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651.“一个名叫以利以谢”表教会之内的人的真理之良善的性质。这从“名”和“起名”的含义清楚可知,“名”和“起名”是指性质(参看8650节)。之所以表示真理之良善的性质,是因为这“两个儿子”表示真理之良善(参看8649节)。这真理之良善的性质就是那些教会里的人之性质,这一点从摩西论到这儿子出生时的话,即“因为我父亲的神是我的帮助,救我脱离法老的剑”,以及这一事实明显可知:长子的名字革舜所表示的真理之良善的性质是那些教会之外的人之性质(8650节)。
1404.在包含真实历史的这些章节中,每一个词和每一句话在内义上都表示完全不同于字义上的事物。然而,这些历史细节本身具有代表性。首先论述的“亚伯兰”广义上代表主,狭义上代表属天人;之后论述的“以撒”同样广义上代表主,狭义上代表属灵人;“雅各”广义上也代表主,狭义上代表属世人。因此,他们三人代表属于主的事物,属于主国度的事物和教会的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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