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680.“摩西的岳父叶忒罗把燔祭和祭物献给神”表源于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敬拜。这从“燔祭”和“祭物”的含义清楚可知。“燔祭”和“祭物”是属于内在敬拜的属天和属天事物的代表;“燔祭”是属天事物,也就是爱之良善的代表;“祭物”是属灵事物,也就是信之真理的代表(参看922, 923, 1823, 2180, 2805, 2807, 2830, 3519, 6905节)。“燔祭”代表那些属于爱之良善的事物,“祭物”代表那些属于信之真理的事物,这一点从它们的设立明显看出来;即:献燔祭的时候,所有东西,连肉带血都要焚烧;但在献祭物的时候,肉是可以吃的,这从利未记(1-5章)、民数记(28章)和申命记可以看出来;在申命记有这些话:
你的燔祭,连肉带血,都要献在耶和华你神的坛上。祭物的血要倒在耶和华你神的坛上;肉你可以吃。(申命记12:27)
这两样事物之所以由燔祭和祭物来代表,是因为燔祭和祭物代表总体上对神的一切事物(923, 6905节);总体上对神的敬拜建立在爱与信的基础上,因为没有爱与信,就没有敬拜,只有一个仪式,就是诸如没有内在,因而没有生命在里面的外在人所执行的那种仪式。
9265.“不可收受礼物”表对各种自我利益的憎恶。这从“礼物”和“不可收受”的含义清楚可知。“礼物”是指被爱的任何世俗事物,无论是财富、地位还是名声,抑或迎合属世人的其它任何事物;一般来说,这些世俗事物被称为“自我利益”,在内义上由“使人变瞎”和“歪曲人”的“礼物”来表示。“不可收受”是指憎恶,因为这种利益若被人憎恶,仍被人寻求并收受。当爱天上的神性之物胜过地上的世俗之物时,它就被憎恶;因为有多爱这一个,就有多恨那一个,正如主在路加福音中所说的:
一个仆人不能事奉两个主,或是恨这个或是爱那个……。你们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玛门。(路加福音16:13)
“恨”表示憎恶,因为憎恶是一种恨的感觉,恨是爱的对立面,这就是为何经上说“或是爱那个”。由此明显可知,“不可收受礼物”表示对各种自我利益的憎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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