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694.“就到我这里来,我便在双方之间施行审判”表这时,他们照着被启示的真理被安排。这从“到他这里”和“在双方之间施行审判”的含义清楚可知:“到他这里”当论及“摩西”所代表的神之真理时,是指请教当意愿和实行的事(参看8692节);“在双方之间施行审判”是指在真理当中的安排。“审判”是指安排(参看8685节)。由此可知,这种安排合乎被启示的真理;因为经上刚刚说:“百姓到他这里来求问神”,紧接着又说:“祂叫他们知道神的典章和律法”。
“启示”表示阅读圣言时的光照,以及那时的觉知;因为那些处于良善并渴慕真理的人以这种方式接受教导;但那些未处于良善的人则无法通过圣言接受教导,而是只能确认诸如他们从小就被教导的那类事物,无论它们是真理还是虚假。那些处于良善的人之所以拥有启示,而那些陷入邪恶的人没有启示,是因为就内义而言,圣言中的每一个事物都论及主及其国度,与人同在的天使照内义觉知圣言。他们的觉知被传给处于良善,阅读圣言,并出于对真理的情感而渴慕真理,从而拥有光照和觉知的这个人。因为对那些处于良善,并由此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来说,心智的理解力部分已经被打开进入天堂,他们的灵魂,也就是他们的内在人与天使相交。但那些未处于良善,因而并非出于对良善的情感而渴慕真理的人则完全不同;天堂向这些人关闭。
不过,至于对那些处于良善,并由此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来说,启示是何性质,这是无法描述的。它不是显明的东西,也不是完全隐藏的东西,而是一种来自里面的倾向,即倾向于接受事物是真的,或若它不是真的,就不接受。当它倾向于接受时,心智就安歇了,并且是安宁的;在这种状态下就会存在伴随信的承认。这一切的发生是由于来自主的天堂流注;因为有光经由天堂从主而来,这光围绕并光照理解力,也就是内视的眼睛。现在在那光中所看见的事物是真理,因为这光其实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就是天堂里的光,这一点在前面已经频繁说明。
3194.“以撒刚从庇耳-拉海-莱回来”表示从神性真理本身而生的理性层的神性良善。这从“以撒”的代表和“刚从庇耳-拉海-莱回来”的含义清楚可知:“以撒”是指主的神性理性(参看2083, 2630节),在此是指其中的神性良善方面的神性理性,因为利百加所代表的神性真理还没有从属世层中被召唤出来,并与良善结合;这种结合就是接下来的几节经文论述的主题。“刚从庇耳-拉海-莱回来”是指从神性真理而生。在原文,“庇耳-拉海-莱”表示“看见我的那一位永活者之泉”,如前所述(创世记16:13-14),在那里我们读到:夏甲就称向她说话的耶和华名为“你是看见我的神”;因为她说,在这里我也在看见我的那一位后面看见吗?所以,她称那泉为庇耳-拉海-莱(即看见我的那一位永活者之泉)。关于这两节经文的含义,可参看前文(1952-1958节);这几个章节也清楚表明,“泉”是指神性真理,“看见我的那一位永活者”表示源于神性真理的理性层的神性良善,在那里被称为主的内层人。关于这极深的奥秘,情况是这样:良善和真理本质上属于神性本身;但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从神性良善发出,从神性真理出生。或也可说,主的本质存在是神性良善,主的显现或实存是神性真理。这就是主的理性层的神性良善的源头,祂将来自人身或人性的神性真理与这理性层的神性良善结合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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