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707.“让他们知道当走的路”表聪明之光和由此所过的生活。这从“路”和“他们当走”的含义清楚可知。“路”论及对真理的理解(参看627, 2333节),在此是指更内在层级上的,因为它论及对属灵教会成员由于来自主的真理的直接流注而拥有的真理的理解,这种流注不会给一个人带来对真理的任何实际洞察,只带来赋予他理解力的光。这光的情况类似于肉眼和视觉所依赖的光;为叫眼睛能看见物体,必须有一种光能向周围提供光照;眼睛在这光中看见并辨别物体,被由于它们符合真正秩序的美丽和快乐打动。内眼的视觉,就是理解力,也是这种情况;为叫这视觉,就是理解力能看见,也必须有一种光向周围提供光照;在这光中,作为聪明和智慧的事物的物体能显明自身。这光的源头就是直接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8644e节)。呈现在这光中的物体照着它们符合各人良善的程度而显得美丽、快乐。“他们当走”,也就是当在光中走,是指由此所过的生活。“走”在内义上表示生活(参看3335, 4882, 5493, 5605, 8417, 8420节)。
7021.“因为寻索你灵魂的人都死了”表努力摧毁真理与良善之生命的虚假的移除。这从“死了”、埃及人和“寻索灵魂的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死了”是指他们被移除,因为死了的人也被移除;埃及人,即此处的“人”,是指那些陷入虚假的人(参看6692节);“寻索灵魂的人”是指那些努力摧毁生命的人。由于属灵生命是属于信的真理和属于仁的良善的生命,故我们说“真理与良善的生命”。由此明显可知,“寻索你灵魂的人都死了”表示努力摧毁真理与良善之生命的虚假的移除。在圣言中,“灵魂”表示一切活物,它也被归于生物或动物。但严格来说,“灵魂”只论及人;当论及人时,这个词具有各种含义。人自己就被称为一个“灵魂”,因为总的来说,他的生命被称为灵魂;具体来说,其理解力的生命或活动也被称为灵魂,其意愿的生命或活动同样被称为灵魂。
但就灵义而言,“灵魂”表示属于信的真理的生命和属于仁的良善的生命,一般表示就其死后的灵而言,一个人自己;以下经文中的“灵魂”就具有这层意义:
那能杀身体不能杀灵魂的,不要怕他们。(马太福音10:28)
同一福音书:
人若赚得全世界,却害了自己的灵魂,有什么益处呢?人还能拿什么作救赎灵魂的足价呢?(马太福音16:26)
路加福音:
人子来不是要灭人的灵魂,是要救人的灵魂。(路加福音9:56)
以西结书:
你们在我民中亵渎我,杀死不该死的灵魂,救活不该活的灵魂。(以西结书13:19)
在这些经文中,“灵魂”表示人的属灵生命,这生命是死后其灵的生命。“杀死灵魂”、“失丧灵魂”、“灭灵魂”表示灵性的死亡,也就是受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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