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705.“将事件带到神那里”表调解和代求。这从“将事件带到神那里”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神性真理时,“将事件带到神那里”是指与神性本身进行调解,并代求,因为进行调解和代求的人会把事件带到提供帮助者那里。调解和代求是神性真理所作的工,因为神性真理离神性良善,也就是主自己最近。神性真理之所以离神性良善,也就是主最近,是因为它直接从主发出。既然机会来了,那么就在此阐明主的调解和代求是怎么回事。那些以为三个位格构成神性,然而又合在一起被称为一位神的人按照圣言的字义,对调解和代求没有其它概念,只是认为主坐在祂父的右手边,与祂交谈,如同一个人与另一个人交谈,将人们的祈求带到父这里,并请求父为了祂的缘故而赦免并施怜悯,因为祂为人类忍受十字架之难。这就是每个简单人从圣言的字义所获得的关于调解和代求的概念。
但是,要知道,字义适合简单人的理解水平,好叫他们能被引入更内在的真理,也就是真理本身。因为简单人对天国没有其它任何概念,只是认为它如同地上的王国,对父和主也没有其它任何概念,只是认为父如同地上的王,主如同王子,就是王位的继承人。简单人就有这样的概念,这一点从主的门徒自己对主国度的概念很明显地看出来。因为一开始,他们和其他犹太人一样,也以为主既是弥赛亚,那么将是地上最大的王,会把他们提升到荣耀的巅峰,在全世界所有民族和人民之上。但当他们从主自己那里听说,祂的国不在地上,而是在天上时;他们只会认为祂的天国完全就像地上的王国。这也解释了为何雅各和约翰问,在祂的国里,这一个要坐在祂右手边,那一个坐在祂左手边;而也想在那国里为大的其余的门徒都很生气,彼此争论他们当中哪一个要在那里成为最大的;由于这种观念在他们心中根深蒂固,无法被根除,所以主只好对他们说,他们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的十二支派”(参看马可福音10:37, 41; 路加福音22:24, 30; 马太福音19:28)。但他们那时不知道主所说的“十二宝座”、“十二支派”和“审判”究竟是什么意思。
由此可见人们对主与父的调解和代求持什么样的观念,这些观念是从哪里来的。但是,了解圣言内层真理的人对主的调解和代求持有完全不同的观点,即:主代求不是如同世上的儿子向王父代求,而是如同宇宙之主向祂自己代求,如同神独自一人代求,因为父与祂不是二,乃为一,如祂自己所教导的(约翰福音14:8-11)。祂之所以被称为“调解者(即中保)”和“代求者”,是因为“儿子”表示神性真理,“父”表示神性良善(参看2803, 2813, 3704节),调解是通过神性真理实现的,因为通过它才能进入神性良善;神性良善就像太阳的火,是不可靠近的;但神性真理就像太阳发出的光,是可靠近的;它为一个人的内眼,也就是信之眼,提供了进入神性良善的方法和渠道(8644节)。由此可见何为调解和代求。
有必要进一步说一说主自己作为神性良善本身和天堂的太阳本身,是如何被称作“父的调解者(中保)和代求者”。当主在世时,在完全得荣耀之前,祂是神性真理;因此,那段时间是有调解的,祂求父,也就是神性良善本身(约翰福音14:16, 17; 17:9, 15, 17)。但祂的人身得荣耀之后,祂就被称作调解者(中保)和代求者,因为没有人能思想神性本身,除非他把祂想象成一位神性人(Divine Man);任何人更不可能通过爱与神性本身结合,除非祂被想象成这样。任何人若不把祂想象成一位神性人而思想神性本身,其观念就缺乏确定性,一个不确定的观念不是一个观念。或者,为了想象神性,他可能会思想可见的宇宙无止境的延伸,或以模糊而告终。这种观念与自然崇拜者的观念密不可分,也会掉入自然界,从而不再是对神性的观念。由此明显可知,具有这种观念的人不可能通过信或爱与神性结合。一切结合都需要一个对象,而结合的实现取决于这个对象的本质。因此,就神性人身而言,主被称为“调解者(中保)”和“代求者”,尽管祂与自己调解,向自己代求。神性本身无法以任何观念来理解,这一点从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明显看出来:
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又:
