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768.“就要超乎万民之上作属我的产业”表那时神性真理与他们的同在,将超过与其他人的。这从“作属耶和华或主的产业”的含义清楚可知,“作属耶和华或主的产业”是指属于主,因为“产业”是指人自己的某种东西,因而是指一种个人财产。它之所以表示那些有圣言存在于其中的人,是因为那些拥有圣言的人,也就是教会存在之地,比其他人更被称为主自己的。他们被称为“主自己的”,这一点从主在约翰福音(1:11; 10:2-4)中的话明显看出来。那些属于教会,因而有圣言存在于其中的人被称为“祂自己的产业”,这一点清楚可见于诗篇:
耶拣选雅各归自己,拣选以色列特作自己的产业。(诗篇135:4)
“雅各”和“以色列”在此是指那些属于教会,有圣言存在于其中的人,这是显而易见的。在摩西五经同样如此:
你归耶和华你神为圣民,耶和华你神从地面上的万民中为祂自己拣选你,特作自己产业的子民。(申命记7:6; 14:2)
那些拥有圣言的人之所以比其他人更是一种自有产业和财产,是因为他们熟悉信之真理和良善。正因如此,他们比其他人更能过天堂的生活,从而与主结合。因为构成与人同在的天堂的良善从信之真理那里接受自己的特定品质;因此,良善在那些拥有纯正真理,也就是取自圣言的真理之人当中,变得更属天堂,或更神性;但前提是这些人要遵守它们,也就是照之生活。这种情况明显可见于摩西五经:
你今日宣告耶和华为你的神,要行祂的道,谨守祂的律例、诫命、典章,顺从祂的声音;耶和华今日向你宣告,你要归祂作祂自己所有的子民,你谨守祂的一切诫命。(申命记26:17, 18)
3173.创世记24:55-58.利百加的哥哥和她母亲说,让少女同我们再住几天,至少十天,然后你们可以去。仆人对他们说,请不要耽误我,耶和华使我的道路通达;请打发我走,我要到我主人那里去。他们说,我们把少女叫来问问她的口。他们就叫了利百加来,对她说,你和这人同去吗?她说,我去。
“利百加的哥哥和她母亲说”表示属世人的怀疑;“让少女同我们再住”表示被他们(即属世人中的良善和真理)阻留;“几天,至少十天,然后你们可以去”表示在他们看来,离开的时机似乎成熟的状态;“仆人对他们说,请不要耽误我”表示对良善的情感的意愿;“耶和华使我的道路通达”表示现在一切事物都已经被提供了;“请打发我走,我要到我主人那里去”表示在引入的状态方面;“他们说,我们把少女叫来问问她的口”表示只从对真理的情感那里所寻求的同意;“他们就叫了利百加来,对她说,你和这人同去吗?她说,我去”表示它完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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