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705.“将事件带到神那里”表调解和代求。这从“将事件带到神那里”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神性真理时,“将事件带到神那里”是指与神性本身进行调解,并代求,因为进行调解和代求的人会把事件带到提供帮助者那里。调解和代求是神性真理所作的工,因为神性真理离神性良善,也就是主自己最近。神性真理之所以离神性良善,也就是主最近,是因为它直接从主发出。既然机会来了,那么就在此阐明主的调解和代求是怎么回事。那些以为三个位格构成神性,然而又合在一起被称为一位神的人按照圣言的字义,对调解和代求没有其它概念,只是认为主坐在祂父的右手边,与祂交谈,如同一个人与另一个人交谈,将人们的祈求带到父这里,并请求父为了祂的缘故而赦免并施怜悯,因为祂为人类忍受十字架之难。这就是每个简单人从圣言的字义所获得的关于调解和代求的概念。
但是,要知道,字义适合简单人的理解水平,好叫他们能被引入更内在的真理,也就是真理本身。因为简单人对天国没有其它任何概念,只是认为它如同地上的王国,对父和主也没有其它任何概念,只是认为父如同地上的王,主如同王子,就是王位的继承人。简单人就有这样的概念,这一点从主的门徒自己对主国度的概念很明显地看出来。因为一开始,他们和其他犹太人一样,也以为主既是弥赛亚,那么将是地上最大的王,会把他们提升到荣耀的巅峰,在全世界所有民族和人民之上。但当他们从主自己那里听说,祂的国不在地上,而是在天上时;他们只会认为祂的天国完全就像地上的王国。这也解释了为何雅各和约翰问,在祂的国里,这一个要坐在祂右手边,那一个坐在祂左手边;而也想在那国里为大的其余的门徒都很生气,彼此争论他们当中哪一个要在那里成为最大的;由于这种观念在他们心中根深蒂固,无法被根除,所以主只好对他们说,他们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的十二支派”(参看马可福音10:37, 41; 路加福音22:24, 30; 马太福音19:28)。但他们那时不知道主所说的“十二宝座”、“十二支派”和“审判”究竟是什么意思。
由此可见人们对主与父的调解和代求持什么样的观念,这些观念是从哪里来的。但是,了解圣言内层真理的人对主的调解和代求持有完全不同的观点,即:主代求不是如同世上的儿子向王父代求,而是如同宇宙之主向祂自己代求,如同神独自一人代求,因为父与祂不是二,乃为一,如祂自己所教导的(约翰福音14:8-11)。祂之所以被称为“调解者(即中保)”和“代求者”,是因为“儿子”表示神性真理,“父”表示神性良善(参看2803, 2813, 3704节),调解是通过神性真理实现的,因为通过它才能进入神性良善;神性良善就像太阳的火,是不可靠近的;但神性真理就像太阳发出的光,是可靠近的;它为一个人的内眼,也就是信之眼,提供了进入神性良善的方法和渠道(8644节)。由此可见何为调解和代求。
有必要进一步说一说主自己作为神性良善本身和天堂的太阳本身,是如何被称作“父的调解者(中保)和代求者”。当主在世时,在完全得荣耀之前,祂是神性真理;因此,那段时间是有调解的,祂求父,也就是神性良善本身(约翰福音14:16, 17; 17:9, 15, 17)。但祂的人身得荣耀之后,祂就被称作调解者(中保)和代求者,因为没有人能思想神性本身,除非他把祂想象成一位神性人(Divine Man);任何人更不可能通过爱与神性本身结合,除非祂被想象成这样。任何人若不把祂想象成一位神性人而思想神性本身,其观念就缺乏确定性,一个不确定的观念不是一个观念。或者,为了想象神性,他可能会思想可见的宇宙无止境的延伸,或以模糊而告终。这种观念与自然崇拜者的观念密不可分,也会掉入自然界,从而不再是对神性的观念。由此明显可知,具有这种观念的人不可能通过信或爱与神性结合。一切结合都需要一个对象,而结合的实现取决于这个对象的本质。因此,就神性人身而言,主被称为“调解者(中保)”和“代求者”,尽管祂与自己调解,向自己代求。神性本身无法以任何观念来理解,这一点从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明显看出来:
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又:
