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8678

8678.“因为埃及

8678.“因为埃及人狂傲地对待这百姓”表由于被用来掌控那些属于教会之人的努力和力量。这从“狂傲地对待”的含义和以色列人的代表清楚可知:“狂傲地对待”是指被用来进行掌控的努力和力量,如下文所述;以色列人,就是他们所狂傲对待的,是指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参看8645节)。“狂傲地对待”之所以表示被用来进行掌控的努力和力量,是因为这种努力和由此而来的力量就存在于一切狂傲或骄傲之中,因为狂傲或骄傲就在于爱自我胜过他人,将自我置于他人之上,想要对他人发号施令;那些想如此行的人在与自己相比时,也鄙视他人,还出于仇恨和报复迫害那些将自己置于他们之上,或不尊敬他们的人。对自我的爱,就是狂傲或骄傲,具有这样的性质:只要给它缰绳,它就会飞奔而去,在每一步都尽可能地加速,直到最终到达神的宝座,想要取代神。凡在地狱里的人都是这样。他们的这种性质从那里所发出的他们的努力能察觉出来,也能从他们为了掌权而对彼此的仇恨和可怕报复察觉出来。主所约束的,就是这种努力;这种努力也是“女人的种所要踹的蛇头”所表示的(257节)。在以赛亚书中,“路西弗”也表示这类灵人:
早晨之子路西弗啊,你何竟从天坠落?你已被砍倒在地,在列族之下衰弱;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天上!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神众星以上;我要坐在会众的山上,在北方的极处;我要升到云的高处,我要与至高者一样。然而你竟被送下阴间,到坑中的极处。你已从你的坟墓中被抛出,好像可憎的枝子,像被杀之人的衣服,像被剑刺透,坠落坑中石头那里的;你又像被践踏的尸首一样。(以赛亚书14:12-15, 19)
内心的骄傲,就是对自我的爱,把神性从自己那里赶走,把天堂从自己那里移除,这一点可从接受神性和天堂的状态,就是对邻之爱的状态和对神谦卑的状态很清楚地看出来。一个人能在主面前谦卑自己,能爱邻如己,甚至如在天堂那样爱邻胜己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接受神性,并因此活在天堂中。由此可见那些爱邻胜己的人处于什么样的状态,而那些“狂傲地对待他,也就是陷入自我之爱的人处于什么样的状态;也就是说,他们处于反对天堂和神性的状态,因而处于地狱里的人所处的状态。关于自我之爱,可参看前面的阐述和说明(2041, 2045, 2051, 2057, 2219, 2363, 2364, 2444, 3413, 3610, 4225, 4750, 4776, 4947, 5721, 6667, 7178, 7255, 7364, 7366-7377, 7488-7492, 7494, 7643, 7819, 7820, 8318, 8487节)。

属天的奥秘 #9264

9264.“因我必不

9264.“因我必不以恶人为义”表这种恶毒违背神性公义。这从“以为义”和“恶人”的含义清楚可知。“以为义(或称义)”是指声称无辜并宣告无罪,但在此是指不宣告无罪,因为经上说“我不必以为义”;“以为义或称义”还表示声称无辜并宣告无罪,这一点从这个词的法律意义,以及下列经文明显看出来:
  要凭你的话定你为义,也要凭你的话定你有罪。(马太福音12:37)
  路加福音:
  你们是在人面前自称为义的,你们的心,神却知道。(路加福音16:15)
  “恶人”是指恶毒(参看9249节)。此处所说的恶毒是指违背神性公义,这种恶毒在于摧毁“杀无辜和义人”所表示的内层和外层良善,如刚才所述(9262, 9263节)。当从主所获得的神性真理和良善被否认时,这良善就被摧毁了。当一个人否认它们时,它们就被消灭了,主自己也被消灭了,而一切系良善的良善和一切系真理的真理皆来自祂。当它们被消灭时,此人就不再拥有任何属灵生命,因而不再有任何救恩。当主的神性被否认时,这真理和良善就被消灭了;当圣言被否认时,也是如此,因为圣言是从主获得并且涉及主的神性真理。当一个人以前承认它并以信来接受它时,否认、从而消灭它就是反对圣灵的罪,是不可饶恕的(马太福音12:31)。事实上,圣灵是神性真理和良善,因为它是从主发出的圣洁(9229节)。“流无辜之人的血”也表示这一点,如刚才所述。“因我必不以恶人为义”就表示这种恶毒是不可饶恕的,因为它违背神性公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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