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780.“耶和华对摩西说”表神性通过从神来的真理的流注,是关于启示的。这从“说”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述来自神的启示时,“说”是指流注。除此之外,“说”在其它地方也表示流注(参看5743, 7291, 7381, 8221, 8262, 8660节);“耶和华”明显是指神性,就是启示所来自的源头;“摩西”也指从神来的真理,启示通过该真理而来(6771, 6827, 7014节)。这是关于启示的流注,这一点从接下来的话明显可知,即:“耶和华要在密云中临到他们那里,叫百姓在我与你说话的时候可以听见,也可以永远信你了”,这些话表示启示及其性质。
此处启示在内义上不是指从西乃山上向以色列百姓所作的那种启示,也就是说,主以听得见的声音说话,百姓站在周围都听见了。相反,它是指一种不是以听得见的声音作出,而是被人从内在接受的启示。当一个处于对源于良善的真理的情感之人正在阅读圣言时,这种启示便通过光照内在视觉,也就是理解力而作出。那时,这种光照是由天堂之光带来的,这光从在天堂显为太阳的主流出。这光光照理解力的方式,与外在视觉,也就是眼睛的视觉被从世间太阳所流出的光光照的方式几乎一样。当理解力被这神性之光光照时,它就会感知到真理就是真理,从内在承认它,可以说看见它。这就是那些处于对源于良善的真理的情感之人在阅读圣言时所受的启示。
但那些处于对源于邪恶的真理的情感之人,也就是那些纯粹为了重要职位、金钱利益、名声等等而想知道真理的人则看不见真理,只看见那些确认其教会教义事物的事物,无论这些事物是真假。那时,光照这些人的光不是来自天堂的神性之光,而是一种诸如地狱里的人也拥有的一种感官之光;天堂之光一出现,这光就会变成纯粹、完全的黑暗。因为当这些人阅读圣言时,他们完全无视不符合他们教义的真理。例如,当那些认为救恩在于唯信的人阅读圣言时,他们根本不理会圣言所说关于爱与仁的话;甚至看不见它们,因为这些话落在他们视野的阴影中,就像在十分边远或人背后的事物。犹太民族就是这个样子,这个民族把自己置于全世界其它所有民族之上,看不出主就是众先知所指的那一位,无论这话说得多么清楚。
原因在于,他们只看见确认他们自己关于弥赛亚的教义之物,即:祂要作为一个威武的英雄而来,施行比摩西更大的神迹,把他们领到迦南地;届时,他们都将大放异彩、气势凌人,垂听抓住他们衣襟加入他们的外邦人的呼求。由于这些就是构成他们教导的观念,所以他们看不见关于主的任何东西;关于主的任何事对他们来说,都如同幽暗。其它一切错误也都是这种情况。由此可见就来自圣言的真理的启示而言,情况是什么样。
9683.“把桌子安在帷帐外”表经由属于爱的天上事物或赐福而来的流注。这从“桌子”和“帷帐外”的含义清楚可知:摆放陈设饼或脸饼的“桌子”是指天上事物或赐福的容器(9527, 9545节);“帷帐外”是指联结媒介之外,间接流注经由这媒介而来,“帷帐”表示联结的媒介(9670节)。由于这张桌子被直接放在帷帐的后面,故所表示的是经由属于至内层天堂的天上事物或赐福,也就是爱之良善而来的流注。该流注既直接来自主,也经由至内层天堂间接来自主(可参看9682e节所提到的地方)。至于构成与人和天使同在的天堂生命,因而构成永生的一切良善,情况是这样:良善至内在的核心是主自己,因而是直接从祂发出的爱之良善,接下来是相爱的良善,之后是对邻之仁的良善,最后是信之良善。这就是良善从至内在的核心开始的相继次序。由此可见直接和间接的流注是怎么回事。总的来说,在其它层级之下的良善层级,也就是更外在的良善,在含有更内在的良善在自己里面的程度内而为良善,因为它在同等程度上接近主,而主是至内在的良善,如前所述。不过,排列并有序整理良善(更外在良善里面的更内在良善)的后续层级的方式却照着对良善的接受而因人而异,接受则取决于每个人在世上的属灵和道德生活,因为每个人在世上所过的生活都会永远伴随着他。
主也直接流入每一个人,因为没有这种直接流注,间接流注就一事无成。直接流注照着人或天使所在的秩序,因而照着从神性发出的神性真理而被接受,因为这真理就是秩序(1728, 1919, 2447, 4839, 5703, 7995, 8512, 8513, 8700, 8988节)。因此,对一个人来说,秩序就是生活在来自主的良善中,也就是说,靠主生活,或说从主生活。这种流注持续不断;它进入一个人意愿的每一个萌动中,并尽可能地把它转向真正的秩序,因为人自己的意愿不断把他引离真正的秩序。人的本意和非本意的能力也是这种情况。他的本意能力不断将他引离秩序,但他的非本意能力却不断将他带回秩序。由于这个原因,非本意的心脏运动与人有意识的意愿完全分离,他的小脑活动也是这样;心脏运动和小脑的力量掌控意愿的能力,防止它们超过一定限度,过早地耗尽身体的生命。所以这两种能力(即非本意的能力和本意的能力)的主要活动在整个身体中联合起来进行。提及这些事是为了在某种程度上阐明关于来自主的爱之属天事物或赐福和信之属灵事物或赐福的直接和间接流注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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