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8678

8678.“因为埃及

8678.“因为埃及人狂傲地对待这百姓”表由于被用来掌控那些属于教会之人的努力和力量。这从“狂傲地对待”的含义和以色列人的代表清楚可知:“狂傲地对待”是指被用来进行掌控的努力和力量,如下文所述;以色列人,就是他们所狂傲对待的,是指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参看8645节)。“狂傲地对待”之所以表示被用来进行掌控的努力和力量,是因为这种努力和由此而来的力量就存在于一切狂傲或骄傲之中,因为狂傲或骄傲就在于爱自我胜过他人,将自我置于他人之上,想要对他人发号施令;那些想如此行的人在与自己相比时,也鄙视他人,还出于仇恨和报复迫害那些将自己置于他们之上,或不尊敬他们的人。对自我的爱,就是狂傲或骄傲,具有这样的性质:只要给它缰绳,它就会飞奔而去,在每一步都尽可能地加速,直到最终到达神的宝座,想要取代神。凡在地狱里的人都是这样。他们的这种性质从那里所发出的他们的努力能察觉出来,也能从他们为了掌权而对彼此的仇恨和可怕报复察觉出来。主所约束的,就是这种努力;这种努力也是“女人的种所要踹的蛇头”所表示的(257节)。在以赛亚书中,“路西弗”也表示这类灵人:
早晨之子路西弗啊,你何竟从天坠落?你已被砍倒在地,在列族之下衰弱;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天上!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神众星以上;我要坐在会众的山上,在北方的极处;我要升到云的高处,我要与至高者一样。然而你竟被送下阴间,到坑中的极处。你已从你的坟墓中被抛出,好像可憎的枝子,像被杀之人的衣服,像被剑刺透,坠落坑中石头那里的;你又像被践踏的尸首一样。(以赛亚书14:12-15, 19)
内心的骄傲,就是对自我的爱,把神性从自己那里赶走,把天堂从自己那里移除,这一点可从接受神性和天堂的状态,就是对邻之爱的状态和对神谦卑的状态很清楚地看出来。一个人能在主面前谦卑自己,能爱邻如己,甚至如在天堂那样爱邻胜己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接受神性,并因此活在天堂中。由此可见那些爱邻胜己的人处于什么样的状态,而那些“狂傲地对待他,也就是陷入自我之爱的人处于什么样的状态;也就是说,他们处于反对天堂和神性的状态,因而处于地狱里的人所处的状态。关于自我之爱,可参看前面的阐述和说明(2041, 2045, 2051, 2057, 2219, 2363, 2364, 2444, 3413, 3610, 4225, 4750, 4776, 4947, 5721, 6667, 7178, 7255, 7364, 7366-7377, 7488-7492, 7494, 7643, 7819, 7820, 8318, 8487节)。

属天的奥秘 #9965

9965.“免得担当

9965.“免得担当罪孽而死”表整个敬拜的毁灭。这从“担当罪孽”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亚伦和他儿子的祭司职分时,“担当罪孽”是指除去或移走那些处于源于主的良善之人身上的虚假和邪恶,如前所述(9937节)。但当经上论到他们说“担当罪孽而死”时,它表示整个敬拜的毁灭(9928节);因为代表性敬拜由于丝毫不再出现在天堂而死亡了。至于此处是何情形,这可从前面的阐述和说明看出来(9959-9961节)。此外,当他们不照着律例而行时,也会死亡;亚伦的儿子拿答和亚比户就是明证,他们烧香时没有用祭坛上的火,而是用了凡火,于是就被天上来的火烧灭了(利未记10:1, 2ff)。“祭坛上的火”代表神的爱,因而代表来自主的爱;而“凡火”代表来自地狱的爱。用后一种火烧香,以及由此所导致的他们的死亡表示敬拜的毁灭。“火”表示爱(参看5215, 6832, 7324, 7575, 7852节)。
  在圣言中,许多地方提到,他们若不照律例而行,就“要担当罪孽”,以此表示诅咒,因为他们的罪没有除去。倒不是说他们自己因不服从 律例而受到诅咒,而是说他们因如此行而毁灭了代表性敬拜,并在如此行的过程中代表了对那些留在自己罪中之人的诅咒。因为没有人会由于疏忽了外在仪式而受到诅咒;人受诅咒纯粹是因为心里的邪恶,因而因为由于心里的邪恶而没有遵守这些仪式。这就是下列经文中“担当罪孽”所表示的;摩西五经:
  若一个灵魂犯罪,行了耶和华所吩咐不可行的什么事,他虽然不知道,还是有了罪,就要担当他的罪孽。(利未记5:17)
  不可照字面将“担当罪孽”理解为邪恶的存留和由此而来的诅咒,尽管这是灵义;因为经上说“他虽然不知道”,这意味此人所行的并非源于心里的邪恶。
  利未记:
  第三天若吃了平安祭的肉,这祭必不蒙悦纳;这是可憎的事,吃这祭肉的灵魂,就必担当他的罪孽,必从他民中剪除。(利未记7:18, 20; 19:7, 8)
  “担当罪孽”在此也表示留在他的罪中,由此处于诅咒的诅咒。倒不是因为他第三天吃了祭肉,乃因“第三天吃了祭肉”代表可憎的事,就是导致诅咒的可憎行为。因此,“担当罪孽”和“从他民中剪除”代表对那些做这种行为所表示的可憎之事之人的诅咒。然而,不是因为他吃了祭肉而有了诅咒或定罪;事实上,定人罪的,是所代表的内在邪恶,而不是没有这些邪恶在其中的外在行为。
  又:
  凡吃自死的,或是被撕裂的,若不洗衣服,也不洗身,就必担当他的罪孽。(利未记17:15, 16)
  由于“吃自死的,或是被撕裂的”代表将邪恶或虚假变成人自己的,所以经上所说的“担当罪孽”也具有一个代表性的意义。民数记:
  那洁净而不守逾越节的人,这灵魂要从他民中剪除,因为他在所定的日期不献耶和华的供物,应该担当他的罪。(民数记9:13)
  “逾越节”代表被主从诅咒中释放出来(参看7093e, 7867, 7995, 9286-9292节);“逾越节的晚餐”代表通过爱之良善而与主的结合(7836, 7997, 8001节)。由于所代表的是这些事物,故经上规定凡不守逾越节的人都要从他民中剪除,应该担当他的罪。然而,不守逾越节并不真的是一种严重的罪行,仅仅代表那些从心里不肯接受主,因而不肯从罪中得以释放的人,因而代表那些不愿通过爱而与主结合的人。因此,它代表他们的诅咒。
  又:
  以色列人不可挨近会幕,免得他们担罪孽而死。惟独利未人要办会幕的事,他们要担当罪孽。(民数记18:22, 23)
  这百姓若挨近会幕,在那里办事,就“担罪孽而死”的原因是,他们由此将毁灭归属于祭司职责的代表性敬拜。祭司职责或祭司职分代表主拯救的整个工作(9809节);这就是为何经上说“惟独利未人”,也就是祭司要担当罪孽,以此表示赎罪,也就是除去那些处于唯独源于主的良善之人身上的邪恶和虚假(9937节)。“担当罪孽”当论及那些出于一颗恶心而行恶的人,如利未记(20:17, 19, 20; 24:15, 16)和以西结书(18:20; 23:49)等地方所提到那些人时,表示真正的诅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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