你们从来没有听见父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然而,一个值得注意的是,凡出于自己,或出于血气思想神的人都对祂没有确定的想法,也就是没有任何确定的观念;而那些不出于自己,也不出于血气,而出于灵思想神的人对祂则有确定的想法,也就是说,他们以一个人的形状来想象神性。天上的天使便以这种方式思想神性,古代的智者也以这种方式思想祂。此外,每当神性本身向他们显现时,祂就显为一个神性人;因为经过天堂的神性是一个神性人。原因在于,天堂是一个大人,这在许多章节末尾已经说明。由此可见世上的聪明是什么样,天上的聪明又是什么样。也就是说,世上的聪明把人身的观念除去了;结果,他们的心智和神性之间没有调解,所以他们有浓厚的黑暗。而天上的聪明则具有人身里面的神性的观念;因此,主对他们来说,就是调解或中保,他们的心智由此而有了光。
9127.“就为他没有流血的罪”表那么他不会犯有所施暴行的罪。这从“血”的含义清楚可知,“血”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在源于至高意义的内义上是指良善之真理(参看4735, 6378, 6978, 7317, 7326, 7846, 7850, 7877节)。因此,“流血”表示向神之真理或良善之真理,以及良善本身施暴。事实上,凡向真理施暴的,同样向良善施暴,因为真理与良善结合得如此紧密,以致这一个属于那一个,或说这一个永远不会离开那一个。因此,向这一个施暴,就是向那一个施暴。由此明显可知,“为他没有流血的罪”表示他不会犯有向真理或良善所施暴行的罪。
人若对圣言的内义一无所知,只能认为圣言中的“血”表示血液;“流血”仅仅表示杀人。但内义并不论述人的肉体生命,只论述其灵魂的生命,也就是他的属灵生命,这生命会永远活着。在圣言的字义上,这生命通过诸如构成肉体生命的那类事物来描述,即肉和血。由于人的属灵生命源于属于仁爱的良善和属于信仰的真理,并靠它们来维持,所以在圣言的内义上,“肉”表示属于仁爱的良善,“血”表示属于信仰的真理。在更内在的意义上,“肉”表示属于对主之爱的良善,“血”表示属于对邻之爱的良善。但在唯独论述主的至高意义上,“肉”是指主的神性良善,因而是指神性良善方面的主自己;而“血”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当一个人阅读圣言时,“肉和血”在天上就被理解为这些事物。当这个人参加圣餐礼时,同样理解为这些事物,只是在圣餐中,饼是肉,酒是血,因为“饼”与“肉”所表相同,“酒”与“血”所表相同。
但那些像当今大多数世人那样在感官层进行思考的人,根本不理解这一切。所以只要他们相信圣餐和圣言因来自神而含有某种神圣之物在里面,就让他们持守自己的信仰吧。就算他们不知道这种神圣在哪里;还是让那些被赋予某种内在觉知,也就是能在高于感官的层面上进行思考的人考虑一下,在以下经文中,“血”是用来表示血,“肉”是用来表示肉吗?
人子啊,主耶和华如此说:你要对天上的各种鸟和田野的各种走兽说:你们聚集来吧!要从四方聚集来吃我为你们所献的祭物,就是在以色列山上所献的大祭物,好叫你们吃肉喝血。你们要吃勇士的肉,喝地上首领的血。你们要从我为你们所献的祭物中喝血喝到醉。你们要在我席上因马匹和战车,并勇士和一切的战士而饱足。我要这样将我的荣耀立在列族中。(以西结书39:17-21)
启示录:
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向飞在空中的一切鸟大声呼喊说,你们聚集来赴大神的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主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启示录19:17-18)
很明显,在这些经文中,“肉”并非表示肉,“血”并非表示血。这同样适用于约翰福音中主的“肉”和“血”:
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这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约翰福音6:51-58)
主的“肉”是指祂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祂的“血”是指从祂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它们都是滋养一个人的属灵生命的食物。这解释了为何祂接着说“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又说“这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由于人通过爱和信与主结合,故祂还说:“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不过,如前所述,只有那些能在高于身体感官的层面上进行思考的人,尤其那些信主爱主的人才能明白这个问题,因为主把他们从其肉体感官的生命提升到其灵的生命,因而从世界之光提升到天堂之光;在天堂之光中,对物质事物的概念,也就是在心智中通过肉体所获得的印象会逐渐消失。
