知到的真理。在圣言中,当论及世人时,“眼睛”表示信,以及理解力(参看2701, 4403-4421, 4523-4534, 9051节)。
  还必须说明这种视觉的起源。存在一种真实的光,它能光照理解力,完全不同于能使肉眼看见的光,并与这光分离。光照理解力的光来自天堂,而能使肉眼看见的光存在于世上。天堂之光是从在天堂显为太阳的主那里流出的,本质上是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由此明显可知,为何“眼睛”当论及耶和华时,表示主的神性存在;当论及接受主的神性真理或祂的光的世人时,表示信和一种被光照的理解力。
  世人并不知道存在一种真实的光,它能光照人类心智并形成理解力,尽管人们将视觉和光归因于理解力,尽管在圣言中,主多次被称为光,以此表示祂通过信和信之光被看见。光照人类心智的,就是这种真实的光,从显为太阳的主那里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这光,并在它被接受的地方赋予对真理的聪明理解(参看9548, 9684节提到的地方,以及9570, 9571e, 9594节的说明)。
  由此可见在圣言中,“耶和华的眼目”表示什么,如以赛亚书: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返回自己的地,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耶和华的宝座在天上,祂的眼睑察验世人。(诗篇11:4)
  以及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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