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68.“直到水在地上都干了”表示虚假明显消散。这从正在重生之人的状态清楚可知。如今,人人都以为在人重生期间,他里面的邪恶和虚假会被彻底驱散和消除,以致他重生之后,就不再有任何邪恶或虚假存留,因而是洁净和公义的,就像一个人被水洗干净了一样。然而,这种想法完全是错的,因为没有一个邪恶,也没有一个虚假能被驱散到被消除的程度。相反,自婴儿时期起就遗传给他的一切,以及他通过自己的行为所获得的一切,都继续存在。因此,即便一个人已经重生,他仍无非是邪恶和虚假,这一点在死后灵魂中得到了有力证明。由此也可以很清楚地看出,除非从主获得,否则人里面根本没有任何良善和真理,人的一切邪恶和虚假都源于自我;世人、灵人,甚至天使,即便在最小程度上交由他自己,也会自行冲向地狱。这也是为何在圣言中,经上说“天也不洁净”(约伯记15:15)。天使承认这一点,凡不承认的,都不能在天使之列。唯独主的怜悯给他们自由,甚至把他们从地狱提出来,拦阻他们不再自行冲向那里。他们被主拦阻,以免冲向地狱;对此,天使有明显的感知,就连善灵也在某种程度上有所感知。然而,恶灵和世人一样,并不相信这一事实,哪怕多次指给他们看;蒙主的神性怜悯,这一点将在后面通过经历来描述。
因此,人的状态是这样,没有任何邪恶或虚假能被驱散到被消除的程度。因为属于人自己的生命就在于邪恶和虚假,主在使人重生时,以其神性怜悯通过试探制伏他的邪恶和虚假,以致它们似乎死了。然而,它们并没有死,只是被制伏了,以致它们不能与来自主的良善和真理对抗。同时,主也通过试探赋予他接受良善和真理的一种新能力,是通过赐予他对邪恶和虚假能转向的良善和真理的观念和情感而赋予的。祂还将具体观念引入前面所说(848:3节)的大体观念,又将更具体的观念引入这些具体观念;更具体的观念都隐藏在人里面,完全不为他所知,因为它们超出他的理解和感知的范畴。
这些事物的性质是这样,它们能充当器皿,以便主能将仁爱注入它们,将纯真注入仁爱。这些事物当以一种奇妙的平衡在一个人、灵人或天使里面混在一起时,便呈现为一种彩虹的形像,这就是为何彩虹被用作“立约的记号”(创世记9:12-16)。对此,蒙主的神性怜悯,我们将在下文(1036-1056节)予以解释。当人被如此形成时,可以说他重生了。他的一切邪恶和虚假仍旧存在,但同时他的一切良善和真理也得以保存。对恶人来说,他的一切邪恶和虚假,跟他活在肉身时所拥有的完全一样,在来世都会重现,并转化为地狱的幻觉和惩罚。但对善人来说,他的良善和真理的一切状态,如友谊、仁爱和纯真及其幸福和快乐(那时这些幸福快乐会大大繁殖增多)的状态,都会在来世被忆起。这些事物就是“水都干了”所表示的,即虚假明显消散了。
40.有些灵人从天堂被告知,水星灵曾被应许他们会看到主。于是,我周围的灵人就问他们,他们是否记得这应许。他们说,他们的确回想起来了,但他们不知道这应许是不是以不容置疑的方式作出的。就在他们彼此议论这一点的时候,天堂的太阳向他们显现了。只有那些至内在或第三层天堂的人才能看到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其他人只能看到由此而来的光。一看到这太阳,他们说,这不是主神,因为他们没有看见祂的脸。与此同时,灵人继续彼此交谈,但我没有听见他们说的话。这时,太阳忽然又出现了,主就在它中间,被太阳的光环围绕。一看到这一幕,水星灵深深谦卑下来,并沉了下去。这时,主也从那太阳向这个星球的灵人显现,这些灵人为人时,曾在世上看到过祂。他们所有人,一个接一个,因而许多人依次承认,这是主自己;他们当着所有会众的面承认这一点。然后,主还从那太阳出来,向木星灵显现;他们大声宣称,这是主自己;当宇宙之神向他们显现时,他们曾在自己的星球看见过祂。主是天堂的太阳,是那里一切光的源头(AC 1053, 3636, 4060)。主向那些在其属天国度的人如此显现,在那里,对主的爱居于主导地位(AC 1521, 1529-1531, 1837, 4696)。祂出现在右眼层面上方的中等高度处(AC 4321, 7078)。因此,在圣言中,“太阳”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AC 2495, 4060, 7083)。灵人和天使看不见尘世太阳,取而代之的是一团黑暗,这黑暗不是在前面,而是在后面,与天堂太阳,也就是主相对立(AC 9755)。
3632.神性秩序和由此产生的天堂秩序并不延伸到人和关乎人体的事物之外,而是终止于人和这些事物,即他的姿势、动作、表情、言语、外在感觉,以及伴随它们的快乐中。这些是秩序的末端,也是流注的末端,那时它们就终止了,或说这些身体事物是秩序和流注所延伸的最远边界。但流入的内层事物却不是它们在外在事物中所显现的样子,而是具有完全不同的面孔、表情、感觉和快乐。对应和代表则教导了内层事物的性质,如前所述。从意愿流出的行为和从思维流出的话语清楚表明,它们是不同的。身体动作不是它们在意愿中的样子,话语也不是它们在思维中的样子。由此也明显可知,属世行为是从属灵行为流出的,因为意愿的事物和思维的事物都是属灵的;属灵事物以一种对应的方式在这些属世行为中呈现出自己的一个样式,即便它们本身截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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