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874

874.此处描述了试

874.此处描述了试探之后该教会成员重生的第一个状态,这种状态在所有正在重生的人当中是很常见的,也就是说,他们以为他们从自己实行良善、思想真理,或说他们自己是他们所行的良善和所思的真理的源头。由于他们仍处在极大的模糊之中,所以主也让他们坚持这种观点。不过,只要他们坚持这种错误观点,他们所行的一切良善和所思的一切真理都不是信之良善和真理。事实上,凡人凭自己所行的,都不可能是善的,因为它来自他自己,也就是来自一个不纯和最不洁的源头。良善不可能从这种不纯和最不洁的源头发出,因为这个人总是思想自己的功德和公义;有些人甚至走得更远,与自己相比看不起其他人,如主在路加福音中(18:9-14)所教导的;其他人则以其它方式犯错。人的私欲就这样混杂,以至于外面看上去是好的,而里面却是污秽。因此,人在这种状态下所行的良善并非信之良善。这同样适用于他所思想的真理,因为尽管他所想的可能是完美的真理,但只要自我是它的源头,即便它本身是信之真理,他仍没有信之良善在自己里面。一切真理若要成为信之真理,都必须从主拥有信之良善在里面。只有这样,它们才能成为良善和真理。

天堂与地狱 #271

271.第三层天堂的

271.第三层天堂的天使之所以是这样,是因为他们处于对主之爱,这爱将心智的内层开启至第三层,是接受智慧的一切事物的容器。还必须知道的是,至内层天堂天使在智慧上仍不断被完善,并且完善的方式也不同于最外层天堂天使的。至内层天堂的天使并不将神性真理储存在记忆中,或将它们转化为一种知识;而是一听闻神性真理,就能理解它们,并将其运用于生活。因此,对他们来说,神性真理仿佛被铭刻于心,因为凡以这种方式运用于生活的,都到了内化的程度。但最外层天堂的天使不是这样。他们先将神性真理纳入记忆,并以知识的形式把它们储存起来;然后,再从记忆检索它们,用它们来完善他们的理解力;并意愿它们,将其运用于生活,但对它们是不是真理却缺乏内在感知。因此,事物对他们来说相对模糊。值得一提的是,第三层天堂的天使通过听,而非看在智慧上被完善。他们从讲道所听来的,并不进入他们的记忆,而是直接进入他们的感知和意愿,成为生活的一部分。不过,他们眼所看见的,却着实进入他们的记忆;他们也推理并谈论它们。这表明,倾听的途径是智慧的途径。这也是由于对应,因为耳朵对应于顺从,顺从属于生活;而眼睛对应于聪明,聪明是教义的事。这些天使的状态在圣言的许多地方有所描述,如耶利米书:

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朋友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从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3-34)

马太福音:

你们的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若再多说,就是从恶里出来的。(马太福音5:37)

“若再多说,就是从恶里出来的”,因为这不是出于主;由于第三层天堂的天使处于对主之爱,所以他们里面的真理来自主。在这层天堂,对主之爱就是意愿并行出神性真理,因为神性真理就是在天堂的主。

注:关于耳朵和倾听的对应(4652-4660节)。耳朵对应并因此表示感知和顺从(2542, 3869, 4653, 5017, 7216, 8361, 9311, 9397, 10061节)。耳朵表示对真理的接受(5471, 5475, 9926节)。眼睛及其视觉的对应(4403-4421, 4523-4534节);眼睛的视觉因此表示属于信的聪明,以及信本身(2701, 4410, 4526, 69239051, 10569节)。

属天的奥秘 #9051

9051.“以眼还眼

9051.“以眼还眼”表如果在理解力的内在部分有什么东西(被它们伤害)。这从“眼”的含义清楚可知,“眼”是指理解力,在此是指理解力的内在部分,其生命是信之真理。人的理解力既有一个外在部分,也有一个内在部分。其理解力的外在部分就是进入其意识的思维所在的地方;而内在部分则是不进入其意识的思维所在的地方,尽管它进入天使的意识。理解力的内在部分就是当一个人接受信时,那被主光照的部分,因为它存在于天堂之光中,含有人的属灵生命在里面。这一点在世上并未向这个人清楚显明,但在来世却向他清楚显明;这时,他成了一位天使,就在天上众天使当中。在此期间,这生命隐藏在属于理解力外在部分的思维里面,在那里产生对主、对祂里面的爱和信,对圣言,以及教会的其它一切事物的一种神圣敬畏感。“眼”表示理解力的原因是,眼睛对应于理解力,因为理解力凭天堂之光看见,而眼睛凭世界之光看见。前一种眼或理解力所看见的那些事物是属灵的,其视野是包含在此人记忆中的记忆知识。而肉眼所看见的事物是尘世的,其视野是出现在世界中的一切事物。“眼”在灵义上表示理解力,以及信,因为信构成理解力内在部分的生命(参看2701, 4403-4421, 4523-4534节)。

凡不知道在圣言中,“眼”表示理解力的人,都不可能知道主在福音书中论到眼所说的话是什么意思,如这些话:

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来;你只有一只眼进入神的国,强如有两只眼被丢在火坑里。(马太福音5:29;马可福音9:47)

谁都知道,眼睛不会剜出来,即便它叫人跌倒;也没有人用一只眼进入神的国;相反,“右眼”表示关于主的信之虚假,这是那要剜出来的东西。还有主说的这些话:

眼睛就是身上的灯。你的眼睛若了亮,全身就光明;你的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你里头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马太福音6:22, 23路加福音11:34)

在这段经文中,“眼睛”也不指眼睛,而是指由信之真理构成的一种理解力。这就是为何眼睛被称为“身上的灯”,又为何主说“你里头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因为就灵义而言,“黑暗”是指信之虚假(1839, 1860, 4418, 4531, 7688, 7711节)。

又:

为什么看见你弟兄眼中有刺,却不想自己眼中的梁木呢?(马太福音7:3-5)

“看见弟兄眼中有刺”是指在一个人对真理的理解中看见某种错误的东西;“自己眼中的梁木”是指虚假的大恶,因为“木”在内义上表示良善,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邪恶(643, 2784, 2812, 3720, 8354节)。此外,在来世,良善由“梁木”来代表;这就是为何那些假装自己里面有良善的人看上去扛着一根梁木,由此安全行走。如果“眼睛”和“梁木”没有这些含义,“看见眼中的梁木”会有任何意义吗?若不知道在圣言中,“眼睛”表示对真理的理解,也就是信仰,也就不可能知道主在医治瞎眼的人时,其行为暗示了什么,即:

祂就吐唾沫在地上,用唾沫和泥抹,对他说,你往西罗亚池子里去洗。(约翰福音9:6, 7)

由于主的奇迹,和所有神迹一样,都与那些属于主的国度和教会的事物有关(7337, 8364节),所以这个奇迹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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