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770.“你们要归我作祭司的国度”表那时真理之良善将与他们同在。这从“祭司的国度”的含义清楚可知,“祭司的国度”在此是指属灵良善,即真理之良善,也就是属灵教会成员通过真理被引入的良善。“祭司的国度”表示这良善,因为这些话是指着雅各家和以色列人说的,而他们代表属灵教会,无论外在的还是内在的;雅各家代表外在教会,以色列人代表内在教会(参看8762节)。此外,“国度”表示真理(1672, 2547, 4691节),“祭司”表示良善;因为祭司所代表的主的祭司职分表示神性良善;王所代表的主的王权表示神性真理(1728, 2015e, 3670, 6148节)。
雅各后代当中的代表性教会一开始有一个审判官所统治的国度,后来成了祭司所统治的国度,最后成了君王所统治的国度。审判官统治的国度代表从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而祭司(他们也是审判官)统治的国度代表发出神性真理的神性良善;君王统治的国度则代表没有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但当君王的职分也有某些祭司的职能附属于它时,君王也代表含有良善的神性真理,只是这良善和属于与君王的职分相联的祭司职分的一样多。
这一切都在犹太教会设立,是为了让它们可以代表天堂的状态。因为天堂有两个国度,其中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属天国度就是那被称为主的祭司职分的,而属灵国度则是那被称为主的王权的。在属灵国度,神性真理占统治地位,而在属天国度,神性良善占统治地位。由于当人们寻求一位王时,属天国度的代表就开始灭亡,所以为确保有某种事物可以继续代表主在天上的国度,犹大支派或说犹太人便从以色列人那里被分离出来,犹大国,或说犹太王国便代表主的属天国度,而以色列的王国则代表祂的属灵国度。
知道这些事的人就能知道为什么雅各后代当中的政府形式相继发生变化,也能知道为什么当百姓请求立一个王时,耶和华通过撒母耳对他们说,他们如此行是厌弃耶和华,不要祂作他们的王(撒母耳记上8:7),又为什么后来他们被告知王的权力(撒母耳记上8:11等等),以此来描述没有良善的神性真理。知道上述这些事的人还能知道为什么某些祭司职能被赋予大卫,又为什么所罗门的时代过后,这个王国被分成两个,即分成犹大国或犹太国和以色列国。关于天上的这两个国度,可参看前文(3635, 3883-3896, 4112, 4113, 4138节)。
3246.“亚伯拉罕把礼物给了亚伯拉罕所拥有的众妾的儿子们”表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的属灵人在主的属灵国度有份,或说有分配的地方。这从“众妾的儿子们”和“礼物”的含义,以及“亚伯拉罕”的代表清楚可知:“众妾的儿子们”是指下文所论述的属灵人;“亚伯拉罕”在此是指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以“亚伯拉罕所拥有的”表示他们,即属灵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亚伯拉罕给他们的“礼物”是指在主的属灵国度中的份,或分配的地方。
前面几个地方(如3235节等)关于那些构成主的属灵国度,被称为属灵的人的描述表明,他们不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本身所生的儿子,而是来自一个不完全是婚约的约。他们的确是从同一个父亲生的,却不是同一个母亲生的。换句话说,他们是从同样的神性良善生的,却不是从同样的神性真理生的。事实上,属天人因来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本身,或说是该婚姻的后代,故拥有良善和植根于这良善的真理。因此,他们从来不问什么是真理,而是出于良善感知它。论到真理,他们只说“是的,是这样”,正如主在马太福音所教导的:
你们的话,是就是是,不是就是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邪恶。(马太福音5:37)
而属灵人因来自一个不完全是婚约的约,或说是该约的后代,故无法出于任何感知知道什么是真理。相反,他们视父母和教师告诉他们是真理的东西为真理。因此,他们里面没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即便如此,如果他们处于生活的良善,或说过着良善的生活,他们因上述原因信以为真理的真理仍被主当作真理来接纳(对此,参看1832节)。这解释了为何属灵人在此被称为“妾的儿子”,这些儿子是指已经提到的基土拉的所有子孙,以及稍后(25:12-18)提到的夏甲的子孙。
在以前的年代,为了能以婚姻代表属天人和属灵人,一个男人除了妻子之外,还可以纳一个小妾。妻子会把这妾送给丈夫;在这种情况下,这妾被称为他的“女人”,或被说成是送给男人作他的女人。例如,撒拉把埃及人夏甲送给亚伯拉罕(创世记16:3),拉结把使女辟拉送给雅各(创世记30:4),利亚把使女悉帕送给雅各(创世记30:9)。她们在这些地方被称为“女人”,但在别处被称为“妾”。埃及人夏甲在本节经文中被称为妾,辟拉在创世记35:22被称为妾,基土拉本人在历代志上1:32被称为妾。
这些古人除了妻子之外也有妾室,不仅亚伯拉罕和雅各是这样,而且他们的后代,如基甸(士师记8:31)、扫罗(撒母耳记下3:7)、大卫(撒母耳记下5:13; 15:16)和所罗门(列王纪上11:3)也是这样。他们被允许这样做,是为了代表的缘故;也就是说,是为了妻子代表属天教会,妾代表属灵教会。他们被允许这样做,是因为他们具有这种性质:他们没有婚姻之爱;因此,对他们来说,婚姻不是婚姻,仅仅是为了繁衍后代的一种肉体交合。纳妾的许可能给予这种人而又不伤害他们的婚姻之爱,因而不伤害他们的婚约;但这些许可在那些处于良善和真理,成为或能成为内在人的人当中是永远不可能的。因为一旦人处于良善和真理,并处于内在事物,这些许可或活动就被断绝了。这就是为何基督徒不像犹太人那样可以在妻子之外纳妾,又为何这样做就是通奸。属灵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这一点从前面关于该主题的阐述和说明可以看出来(2661, 2716, 2833, 283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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