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8750

8750.“第三个月

8750.“第三个月”表状态的完满。这从“月”、“三”和“第三”的含义清楚可知:“月”是指状态,因为所有时间段,如天、周、月、年,都表示状态(参看2788节);“三”和“第三”是指完整之物(1825, 2788, 4495, 5159节),因此,“第三个月”表示处于完满的状态。
必须简要提一下何为状态的完满。每个状态都它的开始、发展和结束。一种状态到了结束的时候,就是完满或完整的,并被称为“完满”。在来世,一切事物都是以其状态所经历的发展阶段,以及这些事物从开始到结束的连续变化来衡量的,就像它们在世上以时间段来衡量一样。这是因为天堂里没有时间,取而代之的是状态。原因在于,在来世,太阳,也就是主,始终保持在本位,不像世上那样每天都有明显的进展,将一天分为早晨、正午、晚上和夜间;也不像世上那样每年都有明显的进展,将一年分为春、夏、秋、冬。正因如此,天堂里没有时间,取而代之的是状态。然而,由于天堂的至内在气场里面有一种照着神性的天堂形式而发生的进展或发展,并且这种进展或发展无人能察觉,还由于天堂里所有人的状态都照这种发展的过程而发生变化,所以那里的天使会经历状态的循环;在这种循环中,爱之良善、信之真理,或在这二者方面的模糊占主导地位。由此产生了天堂状态与世上各时间段的对应关系,也就是说,爱之良善的状态与早晨,信之真理的状态与正午,模糊状态与晚上并夜间的对应关系。此外,天堂太阳散发的热,也是爱之良善,天堂太阳发出的光是信之真理。由此也产生了世上的热与爱的对应关系,因此,这热被称为属灵之热;还产生了世上的光与信的对应关系,因此,这光被称为属灵之光。
一般来说,生命有两种状态,即思维的状态,就是属于理解力的一种状态,情感的状态,就是属于意愿的一种状态。属于理解力的思维状态与信之真理有关。这种状态就是被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发出的光启示或光照的状态。这光也是人里面理解力之光的源头。但属于意愿的情感状态与仁之良善有关;此外,天堂太阳,也就是主散发的热,是人里面的意愿之热,也就是爱的源头。由此可见在来世状态及其变化是怎么回事,以及何谓“第三个月”所表示的状态的完满。此处完满所论及的状态是指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已经历的第一种或前一种状态;因为这些人经历了两种状态,第一种是在他们被主通过真理引导之时,第二种是在他们被主通过良善引导之时(参看8643, 8648, 8658, 8685, 8690, 8701节)。此处指的是第一种或前一种状态的完满,就是前面早已描述过的状态;现在描述的是第二种状态。

属天的奥秘 #3310

3310.“是个田野

3310.“是个田野的人”表示来源于教义事物的生活良善,这从“田野”的含义清楚可知。圣言多次提到“地”(earth或land)、“土地”、“田”。当用于正面意义时,“地”(earth或land)表示主在天上和地上的国度,因而表示教会,也就是祂在地上的国度。“土地”所表相同,只是在一个更狭窄的意义上(566, 662, 1066-1068, 1262, 1413, 1733, 1850, 2117, 2118e, 2928节)。“田”也所表相同,只是在一个还要更狭窄的意义上(368, 2971节)。教义事物不会使教会成为一个教会,除非它以生活的良善为目的,或也可说,除非教义事物与生活的良善结合在一起;因此,“田”主要表示生活的良善。生活的良善若要成为教会的良善,就必须拥有已经被植入这良善的取自圣言的教义。没有教义,生活的良善的确存在,但还不是教会的良善,因而还不是真正属灵的良善;它只是具有变得如此的潜能,就像没有圣言,因而不知道主的外邦人当中的那种生活良善。
“田”是指要植入信之事物,也就是属于教会的属灵真理的生活良善,这一点从主在马太福音中的比喻很清楚地看出来:
有一个撒种的出去撒种。撒的时候,有的落在路旁,飞鸟来把它们吃尽了;有的落在没有大量土壤的土浅石头地上,很快就长起来,因为它们没有深土;日头一出来,它们就晒焦了,因为没有根,就枯萎了;有的落在荆棘里,荆棘长起来,把它们挤住了;有的落在好土里,就结出果实,有的一百倍,有的六十倍,有的三十倍。有耳可听的,就让他听!(马太福音13:3-99; 马可福音4:3-9; 路加福音8:5-8)
这段经文描述了田里,也就是教会里的四种地或土。显然,“种”是指主的圣言,因而是指被称为信之真理的真理;“好土”是指被称为仁之良善的良善,因为正是人里面的良善接受圣言;“路旁”是指虚假,“土浅石头地”是指没有植根于良善的真理;“荆棘”是指邪恶。
至于“田野的人”所表示的来源于教义的生活良善,情况是这样:那些正在重生的人首先出于教义行善,因为他们凭自己不知道什么是良善。他们从爱与仁之教义学习行善,从这些教义知道主是谁,邻舍又是谁,什么是爱,什么是仁,因而什么是良善。那些处于这种状态或进入这个阶段的人,就处于对真理的情感,被称为“田野的人”(men of the field)。但后来一旦重生,他们就不再出于教义,而是出于爱和仁行善,因为这时,他们处于通过教义所学到的良善本身,在这种情况下,他们被称为“田野的人(people of the field)”。这就像有人天生就倾向于奸淫、偷窃和杀人,但从十诫获知这些做法属于地狱,于是就避开它们。在这种状态下,他受十诫影响,因为他害怕地狱,十诫和圣言广泛教导他该如何安排自己的生活。在这种情况下,当他行善时,是出于诫命来行的。但当他处于良善时,就开始厌恶他以前所倾向的奸淫、偷窃和杀人。在这种状态下,他不再出于诫命,而是出于这时在他里面的良善行善。在前一种状态下,他从真理学习良善;在后一种状态下,他从良善教导真理。
这也适用于属灵真理,这些真理被称为教义,是更内层的诫命。因为教义是属世人的内层真理,属世人的第一类真理是感官真理,属世人的第二类真理是记忆知识的真理或事实真理,属世人的内层真理是教义。这些教义真理建立在记忆知识真理或事实真理的基础之上,因为人若不通过记忆知识的真理或事实真理,就无法对它们形成并保持任何想法、观点或概念。而记忆知识的真理或事实真理反过来则建立在感官真理的基础之上,因为没有感官真理,没有人能拥有记忆知识的真理或事实真理。这后两种真理,即记忆知识的真理或事实真理和感官真理,由“一个懂得打猎的人”来表示;而教义真理由“田野的人”来表示。这就是这些真理在人里面彼此关联的次序。因此,一个人只有等到成年,并通过感官真理和记忆知识的真理或事实真理而拥有教义真理,才能重生,因为只有通过基于记忆知识的真理或事实真理和感官真理的观念,他才能证实教义真理。事实上,人所思想的一切,甚至最深的信仰奥秘,都自带某种属世或感官观念,尽管他通常不知道这类观念的真正性质。但在来世,如果他愿意,它们的性质就会呈现在他的理解力面前;甚至如果他很渴望,还会呈现在他眼前;因为在来世,这些事物能以一种可见的形式呈现在一个人的眼前。这似乎令人难以置信,但却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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