你们从来没有听见父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然而,一个值得注意的是,凡出于自己,或出于血气思想神的人都对祂没有确定的想法,也就是没有任何确定的观念;而那些不出于自己,也不出于血气,而出于灵思想神的人对祂则有确定的想法,也就是说,他们以一个人的形状来想象神性。天上的天使便以这种方式思想神性,古代的智者也以这种方式思想祂。此外,每当神性本身向他们显现时,祂就显为一个神性人;因为经过天堂的神性是一个神性人。原因在于,天堂是一个大人,这在许多章节末尾已经说明。由此可见世上的聪明是什么样,天上的聪明又是什么样。也就是说,世上的聪明把人身的观念除去了;结果,他们的心智和神性之间没有调解,所以他们有浓厚的黑暗。而天上的聪明则具有人身里面的神性的观念;因此,主对他们来说,就是调解或中保,他们的心智由此而有了光。
9825.“外袍”表那里内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这从“外袍”的含义清楚可知,“外袍”是指属灵国度的中间,因而是那里的实际真理本身。因为亚伦的衣服代表主的属灵国度(9814节),因而代表那里在自己适当次序中的真理(参看9822节);由于这个国度分为三个层级,即最内层、中间层和最外层,所以“外袍”表示属于该国度中间层的事物。该国度之所以划分为三个层级,是因为最内层与属天层相接触,最外层与属世层相接触;中间层由此同等兼具这二者。事实上,任何事物若要变得完美,就必须分为三个层级。这就是天堂,以及那里的良善和真理的情况。众所周知,天堂分为三层;因此,那里的良善和真理也分为三个层级。每层天堂也分为三个层级。它的最内层必须直接与更高或在上之物相接触,最外层则与更低或在下之物相接触,因此中间层通过它们必须与这二者,即在上和在下之物相接触,这层天堂的完美由此而来。人的内层也是这种情况。这些内层一般也分为三个层级,即属天层、属灵层和属世层。这些层级当中的每一层同样分为自己的三个层级。因为一个处于对主之信和爱的良善之人就是对应于最大天堂的一个最小形式的天堂(9279节)。这也是属自然界的一切事物的情况。人的属世层分为三个层级(参看4570节),他的一切内层和外层事物一般也是(4154节)。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任何地方都必须有目的、原因和结果。目的必须是最内在的,原因是中间的,结果是最后的,好叫事物能变得完美。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三”表示从开始到结束的完整之物(2788, 4495, 7715, 9198, 9488, 9489节)。由此可知为何亚伦的圣衣由以弗得、外袍和内袍组成;以弗得代表属灵国度的最外在部分,内袍代表其中间部分,内袍代表其最内在部分。
由于以弗得代表属灵国度的中间部分,而中间部分兼具其它两个部分,所以这外袍在代表意义上表示属灵国度本身,如在撒母耳记上:
撒母耳转身要走,扫罗就扯住他外袍的衣襟,衣襟就撕裂了。撒母耳对他说,如此,今日耶和华从你身上撕去了以色列国,将这国赐与你的同伴,就是比你更好的。(撒母耳记上15:27, 28)
从这些话明显可知,“撕裂撒母耳的外袍”表示从扫罗身上撕去以色列国,因为“以色列国”表示主的属灵国度(4286, 4598, 6424, 6637, 6862, 6868, 7035, 7062, 7198, 7201, 7215, 7223, 8805节)。类似的话又出现在撒母耳记上:
大卫悄悄地割下扫罗外袍的衣襟。当他将它给扫罗看时,扫罗说,现在我知道你必要作王,以色列的国必坚立在你手里。(撒母耳记上24:4, 5, 11, 20)
又:
当约拿单与大卫立约时,他从自己身上脱下外袍,给了大卫,又将战衣、剑、弓、腰带都给了他。(撒母耳记上18:3, 4)
这一切代表作为继承人的约拿单放弃以色列国,把它交给大卫。
外袍因代表属灵国度,故也代表总体上该国度的真理;属灵国度的真理就是那被称为属灵真理的,它们存在于人心智的理解力部分。以西结书中的“外袍”就表示这些真理:
海上一切的首领都必从宝座上下来,除去外袍,剥下刺绣的衣服。(以西结书26:16)
这论及推罗,推罗表示良善和真理的认知或知识(1201节);此处描述的是在教会中对它们的毁灭;“他们除去的外袍”是指存在于理解力部分中的信之真理;但“刺绣的衣服”是指存在于属世层中的记忆知识(9688节)。之所以表示这些真理,是因为属于理解力的真理在主的属灵国度中掌权;但属于意愿的良善在属天国度中掌权。马太福音:
文士和法利赛人一切所作的事,都是要给人看的,衣裳的繸子做长了。(马太福音23:5)
“衣裳的繸子做长了”表示夸张性地谈论真理,只是为了让人听见和看见。“外袍”表示这类事物,这一点从本章下面的经文(28:31-35)对它的描述看得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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