因此,凡知道“血”表示来自主的神之真理的人也能看出在圣言中,“流血”并非表示杀人,或剥夺一个人的肉体生命;而是表示杀害或剥夺他灵魂的生命,也就是摧毁他的属灵生命,这生命就是对主的信和爱。“血”用来论及非法所流的血时,表示因邪恶所生的虚假而被毁的神之真理,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以赛亚书:
那时,主以审判的灵和洁净的灵,将锡安女子的污秽洗去,又将耶路撒冷的血从它中间冲走。(以赛亚书4: 3)
同一先知书:
你们的手被血沾染,你们的指头被罪孽沾污。他们的脚奔向邪恶,他们急速流无辜人的血;他们的思想全是恶念。(以赛亚书59:3, 7)
耶利米书:
并且你的衣襟上有贫穷无辜灵魂的血。(耶利米书2:34)
耶利米哀歌:
这都因先知的罪恶和祭司的罪孽,他们在耶路撒冷中间流了义人的血。他们在街上瞎逛,又被血玷污;他们不能玷污的东西,竟用衣服触摸了。(耶利米哀歌4:13-14)
以西结书:
我从你旁边经过,见你滚在血中,就说:你虽在血中,仍可存活;我实在对你说,你虽在血中,仍可存活。我用水洗你,冲去你身上的血,又用油抹你。(以西结书16:6, 9)
同一先知书:
人子啊,你要与这流血的城争辩吗?向她宣布她一切可憎的事。你要说,因你所流人的血,就为有罪;又因你所造的偶像,就被玷污了。看哪!以色列的首领各逞其能,在你中间流人之血。在你中间有好谗谤的人,预备流人的血;在你中间有在山上吃过的。(以西结书22: 2-4, 6, 9)
约珥书:
我要在天上地下显出奇事,有血、有火、有烟柱。日头要变为幽暗,月亮要变为血,都在耶和华大而可畏的日子未到以前。(约珥书2:30-31)
启示录:
日头变黑像毛布,满月变得像血。(启示录6:12)
又:
第二位天使吹号,就有仿佛火烧着的大山扔在海中,海的三分之一变成血。(启示录8:8)
又:
第二位天使把他的香瓶倒在海里,海就变成好像死人的血,海中一切活着的灵魂都死了。第三位天使把他的香瓶倒在江河与众水的泉源里,它们就变成了血。(启示录16:3-4)
在这些经文中,“血”并非表示所流的人的肉体生命的血,而是表示他的属灵生命的血,也就是神之真理,邪恶所生的虚假就是向它施暴的。马太福音中的“血”所表相同:
叫世上所流义人的血,都归到你们身上。从义人亚伯的血起,直到你们在殿和坛中间所杀的撒迦利亚的血为止。(马太福音23:35)
这些话表示从古时直到现在,犹太人一直对圣言的真理施暴,以致他们根本不愿接受任何内在和天上的真理。所以他们也不接受主。他们流祂的血表示他们对神之真理的完全弃绝,因为主就是神性真理本身,也就是“成了肉身的圣言”(约翰福音1:1, 14)。在马太福音中,这些话就表示他们对来自主的神之真理的完全弃绝:
彼拉多在众人面前洗手,说,流这义人的血,罪不在我,你们承当吧。众人都回答说,祂的血归到我们和我们的子孙身上。(马太福音27:24-25)
这就解释了约翰福音中所描述的以下事件:
惟有一个兵拿枪扎祂的肋旁,随即有血和水流出来。那看见的人就作见证,他的见证也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叫你们也可以信。(约翰福音19:34-35)
水也流出来的原因是,“水”表示外在形式的神之真理,就是构成字义的那种真理。“水”表示真理(参看2702, 3058, 3424, 4976, 5668, 8568节)。
由此也明显可知被主的宝血洗净是什么意思,即从主领受信之真理(7918, 9088节)。由此也明显可知启示录中的这些话是什么意思:
他们胜过那龙,是因羔羊的血,和他们所见证的圣言。(启示录12:11)
“因羔羊的血”是指通过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神性真理也是“他们所见证的圣言”。“羔羊的血”是指纯真之血,因为“羔羊”表示纯真(3519, 3994, 7840节)。在天上,从主发出的神之真理含有纯真在它的核心处;因为它只感染那些拥有纯真的人,或说,除了那些拥有纯真的人外,没有人对它拥有任何感觉(2526, 2780, 3111, 3183, 3494, 3994, 4797, 6013, 6107, 6765, 7836e, 7840, 7877, 790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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